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遗失补办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3、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显示出来,点击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进行打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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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证书补办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1.提交网上信息,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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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指出,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建造师注册规定第十九条指出,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可申请补办,但是在补办时,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提出补办证书申请。
二级建造师证书补办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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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办事大厅--北京市执业人员注册监管系统,点击遗失补办栏目内申请,生成申请表后,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委递交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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