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而远之。这类人的典型特征是脸皮厚,胡搅蛮缠,经常无理由谩骂他人,还会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因此应该避而远之,尽量不和无理之人发生冲突,避免伤到自己;
2、冷静对待。切忌与之对骂,这样会拉低素质。其次对方情绪会越发激动,可能会做出伤害人的举动,这样得不偿失,不要为一个无理之人失去自己的风度;
3、适当关心。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类人之所以会变得胡搅蛮缠,可能是因为某方面的巨大压力或者生活不如意。对待无理之人,应以友善的态度去进行暖化,进行关心;
4、报警解决。若对方实在胡搅蛮缠,不讲道理,长时间进行辱骂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应该立即报警,将此人交由警察处理。
这个当然没这项法律,不过按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老兄你这个貌似真没照成大的损失,也没无法正常运营,要处罚基本没指望,你也别动手,不然的话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邻里关系,只能是社区管理员来调解调解,调解不成就忍一下吧,或者干脆你们你看一下为什么她家的东西老卖不出去,给她指导一下,毕竟还要住很久的。
针对下面那位的回答,你这个案子还上升不到适用民法的高度啊,所谓精神损害,一般是根据案件来定性,不可能根据你一家之言的,何况确实损害也不大。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3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