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化学品安全方面上,硫酸属于腐蚀品,浓硫酸属于氧化剂,盐酸是腐蚀品。
2.在消防方面上,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在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方面上,浓硫酸或发烟硫酸,因其有氧化性,一般列为乙类火灾危险,普通的硫酸,还有盐酸,没有引起火灾的危险,这些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场所,可视为丁类火灾危险。
危险品共分九类!
1类:爆炸品
爆炸品,是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列为第1类的危险货物。包括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具有燃烧危险并兼有较小爆炸(局部爆炸)或较小抛射(局部抛射)危险之一或兼有这两种危险但无整体危险、无重大危险、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和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的物质、物品。
2类:压缩气体
(细分为: 2.1类:易燃气体, 2.2类:不易燃气体,2.3类:有毒气体 。)
压缩气体,是指在-50℃下加压时完全是气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低于或者等于-50℃的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是指在温度高于-50℃下加压时部分是液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在-50℃和+65℃之间的高压液化气体和临界温度高于+65℃的低压液化气体。
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易于挥发和燃烧的液态物质。其闪点(表示可燃液体性质指标之一)低于28.1°C的为一级易燃液体,极易燃烧和挥发,如汽油等。
4类:易燃固体
(细分为: 4.1类:易燃固体, 4.2类:自燃固体 , 4.3类:遇水易燃固体 。)
易燃固体是指燃烧点低,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后,极易引起急剧燃烧或爆炸的固态物质。有的某些易燃固体发生燃烧时还放出有毒气体。
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物(属于化合物(当然也一定是纯净物)。其组成中只含两种元素,其中一种一定为氧元素,另一种若为金属元素,则称为金属氧化物;若另一种不为金属元素,则称之为非金属。
6类:毒性物质类(6.1类)和感染性物品
毒性物质类一般的定义为凡是以小剂量进入机体,通过化学或物理作用能够导致健康受损的物质。根据这一定义可知,有毒物质是相对的,剂量决定着一种成分是否有毒。
7类:放射性物质
某些物质的原子核能发生衰变,放出我们肉眼看不见也感觉不到,只能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探测到的射线,物质的这种性质叫作放射性。 放射性物质是那些能自然的向外辐射能量,发出射线的物质。
8类:腐蚀品
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9类:杂类
包括所有其他危险物质和产品。例如吸入物质的细粉尘可能会引起健康危害。这类团结的物质和设备在火灾情况下能发出的物质二恶英,散发可燃气体、锂电池、节能手段,物质的危险环境中,转基因产品,而且是危险的但其它类不包括的其他物质。
硫酸属于国家易制毒管制物品。
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一、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二、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三、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四、说明
1、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2、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扩展资料: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简单来说,易制毒化学品就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 既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日常生活,流入非法渠道又可用于制造毒品。
2005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5号国务院令,公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11-1施行),列管了三类24个品种,第一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第二类、第三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配剂。
根据2012年8月29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公告,2012年9月15日起,邻氯苯基环戊酮也被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加以管制。
随后国家于2014、2017年又进行了增补,共列管了3类,32种物料。
扩展资料:-易制毒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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