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黄,中药名。为自然元素类矿物硫族自然硫。分布于内蒙古、陕西、四川、河南等地。外用解毒杀虫疗疮;内服补火助阳通便。外治用于疥癣,秃疮,阴疽恶疮;内服用于阳痿足冷,虚喘冷哮,虚寒便秘。
芒硝,中药名,又名朴硝。为硫酸盐类矿物芒硝族芒硝,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主含含水硫酸钠(Na2SO4·10H2O)。全国大部分地区均有分布。具有泻下通便,润燥软坚,清火消肿之功效。常用于实热积滞,腹满胀痛,大便燥结,肠痈肿痛等病症的治疗;外治乳痈,痔疮肿痛。
硫磺与朴硝放一起会发生发热反应,放
硝酸HNO₃是一种强氧化性和强腐蚀性的无机酸,硫磺就是硫S,白酒主要是酒精具有催化作用
S+4HNO3=SO2+4NO2+2H2O 浓
3S+4HNO3=3SO2+4NO+2H2O 稀产生二氧化硫(亚硫酸的酸酐,既有氧化性又有还原性,漂白性) 和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和酒精中的水反应3NO2+H2O=2HNO3+NO
由此看出这三种化学物质放在一起长时间会对皮肤造成轻度灼伤 如果配比不合理的话,比如硝酸过多可能会烧坏皮肤。
,胡维勤指出以防止产生化学成分变化,而致中毒或严重毒副作用等医疗事故。故本草药性书上,立下“十八反”,以此警戒后人注意用药安全。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芨、白蔹;
藜芦反:细辛、芍药、人参、沙参、苦参、丹参。
(乌头应包括川草乌、附子、天雄、雪上一枝蒿;瓜蒌应包括天花粉、瓜蒌皮、瓜蒌仁;贝母包括各地各规格的贝母;半夏应包括水旱两种半夏;芍药应当包括赤、白芍;人参应包括红白参、糖参、党参;沙参应包括南北沙参、明党参、玄参。)胡维勤将中医进行到底
中药材,十八反,海藻戟,甘遂芫,
战甘草,当明辨;
半蒌贝、白蔹芨、俱攻乌、禁混剂;
诸类参,细辛芍,叛藜芦,忌参合。
另有反,勿同行,云母粉,反决明;胡维勤将中医进行到底
苋与鳌,禁混煎,葱和蜜,勿轻犯。
云母粉忌与石决明混用;红苋菜忌与甲鱼混食;葱和蜂蜜忌混用。
中药“十九畏”,即指这19种药物中,凡指名相畏的药物,彼此都不宜混用。主要是防止它们之间,产生化学成分变化,而抵消或减弱了另一种药的有效作用,或者出现其它毒副反应。胡维勤将中医进行到底
石硫黄,火中精,遇朴硝,便相争;
红白砒,忌水银;山狼毒,怕陀僧;
川巴豆,毒烈性,黑白丑,难顺情;
公母丁,忌郁金;芒朴硝,惧山棱;
川草乌,不顺犀;五灵脂,畏人参;
官桂类,治冷功,逢石脂,不协同;
凡修合,看顺逆,炮制用,莫相依。
(芒硝包括玄明粉;川乌草乌包括附子、天雄;犀角包括广角;人参包括各种人参;官桂包括肉桂、油桂,企边桂、桂枝、桂皮;石脂包括赤、白石脂。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药物相畏的,如白芷畏黄连,
本畏白芨,甘草忌猪肉等等)。
中药相克古称"反,畏".中药“十八反、十九畏”,乃古人在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如“神农”尝百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祖国医学在用药上的安全,其功不可灭。然而,因受历史的局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并非尽善尽美,尚有探讨之处。为此,笔者不揣浅陋,斗胆对此进行探讨分析,以期引起专家学者的注意,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为叙述的方便,首先摘抄中药“十八反、十九畏”的全文如下。十八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细辛、芍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十九畏:硫磺畏朴硝(通用名: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通用名:丑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脂;官桂畏石脂。反药畏药不一定都反都畏就拿甘草所反之药来说,在临床上,曾有中医师治乳腺增生,用“小柴胡汤”加海藻、浙贝母、甘草等药,疗效不错,而且治愈十余例。至于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三峻利之品合用是否相反或不反,尚未见临床报导。据文献记载:甘草与上述三药共浸组的毒性较分浸组的毒性显著增高,从而抑制三者的利尿、泻下作用,同时还增强甘草的毒性。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余以为,甘草乃调和诸药、清热解毒的佳品,对于一些有拮抗作用的中药合用,便能调和,如抵当汤等(注:成方本无甘草,因用汤剂,有人加入甘草,使之相安无事,且效果满意)。此外,甘草还有较强的解毒作用,如对半夏、乌头等品之毒,甘草有解除或减轻作用,这是不争的事实。当然,甘草能否与上述三个品种合用,有待临床检验。再则,“十九畏”中的狼毒与密陀僧,虽两者均有毒,但民间有医者将两者精制成膏,外用治疥、癣、湿疹,有一定疗效。“十八反”中的生乌头、生半夏捣烂外敷,治寒痰积聚所致的腿痛,已有用于临床。“十九畏”中的肉桂与赤石脂,民间已有合用治虚寒腹泻的,处方:赤石脂、干姜、白术、肉桂、炙甘草(注:官桂系肉桂较薄的一种,两者性味功能相同,但官桂比肉桂的作用差)。由此可见,上述相反相畏的药合用,或内服或外用,均未出现反、畏的不良后果。不存在配伍,便无所谓反、畏“十八反、十九畏”中的一些药本风马牛不相及,因而不存在配伍的问题。如藜芦乃催吐之品,与补气之人参、和血之丹参、养阴润燥之沙参、玄参,以及解表之细辛、和阴之芍药;大辛大热之乌头,与润肺止咳祛痰的贝母、瓜蒌,以及清热解毒、止血的白蔹、白及;大寒大凉之犀角,与大辛大热之川乌、草乌;火煅之品硫磺,与大寒之品芒销等。凡通晓祖国医学理、法、方、药的中医师,便不会将以上那些不相干的反、畏之药同处一方。合用单用皆“反”皆“畏”之品有的中药由于本身的剧毒,故合用单用均有反、畏的后果。如砒霜、水银、硫磺、巴豆。砒霜、水银、硫磺因系含砷、汞的矿物品,具有很强的腐蚀、烧灼性,如果内服,会突发急性胃肠炎、咽部烧灼,甚者还会导致胃大出血等中毒症状。当然,上述品种经精制成中成药,且含量低,可作内服用。但不宜久服,否则会造成慢性中毒。尤其是砒霜,外用内服皆易中毒。有待临床验证的相畏品除已经提到的相反相畏品外,剩下还有三组相畏中药。即: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人参畏五灵脂。余大胆假设,如果给上面三组相畏药加入甘草、大枣进行调和,能否去除相畏而达到治疗目的呢?再则,五灵脂乃破血耗气之品,为防止攻伐过甚,加入扶正气之人参(是谓攻补兼施),有何不可?当然,这仅是余之假想,是否可行,有待临床检验。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继承和发展祖国医药学,乃后辈中医药工作者的神圣使命。然而,继承的目的在于发展,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继承。既然要发展,那就要敢于对古人的经验、成果进行必要的探讨、研究、修正,使之推陈出新,日臻完善。B17.2《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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