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主要阐述的命题是: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个枷锁就是国家。卢梭提出国家创建的理性逻辑:人类想要生存,个体的力量是微薄的,个人的权利、快乐和财产在一个有正规政府的社会比在一个无政府的、人人只顾自己的社会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可行的办法就是集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体,即国家。国家的目的就在于保护每个成员的人身与财产。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人生而自由与平等,人们通过订立契约来建立国家,国家就是人民契约的结合体。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
1、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
2、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主权由共同利益昕决定和约束,借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
虽然公意总是对的,但是它并非总是能做出明智的判断,因此也并非总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于是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立法者本身并没有权力,他们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或者说主权者、公意)才有权设立法律。
3、对于政府而言,仅有立法是不够的.法律的强制实施亦非常必要虽然主权体有立法权,但是它不能赋予自身执法权,它需要一个介于主权体和国民之间的中介者,在公意的指示下实施法律。这就是政府的角色,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
4、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历史上的共和国古罗马、古希腊,特别是斯巴达,教导了人们这些形式的价值。
扩展资料:
社会契约论的提出者是卢梭:
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所追求的最高目的是人的自由和平等。
《论人类不平等》的主题是探讨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社会契约论》则提出了实现社会平等的理想。前者的终点是后者的起点:专制被暴力推翻后,人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社会中达到新的平等。
卢梭说可能的道路有三条:一是回到自然状态,二是通过暴力革命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根源,三是用社会契约来保证社会平等。第一条道路是不可行的,返归自然状态的道路已经被人们遗忘;第二条道路也走不通,因为暴力只能打破,而不能产生新的权力。
鉴于历史上的契约是以牺牲人的自由平等为代价的,所以卢梭要创立一种真正合法的契约来取代它。在卢梭看来,社会契约的核心是权力的转让。
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既不是霍布斯所说的有绝对权力的“利维坦”,也不是洛克所说的只有有限权力的政府,而是集强制的权力和自由的权力于一身的“公意”。
所谓公意,指全体订约人的公共人格,是他们的人身和意志的“道义共同体”,它是“每一个成员作为整体的不可分的一部分”。
-社会契约论
-让-雅克·卢梭
契约论作者及其主要观点
法国 让·雅克·卢梭
〔美〕迈克尔·H·哈特 著
公元1712~公元1778
著名的哲学家让·雅克·卢梭于1712年出生于瑞士的日内瓦。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十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1728年卢梭十六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他有过几起罗曼趣事,其中包括与泰雷兹·勒瓦瑟的风流韵事,他俩有五个孩子,他把所有这五个孩子都送进了一家育婴堂(他最终到了五十六岁时才与勒瓦瑟结婚)。
1750年卢梭在三十岁时一举成名。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和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益于人类,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一代名人。随后他又写出了许多其它著作,其中包括《论不平等的起源》(1755),《埃罗伊兹的故事》(1761),《爱弥尔》(1762),《社会契约论》(1762)和《忏悔录》,所有这些著作都提高了他的声望。此外卢梭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写了两部歌剧:《爱情之歌》和《村里的预言家》。
虽然起初法国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作家有几位是卢梭的朋友,其中包括德·尼·狄德罗和让·达朗贝尔,但是他的思想不久就开始与其他人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卢梭反对伏尔泰在日内瓦建立一家剧院的计划,指出剧院是所伤风败俗的学校,结果他同伏尔泰反目,成了终生的仇敌。此外卢梭基本上属于情感主义,与伏尔泰及百科全书派成员的理性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从1762年起,卢梭由于写政论文章,与当局发生了严重的纠纷。他的一些同事开始疏远他,大约就在这个时期,他患了明显的偏执狂症。虽然有些人对他表示友好,但他却采取怀疑和敌视的态度,同他们每个人都争吵过。他一生的最后二十年基本上是在悲惨痛苦中度过的,1778年他在法国埃及迈农维尔去世。
有人说卢梭的著作对社会主义、民族主义、浪漫主义、极权主义和反理性主义的崛起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还为法国革命扫清了道路,为现代民主和平等的理想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享有对教育理论有重大影响的盛名。有人认为,人类几乎完全是其环境的产物(因此完全可以改变)的学说,是来自他的著作。现代技术危害人类,现代社会腐败不堪,因而需要“高尚野蛮人”的理想,这种观念无疑与他有关。如果所有这些观念确实都是他创立的话,那么他在本册中的名次就会大为提高。但是在我看来,这些说法有许多不是失之正确就是过于夸大。
例如让我们来看看“高尚野蛮人”这个概念。首先,卢梭从未使用过这个词语,也不羡慕南海岛上的土著居民或美国印第安人。况且有关“高尚野蛮人”的概念早在卢梭时代之前就很流行,著名的英国诗人约翰·德莱顿在卢梭诞生一个多世纪以前就一字不差地使用过这个词语。卢梭也没有“社会必然腐坏”这个观点,恰恰相反,他总认为社会是人类必不可少的。
卢梭创立了“社会契约”学说的这种提法是完全不真实的。约翰·洛克对这一学说做过详尽的论述,他的著作早在卢梭诞生之前就发表了。事实上,著名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甚至早在洛克之前就论述过社会契约论的学说。
卢梭反对技术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十分显然,自从卢梭去世的两个世纪以来技术有了空前的增长,他反对技术所做的努力显然是徒劳而已。况且今天存在的反对技术的偏见并不源自卢梭的著作,而恰恰是对上个世纪中无限制地应用技术所带来的不良效果的一种反应。
许多其他思想家提出过环境因素对人的性格的形成具有绝对的重要性,我认为没有理由把这个相当一般的学说归于卢梭。同样民族主义早在这位法国哲学家问世很久以前就是一股重要的力量,他对它的崛起没有什么影响。
卢梭的著作为法国革命扫清了道路吗?毫无疑问,他的著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且也许比狄德罗或达朗贝尔所起的作用要大。但是就此而论,伏尔泰的影响远在卢梭之上,因为他的著作比卢梭的问世早,内容多,思想明确。
卢梭具有反理性主义的气质,特别是与当时其他著名的法国作家相对立,这是相当真实的。但是,反理性主义并不是新货色:我们的政治和社会信仰通常是建立在情感和偏见的基础之上的,虽然我们经常寻找表面看来是合乎理性的论据来为我们的信仰申辩。
但是即使说卢梭的影响不象他的羡慕者(或反对者)所宣称的那么大,它也是不可低估的。可以完全肯定他对于文学中浪漫主义的崛起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他对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影响甚至还要重要些。卢梭轻视在儿童教育中学习书本知识的意义,提倡对儿童的情感培养应先于理智培养,强调儿童通过体验来学习的意义(顺便提一句,卢梭是一位宣传母乳喂养具有优越性的先驱)。一个抛弃了自己孩子的人却有胆量给别人上怎样哺育孩子的课,这听起来也许未免使人感到离奇,但是毫无疑问卢梭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当代的教育理论。
卢梭的政治著作中有许多思想独特新颖,引人入胜。但是总体说来就是一种追求平等的强烈欲望和一种同样强烈的感受: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已经达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人生下来本来是自由的,但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戴上枷锁)。卢梭自己可能并不喜欢暴力行为,但是他无疑激励了其他人实行暴力革命,逐步改革社会制度。
卢梭对私有财产的观点(以及对许多其它问题的观点),常常自相矛盾。一次他曾把财产形容为“公民一切权力中最神圣的权力”,但是似乎可以有把握地说,他对私有财产的攻击比称赞在他的读者心目中影响更大。卢梭是早期认真攻击私有制的现代重要的作家之一,因此可以认为他是现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先驱之一。
最后人们决不能忽视卢梭的宪政学说。《社会契约论》的中心思想用卢梭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每个伙伴及其一切权力完全交给整个社会。”这样的话没有给公民自由和人权法留有余地。卢梭自己是一位权势的叛逆者,但是他这本书的一个主要作用是为后来的极权主义政权开拓了辩词。
有人批评卢梭是一个极其神经质(而不说偏执狂)的人,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是一个思想不切实际的、糊涂的思想家,这样的批评大体上是正确的。但是远比他的缺点更重要的是他的洞察力和杰出的创造精神所闪现出来的思想火花,两个多世纪以来,不断地影响着现代思想。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1、契约关系。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2、关于社会契约中的契约自由。
3、公共意志与人民的角色。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
《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欧洲的革命运动和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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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1、时代背景
18世纪的法国处于一种比较黑暗、比较堕落的社会危急中,社会中的人有界限森严的等级划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僧侣,他们人数少但却地位非常高,在政治文化等方面起到特殊的地位;
第二等级是国王贵族,他们拥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利,通过对第三等级,也就是农民、手工业者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来获得资产维持其奢侈荒淫的生活。第一二阶级通过其“绝对权利”给予第三阶级无比的压迫,并且,通过类似“君权神授”的政治宣扬来达到他们垄断的目的。
第三阶级由于无法生存而奋起反抗,一二阶级又以政治叛乱等借口以军队镇压,因此达到了一种非常混乱的情况。当时的法国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思想、文化各个领域都处于新旧更替的时期,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方兴未艾。
卢梭自幼经历坎坷,广泛的阅读极大地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深深体会到自由和民主的可贵。他所处的时代是资产阶级革命火热进行的时代,资产阶级为反封建阶级疯狂的呐喊,卢梭敏锐的政治嗅觉和独到的思想使他走在了启蒙运动的前沿。
他毫不客气的指出社会的种种弊病根源不在人,而在于社会制度,所以卢梭定下了写一部宏伟的政治学著作《政治制度论》的计划。
创作过程
卢梭于1759年开始写《社会契约论》,1762年4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其实,这本书的思想准备时期更早,1756年开始,他就计划写一部《政治制度论》,但由于要写《新爱洛绮丝》便搁置了。
他在写这本书的构思时写道:“在我已经动笔写那些作品之中,我长久以来一直在构思,搞得最有兴味,并想以毕生的精力去搞,而且,依我主观的看法,将来最能使我成名的——就是我那部《社会契约论》,我第一次想写这样一部书,已经是十三四年前的事了。”
但这本书,卢梭始终未完成,有一部分稿子也丢掉了。当1761年《社会契约论》完成之后受到了重重阻挠,不得不在荷兰出版,然后偷运回法国。
参考资料:-社会契约论
以下是我自己的体会,仅供商榷!!
法国卢梭所著的《社会契约论》是契约社会论的主要代表。契约社会论有句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认为理解了这句话,也就基本了解了契约社会论的主题思想。
按照契约社会论的基本观点:政府的职能就是确保社会所有契约能够被有效履行,确保各契约方的合作。政府本身又是一组契约的组合,行政当局的任务就是通过协商签订各利益方都满意的契约,并确保契约的有效履行。而自然人的各种活动都必须接受各种契约框架的规范,(法律、道德、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实际上都属于契约的一种形式),要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用现在的观点来说就是:既要有自由、又要有纪律,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既要有人权、又要有法制,……自由、民主、平等……都是相对的,是在一定范围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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