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第一医院发生一起暴力伤医事件,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昨夜10时,深圳市卫计委在其官微上发布通报严厉谴责任何暴力伤医行为,无论什么人损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绝不姑息。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工作要求,坚决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就医环境。
事件回顾
10月15日上午9时许,肇事者石某良(男,41岁)陪同妻子到宝安医院做入职体检,因排队人多,石某良向接诊医生汤某辉(男,21岁)提出插队要求,遭到医生拒绝,石某良情绪失控并对汤医生进行殴打,致汤医生右眼下睑全层裂伤、角膜轻度挫裂伤,眼部缝合5针。事后,石某良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宝安区镇南派出所将双方均作为案件当事人在办案区域进行调查,受伤医生也被采取强制措施(戴手铐)。当晚,宝安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到医院看望慰问了汤医生,向其解释了办案的相关程序,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表示歉意。
据了解,10月18日,肇事者石某良已被警方依法由行政拘留转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8日,肇事者所在工作单位宝安区石岩街道办已对石某良(为该街道办驻社区计生工作人员)作出辞退处理。
2017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属于公共场所,任何人不得侮辱、威胁、恐吓、谩骂、伤害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
两名男子的暴力伤医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刑法第232条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对于暴力伤医的案件,根据6类伤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处罚。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无论是硬的伤害还是软暴力,都违反了治安管理法,需要靠法制来解决。医事件的屡屡发生,医生在忙得连喝口水,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的情况下,还要时时担心身体受到攻击。
在医院,很多医生都受到过谩骂和威胁,多数的患者认为医生因为利益会对自己使用过度治疗,一旦发生意外或出点小错,就可能演变成一场暴力事件。
一河北迁安两名男子暴力伤医被刑拘是怎么回事
据媒体报道称,一名男子在和别人喝酒时手指不小心受了伤,在另一名男子的陪同下,到迁安市中医院的急诊室就诊,对于就诊室医生的处置感到不满意,于是两个人就开始辱骂并殴打医务室的医护人员,医院的保安在劝解的时候也遭到了两个人殴打,导致三名医护人员受伤住院。网上流传的视频和图片中显示,一名男子多次殴打医务人员,地上明显看到大片的血迹。两名寻衅滋事的男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网友的留言中一致表示:对这两个人要严惩不贷。
伤医会受到哪些处罚?
前面已经跟大家说过了,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是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的。我国最高检会,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规定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 为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两个寻衅滋事的人一定会受到严惩。
对医生保持应有的尊重
病人去医院看病,应该保持对医护人员的基本尊重,医者仁心,医生对于每一位看病的病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即便是医护人员有点小差错,也应该予以包容和理解,因为他们毕竟不是神,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看病可以挑医生,但是医生的职责是不允许挑病人的,因此,我们对每一位医生都应该给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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