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术:武术中用剑的技术。《汉书·艺文志》载有《剑道》三十八篇,是论述汉以前击剑技术的专著。明代茅元仪《武备志》中记载了剑的用法有:跨左击、跨右击,翼左击、逆鳞刺、坦腹刺、双明刺、旋风格、御车格、风头洗等。清代又有《剑法真传》一书传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剑术成了剑的演练套路的代称,被列为全国武术比赛项目。增加了各种花法、平衡、翻腾、造型等动作,使剑术有了很大发展。剑的击法有;劈、刺、点;撩、崩、截、抹、穿、挑、提、绞、扫等。剑术的特点是:轻快敏捷、潇洒、飘逸,有"剑走美式"、"剑如飞风"之说。剑术根据练法又分为行剑、势剑、双手剑、长穗剑、双剑、反手剑等。剑术套路繁多,常见的有:自选剑术、青萍剑、武当剑、三才剑、三合剑、云龙剑、八卦剑、太极剑、螳螂剑、通备剑、醉剑、宣化剑、七十三剑、龙形剑、奇门十三剑、白虹剑、纯阳剑、七星剑等。
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的一种兵器。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 春秋战国,为步战主要兵器,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 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 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 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 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剑的形制大略有: 早期短剑流行于西周早期,典型式样有:柳叶形扁茎式,其整体呈柳叶形,沿锷磨成圆锋锐角,腊中央略微隆起,没有剑格,腊和茎没有明显的分界,茎扁而有两穿。 薄腊无格圆茎剑流行于春秋早中期,典型式样有:薄腊圆茎短体式,其腊如叶状,中脊起棱,至从末端延长成为圆茎,虽茎较为细长,然而整体仍为短剑式;薄腊锐下圆茎式,其腊扁平而薄,锋断,下端斜收呈尖锐状,脊凸起延长成圆茎,但无首亦无格。 无格斜从扁茎剑流行于春秋晚期,其基本式样为:两从较宽而腊短,中脊呈直线状隆起,两从微斜而凹,下端平,无格,或格不连铸,扁茎有穿。 厚格剑流行于春秋战国之际,典型式样有:斜宽从狭前锷厚格圆茎有箍式,其背呈直线,斜从而宽,前锷所收略同,格为倒凹字形,但圆茎上有两道箍,便于缠缑。 薄格剑盛行于战国时期,两从均匀,腊有长有短,剑格薄,圆茎无箍。《史记》中曾有记载,“天下之剑韩为众,一曰棠溪,二曰墨阳,三曰合伯,四曰邓师,五曰宛冯,六曰龙泉,七曰太阿,八曰莫邪,九曰干将。”《吴越春秋》记载:”棠溪在西平,水淬刀剑,特锋利,为干将莫邪所从出,亦名川也。”据范文澜《中国通史》记载:“河南西平有冶炉城,有棠溪村,都是韩国著名铸剑处。西平有龙渊水,淬刀剑特坚利。”他告诉笔者,西平棠溪春秋属楚,战国属韩,是当时冶铁铸剑的胜地军工基地,距今已经有二千七百年的历史。先人们在这里开创了中国的铁器文明,辉煌了中国的宝剑文化。 西平县春秋时属楚,战国时归韩。县西有古柏城,属柏皇氏原封地。周边有九女山、蜘蛛山、跑马岭。山下有棠溪湖、棠溪河,山上有棠溪源。棠溪流域是战国至晋代的重要冶铁基地,是中国迄今发现最早、保护最完整的冶铁遗址区。自秦至唐宪宗元和年间的上千年,历代中央政府均在西平设置铁官,督办兵器制造。元和十二年冬,唐宪宗发兵平定中原叛乱,将棠溪冶铁城夷为平地,自此,棠溪宝剑从历史上消失。 棠溪冶铁遗址位于西平县酒店乡酒店村南五百米的棠溪湖两岸,南系龙泉河,北接棠溪河。在冶铁遗址南部有冶铁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两次来西平考察。一九五九年,文物专家张静安前来考察,最早发现了一处保存完好的冶铁炉。冶铁炉为椭圆形,直径零点八米左右,深一米多,冶铁炉壁呈现有焦煳色的烈火烧烤痕迹。这一重要发现,揭开了人们认识古代冶铁铸剑历史新的一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击剑
击剑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14世纪在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出现了一个令人炫目的骑士阶层,他们以精湛的剑术纵横天下,博得了广泛的美誉。此后各国贵族纷纷效仿,一时间成为上流社会的时尚,以致于发展到贵族之间解决纠纷,动辄拔剑相向,一剑定生死。
1588年到1601年法国决斗成灾,20年里巴黎就有8000名贵族、绅士在决斗中毙命。一言不和,便以决斗决胜负。“我们去郊外吧”,成为人们最熟悉不过的挑战语言。上流社会巨大的人员伤亡,导致了王室及贵族阶层的警觉与恐惧,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宰相黎塞留为此发出禁令不许决斗,然而直至1627年甚至将一位公爵处决也仍然未能平息决斗热。为了满足人们的决斗热而又不至于伤人,于是人们设计出一种轻巧、剑身呈四棱状的剑。
1643年前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对当时法国的击剑服装和器具做了统一的规定,并将巴黎资格最老的6名剑术师封为世袭贵族,由此开法国剑术流派之先河,击剑作为一种体育竞技项目初具雏形。
到19世纪后期,击剑成为一项竞技性体育运动,1882年法国成立世界上第一个击剑协会,1893年美国业余击剑协会成立。1896年首届奥运会就有击剑项目,并且是惟一允许职业选手参赛的项目。比赛在一个约2米宽、14米长,两端各有2米延伸带的击剑垫上进行,垫上画有中线、开始线、警戒线和端线,剑手只能前进或后退,不能向左右移动。剑手须穿戴覆盖有效部位的金属背心和面罩,当有效部位被刺中时,电动裁判器会自动显示红灯或绿灯,刺中无效部位则亮白灯。
击剑是体育运动项目之一。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有多种进攻技术和防守技术,并在规则许可的范围内运用各种战术取胜。
比赛项目男子有花剑、重剑、佩剑,女子有花剑、重剑。均有个人赛和团体赛。团体赛为每队3人的队际相遇赛。个人赛先采用分组循环赛,然后根据组内成绩指数排位,进行单败淘汰赛。循环组赛为4分钟内先击中5剑者为胜。单败淘汰赛为每局3分钟,击中剑数累计,先击中15剑者获胜,最多打3局,每局之间休息1分钟。团体赛则根据个人赛成绩,直接进行单败淘汰赛。
提起剑,我想打击一定都不陌生,无论是在历史记载中,还是武侠小说,影视剧中,剑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剑术和剑的分类。欢迎阅读!
剑术和剑的分类 从功法来分,有内家门派和外家门派,内家以武当为代表,外家以少林为代表;
从形体动作上分,有工.行.绵.醉四种形体。工形剑套路动作工工整整,严谨规范。
像书法中的楷书。譬如如武当剑;行形剑如行云流水,流畅自如,像书法中的行书。譬如江湖长穗剑。
绵形剑缠绵连贯,柔中带刚,譬如太极剑;醉剑步法踉踉跄跄,如醉如痴。看似毫无章法,其实招招式式暗藏杀机。就像书法中的狂草。
从制式上分,有长剑〔双手剑〕,配剑〔单剑〕,双剑,短剑〔匕首〕;
从配饰上分,有长穗剑,短穗剑〔或无穗剑〕。
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
剑又称:“轻吕”、“径路”。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
质地精良的宝剑却反而出自南方,主要是吴、越、楚。长剑出,短剑也不废。所有剑的整个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
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
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
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
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
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
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
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
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 ,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
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
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
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
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
三尺: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
三尺剑:剑的泛称。
七尺:古代长剑的代称。
利剑:名剑的泛称。
宝剑:剑的泛称。
吴粤剑: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
宝剑七星剑: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
十字短剑: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
干越之剑: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
上方宝剑:“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子午鸳鸯剑: 双剑的一种。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昆吾剑:古剑名。原称“锟 ”,亦作“琨 ”。属此剑。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木剑: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
玉头剑: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玉具剑: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
夺命龙: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
杨家山铁剑: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剑通体长 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尚方斩马剑:“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
尚方剑: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服剑:古人随身佩带的剑。
矛狭: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毛群以齿角为矛狭。”亦称“角铗”。
神剑:①指灵异之剑。②古代名剑。
袖里剑:短剑的一种。其柄长大,而剑身稍短,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剑身藏于剑柄之末。柄为中空,内有弹簧。袖里剑平时可藏于袖筒之内。用时取出剑柄,按动按钮,剑身即从剑柄中弹出伤人。
班剑:古代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
棠溪:古代名剑。亦作剑的代称。
越剑:指古越所制之利剑。刘勰《新论》:“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钝钧”。
象剑:“班剑”的别称。南朝时用作仪仗的剑,称象剑。参见“班剑”条。
短剑:剑的一种。剑身较短,剑盘小,握柄由生铁铸成,柄端有一圆环。
逸龙剑:剑的一种。剑身有龙形图案,因而得名。
短铗:剑的一种。铗的别称。张协《短铗铭》:“亦有短铗,清晖载烂。”参见“长铗”条。
楚剑:指古楚所制之利剑。
腰品:唐代供佩带用的短剑名。
櫑具:古代剑名。木柄上有蓓蕾形的玉饰等,古称櫑具。
彝族波长剑:短剑的一种。源于清代。全柄为钢制,刃上深刻三兽形,或蹲或驰,相间刻有一颗星形花纹。
少林长剑:全长三尺四寸,把长六寸二分。明代悟华,清代清伦、清莲、清云精剑术。
少林青龙剑:全长三尺三寸。历代寺僧和武士用于习武、防身之用。
双剑: 双兵器之一,两剑合拢似一剑。两剑柄首分别各配一根单剑穗。双剑同归一鞘。
少林子母鸳鸯剑:少林双兵之一。全长三尺,为历代少林僧徒习武防身之用。
龙凤双剑:双兵器之一。浙江龙泉出此剑,在两剑有脊的一面分别配有龙(为右手所使之剑)、凤(为左手所使之剑)图案。两剑柄首各配一根双剑单穗。双剑同入一鞘。
雌雄剑:古代双兵之剑。舞练技法与其他双剑同。但制此剑之材料甚是高级。雌剑为左手使,雄剑乃右手使也。
指尘剑:古代异样双兵之一。乃道家所使之失械也。由一把拂尘与一把单剑组成。
万仞:古代名剑。
龙剑:古代名剑。
照胆:古代剑名。
金剑:古剑的一种。
王氏剑:古代名剑。
大剑:古代剑名。
大梁氏剑: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萧衍命陶弘景所造神剑13口,称大梁氏剑。
隋刃:亦名浪剑。
浪人剑:古代名剑。
玉柄龙:古代名剑。
青龙剑:唐代名剑。
疥痨宾:古代剑名。
青霜:古代名剑。此剑之剑光青凛若霜雪,故名。
鸦九剑:唐代铸剑师张鸦九所造之剑。
灵宝剑:古代名剑。
旻剑:古代利剑。
鞘剑:古代剑名。
破山剑:古代剑。
青蛇剑:古代剑名。
火精剑:古代名剑。
折铁宝剑:古代名剑。状似刀,此是古大将所用折铁宝剑。”
青云剑:四大天王魔礼青之剑。
倚天剑
倚天剑是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的名剑,剑内藏有《九阴真经》等郭靖和黄蓉的毕生武学精要。
一直为郭靖之女郭襄所有,峨嵋传人孤鸿子曾被杨逍夺剑掷地而气死,剑就落入灭绝师太手中,后又落赵敏手上。
周芷若使计夺取刀剑,取剑中秘笈,倚天剑断为两截。
后张无忌吩咐明教火工铸合宝剑,火工恶此剑斩杀明教弟兄众多,不肯接续。
有倚天不出,谁与争锋的美誉。
另一说是三国时期大军事家曹操的佩剑。
青釭剑
《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宝剑,削铁如泥,靶上有金嵌“青釭(qīng gāng)”二字。
“曹操有宝剑二口:一名‘倚天’,一名‘青釭’;倚天剑自佩之,青釭剑令夏侯恩佩之。
后于长坂坡被赵云夺走。
剑术的主要功能作用 格斗
在古代主要用于军事格斗,是十分重要的作战武器,同时也可以用于自卫防身。战国晚期的"荆轲刺秦王",是广为人知的长短剑相搏的典型事例。
表演
剑术除作战、防身之外,尚有一种功能,就是作为技击舞蹈的表演形式而供人欣赏。在现代有武术的剑术套路。
健身
随着时光的推移,科学技术的发展,冷兵器已退出历史舞台。作为冷兵器的一员,剑在军事上的实用价值业已不复存在。今天,除了在特定的条件下,剑仍可以用于防身自卫之外,剑的基本功能和作用已不再表现为一种军事战斗力的载体,而是演化成为一种用于健身的体育活动,用于观赏的表现形式,适合于竞技比赛的运动项目。健体强身,观赏娱乐,竞技比赛,正是今天剑术的基本功能和作用。其中,健身自然处于首要与中心地位。
剑术的风格特点 剑是中华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传统武术中有着很高的地位, 为兵器中之神,有君子之风。自古,行侠者佩剑而行,文雅高尚者佩剑,将军统帅佩剑,由此可见剑是武术文化的精髓,是衡量功夫境界高深的尺码。
剑的击法有;劈、刺、点;撩、崩、截、抹、穿、挑、提、绞、扫等。
剑术的特点是:轻快敏捷、潇洒、飘逸,有"剑走美式"、"剑如飞风"之说。剑术根据练法又分为行剑、势剑、双手剑、长穗剑、双剑、反手剑等。
剑术套路繁多,常见的有:自选剑术、青萍剑、武当剑、三才剑、三合剑、云龙剑、八卦剑、太极剑、螳螂剑、通臂剑、醉剑、宣化剑、七十三剑、龙形剑、奇门十三剑、白虹剑、纯阳剑、七星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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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起源于中国,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搏斗和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逐步形成与发展起来的一种体育项目,具有健身、护体、防敌、制胜的作用。发展:
1、在原始社会,兽多人少,自然环境十分恶劣。在与自然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人们产生了拳打脚踢、指抓掌击、跳跃翻滚等初级攻防手段,这就是武术的萌芽。
2、在旧石器时代,已经出现了尖状石器、石球、石手斧、骨角加工的矛。这些原始生产工具和武器,后来大部分成了武术器械的前身。
3、到了晋代,练武活动已有“口诀要术”,武术初见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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