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
1、监理协调工作涉及的部门与单位众多;
2、监理项目具有工作协调的“磨合期”;
3、监理协调工作的对象以人为主体;
4、监理协调工作重在沟通联络;
5、监理协调工作的方式多样。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监理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适度协调可以使各种意见统一,使各方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从而使监理项目的实施、运行顺利,是监理工作成败的关键。现就监理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谈一些粗浅意见,供参考。
1、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目的和内容
1.1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目的: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采用相应的组织形式、手段和方法,对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进行疏导,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予以排除,以便理顺各种关系,使监理的全过程处于良好、顺畅的运行状态,其目的是排除障碍,解决矛盾,处理争端,实现所监理的项目质量好、投资省、工期短,确保监理总目标的实现。
1.2监理项目组织协调的内容:监理项目的组织协调,主要是协调参建各方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或人员的人际关系,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供求关系、协作关系、法律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关系。需要协调的关系涉及面广,层次多,关系繁杂;协调起来最棘手,困难多,扯皮多,不确定因素多,而且在监理运行过程中,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表现,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协调来解决。
2、监理机构内部的组织协调
2.1总监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总监是监理项目的带头人,总监真心诚意的与监理人员交朋友,尊重他们,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对于全体监理人员就有号召力;总监的实干精神,敬业精神,团结精神,奉献精神,为大家作出了榜样,就会影响监理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总监技术全面,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以人格魅力把大家团结在你的身边,跟你一道工作。大家感到跟你干,能学到东西,能干好工作,有信心,有奔头。
2.2监理机构的内部人际关系协调
2.2.l人员的安排要量才用人。对每位监理人员,要根据专长进行安排,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要合理匹配,扬长避短,做到能力互补、性格互补,充分发挥所有人员的积极性。
2.2.2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每个监理岗位,都应明确责任、目标和岗位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职责不重不漏。
2.2.3工作的绩效评价上,要实事求是。评价每位监理人员的绩效要实事求是,工作成绩的取得,不仅需要主观努力,而且需要同志们的相互配合,需要一定的工作条件。谁都希望自已做出成绩,受到组织的肯定,评价恰当以免无功自傲和有功受屈。
2.2.4调解矛盾要恰到妤处。调解矛盾要不计恩怨,要顾全大局,要尊重当事人,平等待人;不要恃强凌弱,以“权”压人,要有理有据,有章有法,有的放矢;要采取主动、宽容、友善的态度,通过及时沟通、个别谈话、会议和必要的批评等灵活的方式方法,使全体监理人员处于团结、和谐、热情高涨的气氛中工作。
2.3监理机构内部协调要做到巧分工、细安排、制度严。
2.3.1分工。监理项目的总监,要根据工作的特点,根据每位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监理素质,性格特点,工作特点,进行巧分工。巡视、旁站、计量、检验和资料管理等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大中型监理项目的总监,主要是对各监理组(部)的合理组合,做到扬长避短,能力互补,性格互补,使每个监理组(部)都能志同道合,思想统一,彼此间都有合作的愿望和诚意,充分发挥组织中每个监理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潜能,就可以创造出难以想象的惊人奇迹。
2.3.2细安排。要明确各监理组(部)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监理过程中,有许多工作不是一个人或一个监理组(部)可以完成的,监理工作的完成,要靠分工合作,其中有主办、有牵头、有协作、有配合之分。总监要根据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组(部)的专业特点,事先约定各个组(部)之间的相互关系,不致出现误事、脱节等耽误工作。
2.3.3制度严。监理项目机构除了贯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外,总监还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本监理机构的组织和人员情况,制订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做到不偏不倚、始终如一,不手软,不留情。避免工作中扯皮,越级和指令冲突;避免工作无序和混乱,树立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化。
3、协调好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
3.1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作往来频繁,对一些具体问题产生意见分歧是常有的事。双方除了共同履行好合同责任外,还应加强协作,施工单位要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时的提供项目管理规划、生产计划、技术措施、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建设单位除了抓资金的落实外,应按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地质资料、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积极配合施工单位解决问题,排除障碍。监理应鼓励施工单位,将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遇到困难及时向监理反映,以寻找监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干扰。双方联系的越紧,了解的越深,监理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对招标、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的变化,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协凋处理好各种矛盾。
3.勘察设计单位的协调,主要是地基处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修改设计、工程概算、隐蔽工程、竣工验收环节上要密切配合。如设计遗漏、图纸差错等问题,要解决在施工前;施工阶段严格按图施工;结构工程、专业工程、竣工验收要请设计单位参加。若发生质量事故,要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监理应及时的报告业主,要求设计单位修改,以免造成大的损失;若监理单位掌握比原设计更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时,要主动向业主推荐,支持设计单位技术创新。
3.3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协调,要充分依靠供应合同,运用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搞好协作配合,还要充分发挥企业法人的社会地位和作用。
4、协调好工程外部与工程建设的关系
4.1严格守法。“法”是代表国
国家利益和政府意图的,是项目建设与政府部门(如建设、文物、环保、消防等部门)关系的依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很多,监理首先要学法、懂法,还要守法、执法,用法指导建设,保护自已,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
4.2遵守公共道德。工程建设具有露天性、社会性、长久性,很多方面都涉及公共利益。监理不仅要用公共道德约束自己,而且应当监督参建各方遵守公共道德,使矛盾在公共道德的标准下解决,争取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争取良好社会环境。协调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关系时,主要是运用请示、报告、汇报、送审、取证、说明等协调方法和信息沟通手段。
5、组织协调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5.1公平、公正是协调的原则,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是指协调过程中要坚持中立,中立能增加协调工作的成功率。要中立,监理人员就要严格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克制自身不违规;在行为举止上要保持中立和公正,与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之间,既要形成良好的工作关系,又要保持一定距离。总监和监理人员都应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承发包合同,要以科学分析的方法,不凭随意想法解决问题,正确的调解参建各方的矛盾;不看后台,不讲情面,不论亲疏,公正无私的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和事,做到一碗水端平,维护参建各方合理、合法的利益,使当事各方心服口服。
5.2知情是做好协调的基础。知情,要了解和熟悉与监理有关各主要管理人员的性格、爱好、工作方式、方法等。知情,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各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做到心中有数,头脑清醒。知情,要借助信息的发布、信息接收,及时掌握和跟踪各方信息,应用正确的信息,在有限的时间内,有的放矢的协调好内外关系。知情,总监和监理人员对重大工程建设活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科学控制,认真分折各家的情况,搞清来龙去脉,不马虎从事;对出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恰当的协调好各方关系。
5.3正确的工作方法,是搞好协调的重要手段。组织协调的方法很多,如协调、对话、谈判、发文、督促、监督、召开会议、发布指示、修改计划、进行咨询、提出建议、交流信息等。协调要注意原则性、灵活性、针对性、群众性。原则性是指监理人员的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平、公正、讲求科学、坚持原则、严格监理;坚持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对于各方的违规行为不姑息,不迁就,一抓到底。灵活性是指工作方法上和为人处事方面,要因人、因事、因地而宜,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灵活应用协调的各种方法,切忌生搬硬套;在众多的矛盾中,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抓主要矛盾,关键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针对性是指协调要有针对性、有目的。在协调前要对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纳,理清头绪,找准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在协调前要多设想几种情况,尽可能考虑到各方可能提出的问题,多准备几套解决方案,做到有备无患;在协调前要明确协调对象、协调主体、协调问题的性质,然后选择适用的手段,以提高协调效率。协调中拿不准、考虑不成熟的问题,不急于表态,协调争取做到有理、有利、有节。群众性是指协调过程中注意走群众路线,让大家献计献策、群策群力,激发群众的创造热情,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与各方同舟共济,解决问题战胜困难。
5.4协调好争议,是搞好协调的关键。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多,矛盾多,争议多;关系复杂,障碍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多,解决好监理过程中各种争议和矛盾,是搞好协调的关键。这些争议有专业技术争议,权利、利益争议,建设目标争议,角色争议,过程争议,人与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等等。有争议是正常的,监理人员可以通过争议的调查、协调暴露矛盾,发现问题,获得信息,通过积极的沟通达到统一,化解矛盾。协调工作要注意效果,当争议不影响大局,总监应采取策略,引导双方回避争议,互谦互让,加强合作,形成利益互补,化解争议;利益冲突,双方协调困难,可请双方领导出面裁决:如果争议对立性大,协商、调解不能解决,可由行政裁决或司法判决。当监理成为争议的对象时,要保持冷静,避免争吵,不要伤害感情,否则会给协调带来困难。所有的监理人员都要采用感情、语言、接待、用权等艺术,搞好协调;注意说话的方式方法,做到有利于协调的话多说,不利于协调的话不说、不传;多做说明,多做说服工作;关系到协调的问题,要多汇报。
监理通过协调,使参建各方减少磨擦,消除对抗,树立整体思想和全局观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大家能够协同作战,创造出“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环境,确保监理的总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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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作用
监理在工程对保障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建设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作用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我的分享吧!
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的目标及目的
监理工程师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关系的疏导;对产生的干扰和障碍的排除或缓解;对施工现场各种矛盾的解决;对各种争端的处理,并使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处于一种有序状态;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优化配置,以达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好、投资省、工期短,最终实现预期的目标和要求,也就实现了和达到了作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的最终目标和目的。
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搞好与业主方的协调
2.1正确理解业主对建设项目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
把握业主对监理的授权范围和内容,在授权范围内大胆决策,在授权范围之外的不擅自越权,只建议不决策。重大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在工作中尽量取得业主的支持和理解。对业主不合理决策尽量在监理和业主范围内进行沟通,利用适当时机、采取适当方式加以说明和解释,不主动激化矛盾,尽量达成共识,不能达成共识的原则性问题用书面方式说明原委,提醒业主,尽量避免发生误解,并保护自己,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2.2处理好各方关系
处理好与业主方及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尽量做到意见一致、对施工方的命令一致。处理好与业主人员的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以自己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搞好与施工方的协调
3.1明确双方的关系
双方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落实监理单位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3.2坚持严格要求和热情服务相结合
一方面监理单位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程序、标准组织施工;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鼓励施工单位将施工状况、施工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监理单位提出,加强沟通,共同寻找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会越少,就越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
3.3注意协调的方法和技巧
在协调的工作方法上既要有原则性,也要注意灵活、合理和可行;在协调的方式上要注意语言的艺术性、感情的融合程度和用权的适度;双方即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也是“合作者”的.关系;一般来说,在重大问题上的分歧,与项目经理和各级管理者的协调优于与具体施工人员的直接协调;从组织管理体系的协调优于与个人关系的协调;上层关系的协调优于下层关系的协调。
4、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搞好与设计方的协调
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4.1充分贯彻设计意图
在收到设计施工图后,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标准过高、设计遗漏、图纸差错等问题通过业主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参加设计交底会议,针对本工程的情况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技术难点、施工难点等;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施工;代表业主约请设计单位参与基础工程验收,结构工程验收、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等。
4.2施工中设计变更的处理
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及时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组织各方会审;并注意设计变更处理的及时性和程序性。监理工程师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的传递严格按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程序进行。
5、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主要采用的方式方法
一是交谈协调法,利用面谈和电话交谈的方式,及时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缓解矛盾、寻求共识以及下达指令等;二是会议协调法,利用各种会议进行交流信息,处理和协调有关问题,协调争议,处理索赔和纠纷,落实今后的工作等;三是书面协调法,利用监理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对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指导、下达指令、工程总结、过程记录、实物确认、信息反馈、以达到信息共享与交流,起到了协调一致、信息一致、认定一致、目标一致;四是访问协调法,通过走访与工程相关的单位,解释情况,征求意见,增进了解,加强沟通等。
6、监理工程师在协调工作中要尽量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组织协调过程中,为了确保监理协调工作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协调工作尽量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项目参与各方积极参与到对问题、矛盾的解决中来,同舟共济,群策群力,共同推进项目的建设。
6.1协调工作尽量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在具体协调工作中,始终贯彻项目建设过程各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相关标准规范;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按图施工,努力贯彻设计文件的精神;尊重参与各方企业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尊重业主的合法合理要求。
6.2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尊重被协调各方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分析,归纳突出的问题和矛盾,合理利用监理的技能和技巧积极寻找彼此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法和途径,争取大多数人的共识,科学,合理地解决问题,以理服人。
6.3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工作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监理工程师在展开组织协调工程中除坚持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科学规范,严格监理外,在工作方法和为人处事上因人、因事、因地而宜,灵活运用战略、战术和各种协调方法,不生搬硬套,不小题大做,不威胁利诱,尽可能促进被协调方自我机制的完善。
6.4协调好争议,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
由于工程参建单位多,矛盾多,关系复杂,导致争议多,障碍多。包括目标争议、利益争议、合同争议、管理争议、责任争议、技术争议、工期争议、费用争议、企业争议、部门争议、人事争议等,错综复杂。监理工程师应紧紧抓住项目的组织管理关系、合同责任关系、法律规范关系和技术配套关系等各项关系,通过对争议问题的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暴露制约争议解决的因素,积极沟通协调,化解矛盾,达成共识。使参建各方减少摩擦,消除对抗,树立整体思想和全局观,协同作战,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确保监理目标的实现。
7、结语
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应运用管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方法和工具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在协调过程中应站在多方面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尽量做到公正,科学,合理和合情,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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