返回
首页>养生之道>健康生活

cfda未经批准过含磷虾油保健食品

时间: 2023-09-15 17:42:22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月12日发布消费提示,表示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属于违规行为。

磷虾油只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

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来源于磷虾科磷虾属南极大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食用量≤3克/天;质量要求:总磷脂≥38g/100g,dha≥3g/100g,epa≥6g/100g;并规定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食药监总局强调,磷虾油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购买保健食品遵守这6个原则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

2.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3.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

4.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5.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信息。

6.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此外,食药监总局还提示,遇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猜你喜欢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3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