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在法医学上,指人死后,身体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并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称为尸体现象。
法医学意义:
1、了解作案时间、死亡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工具、作案人数。
2、甄别自杀、他杀以及意外死亡。
法医学简介(forensic medicine):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作用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又是法学的一个分支。 法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问题。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 由于司法实践给法医学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现代医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成就为法医学的发展提供了最新技术手段,原来单一的法医学逐渐形成多分支学科的综合性应用科学,这些学科包括:法医伦理学、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物证学、法医血清学、法医人类学、法医牙科学、法医化学、法医放射学、法医毒物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昆虫学、医法学等。 法医学的历史 法医学的诞生和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法的出现、以及医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医学的历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萌芽时期、形成时期、发展和成熟时期。 萌芽时期大约在公元前500年到公元10世纪期间。这时不仅法已经出现,而且医学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处理人命案件时,执法人已知征求医生的意见来处理案件。 如中国先秦时期就有了损伤检验,《礼记·月令》中记载“孟秋之月,……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在已发掘的秦墓竹简中,亦有他杀、杀婴、自缢、外伤性流产等检验案例的记载。战国末期还有“令史”专门从事尸体检验和活体检验。 欧洲古代法医学的发展却缓慢得多,仅有个别案例的传闻,如公元前100~44年凯撒大帝被杀:身上有23处创伤,检验确定贯穿胸部第一、二肋间的是致命伤。 形成时期约为公元11~19世纪,这时社会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法制趋向健全,案件的鉴定有专业医生参与,开始有较系统的法医著作出现。 这时期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是中国南宋理宗淳祜七年(1247)湖南提点刑狱宋慈编著的《洗冤集录》五卷。内容包括:检验总说、疑难杂说、初检、复检、验尸、四时变动、验骨、自缢,溺死、自刑、杀伤、火死、跌死、服毒及其他各种死共53项。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曾被译成多种文字在许多国家出版。 中世纪的欧洲,以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法医学发展较快。1562年法国外科医师帕雷对升汞中毒作了第一例解剖,1575年他在《外科手术学》一书中,阐述了机械性窒息、杀婴、电击死处女鉴定等方法;1598年意大利医师菲德利斯发表《医生关系论》一书,这是欧洲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1642年,德国莱比锡大学首先开设系统的法医学讲座;1782年,柏林创办了第一份法医学杂志,从此法医科学初步形成它自己独立的体系。 发展和成熟时期 工业革命给科学技术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18世纪以前的法医学主要靠肉眼观察活体、尸体现象,所得到的是直观的、浅显的结论,19世纪后则由于显微镜技术的出现和化学分析方法的应用,法医学的研究工作得到深入发展。 这个时期法国著名法医学者奥尔菲拉著有《论毒物》,俄国奈丁应用显微镜研究自缢与勒死的颈部索沟,以判断究系生前抑或死后形成。 1899年,西方近代法医学开始传入中国;1915年北京和浙江医学专门学校开设法医课;1930年国立北平大学医学院创立法医教研究。1932年在上海建立法医研究所并出版《法医月刊》。 20世纪以来,经济的发展和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大大促进了法医学的发展,现代分析仪器的运用和新检验技术的应用,标志着现代法医学体系的形成。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 活体检验包括检查被害人和被告人的生理状态和病理状态内容、有损伤程度、劳动能力的鉴定;有关性犯罪、性功能、妊娠、堕胎的鉴定;个人识别检查、亲子鉴定;诈病、造作病(自残)的检查和诊断;司法精神病检查和诊断、精神状态和责任能力的鉴定;疾患(含外伤和疾病,职业性和公害引起的疾患);年龄鉴定(犯罪年龄的确定);酩酊检查(酒后肇事);毒品注射痕检查(兴奋剂和麻醉剂注射)等。 死体检验是法医学研究的最重要对象,主要检查目的是判明死亡原因、推断死亡时间、确定损伤部位、形状和程度,鉴别生前伤和死后伤,以及受伤时间、伤后行为能力、推断致伤凶器、分析作案方式确定死亡性质(自杀、他杀、灾害)、有无中毒和疾病体貌特征检查。 法医学尸体检查包括尸表检查和尸体剖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涉及刑事案,必须经过尸体解剖才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剖验要求全面系统,并应留取足够检材作组织切片、毒物分析和细菌学检查。一般应在一定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发出尸体剖验报告。 物体检验包括人体的一部分(骨片、毛发、组织块、血痕等);人的分泌物、排泄物(精液、尿、汗液、粪便等及其斑迹);人体表面复制物(指纹、足迹);人体附着物(化妆品、垢、尘土);凶器与衣着;剩余食物饮料、药品、呕吐物、胃内容物等。 涉及人身伤亡的犯罪现场、灾害、事故现场也是法医研究的重要对象。法医鉴定人会同侦查人员及时赶赴命案现场,对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检验尸体外表、发现并提取犯罪证据,这称为法医现场勘查。法医研究现场是为了查明死亡原因、判断死亡时间,了解死亡过程和致死手段和方法,推断致伤或致死工具,提取法医物证。 对案件具有证明意义的文字、图表资料均称书证。包括病历、诊疗意见书、死杀诊断书、现场勘查笔录、尸体剖验报告物证检验报告书,访问调查材料、法医学鉴定书等。法医鉴定人对书证进行审查,并按司法机关的要求,作出相应的结论,对于书证材料不足的,可要求补充材料。
尸僵
尸体现象之一。指人死后躯体逐渐变硬而僵直的过程。
人死后一般大约经过1-3小时,肌肉轻度收缩,关节不能曲屈,开始出现尸僵;经过12-16小时,尸僵遍及全身。可因外界温度高低、尸体体质情况、死因不同而出现有早有晚。
尸僵出现的顺序,可作为判断死后经过时间长短的一个方面。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我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
在通常情况下,尸僵在死后1~3小时出现,也有的早在死亡10分钟以后或者晚到7~8小时出现的,但一般不会早于10分钟或晚于7~8小时.在特殊的罕见的情况下,也有在死后16~8小时出现尸僵的.尸体肌肉强直一般先出现于数个肌群,经4~6小时扩散到全身,形成尸僵.户僵的发展顺序有上行次序和下行次序之分.在一般情况下,尸僵是从咬肌开始,逐渐发展到颈部,上肢,下肢,这是下行次序;在少数情况下,与此相反,尸僵由下肢向上发展,称为上行次序.在气温适宜,尸体不致很快腐败的情况下,尸僵经过24~48小时或者更长些时间后开始缓解.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尸僵形成的顺序相同,即先发生尸僵的肌群先缓解.尸僵的完全缓解多数情况下都发生在死后3~7天.
在尸僵还没有完全形成以前,即在死后4~6小时以内,如果用强力破坏已经发生了的尸僵现象,则不久又会重新出现尸僵,如果是在尸僵完全形成以后,即在死后7~8小时以后,再破坏尸僵,消除僵硬状态,则尸僵不会再重新出现.因此,对于搬动过的尸体,通常要检验下颌关节是否强直,以判断尸僵是存在或缓解.为什么要检验下颌关节而不检验其他关节呢?因为尸体各处的尸僵强度是不一致的,其中最强的是下颌关节.
尸僵的出现,消失以及强弱,是要受到尸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首先要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周围环境温度高,则尸僵出现早,消失也早,反之,则尸僵出现迟,消失也迟.其次要受到自身身体状况的影响.老年人,小儿,体弱者的尸僵因其肌肉不发达,故出现较早,消失也早,程度也不强.婴儿有时在死后10~30分钟即可发生尸僵.
成熟婴儿的尸僵较明显,末成熟婴儿的尸僵较弱,持续的时间也短,所以有时不易察觉.成年人肌肉较发达的人,其尸僵出现得较慢.维持时间较久.其三,要受到死因的影响.
痉挛性药物中毒,破伤风,刎颈,枪伤,触电,败血症或消耗性疾病能促进尸僵的发展,尸僵发生早,消失也早.磷中毒和蕈中毒以及水肿,肌肉麻痹者,因肌肉变性,尸僵出现慢,程度弱.
尸僵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尸僵是较早的尸体现象,只要有一处出现尸僵也可确定死亡.因此,这常常作为判断死亡的一个标准.由于尸僵能固定死后的姿式,因此,它又有助于判断死亡时的状态.尸僵的发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因此,又可以借此估计死亡的时间.根据尸僵部分被破坏和所固定的姿式,可以推断是否死后移尸.
在一个夏天的早晨7点,在一处柏油路旁的水池内发现一具男尸,在距尸体4公里的路旁发现一辆自行车,在尸体与自行车之间距自行车500米处的路面上开始有连续性由窄到宽的血迹带。法医于9时赶到,开始尸检,发现尸体周围池水被血液红染。尸体呈俯卧位,尸斑位于尸体的面部、胸腹部及大小腿前侧,颜色淡红,指压稍微褪色。全身各关节都已发生尸僵,尤其以下颌关节及肩关节更为显著。角膜轻度混浊。身上多处刮擦伤,损伤严重。尸体解剖时发现胃及十二指肠内容物主要为羊肉、米饭及酒精成分,食物已经变软,但米饭外形较完整,伴有少量池水。气管及肺内有池水及泥沙。显微镜下观察肺内及胃内容物均发现硅藻。问题:1、请问该男子入水时死没死,为什么?2、根据尸体现象分析死亡原因。3、根据尸体现象详细分析死亡时间。
该男子入水时没死,因为上述表述表示他有呛水迹象。 2.根据尸体现象分析,主要死亡原因:窒息死亡。 3.这个确实没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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