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好增量就是解决储备金过剩的意思,增量货币指的是货币余额。增加货币只能通过贷款和发放储备金,但储备金已经过剩。因此,未来的增量只能来自于贷款,从而增加单位储备金所能支撑和创造的存款及贷款;
2、盘活存量货币就是解决货币余额过剩的意思,存款余额本身也已经过剩,因此需要盘活,即减少存款余额与GDP之比。这实际上是要求在不增加余额的前提下,解决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融资。由于贷款的增加必然意味着余额的增加,因此需要发展贷款之外的直接融资渠道,如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
分类:教育/科学
解析:
存量、流量、增量与股市相对规模
在《人民网》于4月7日发表我在强国论坛上做客时关于虚拟经济的谈话的同时,也刊登了一些网友的不同意见,其中包括米阿仑先生的质疑意见。本来我无意对这类属于经济学常识的问题作出回答,但最近有几位朋友都问起这一问题,并认为我如不作出回答会使广大网友误认为米先生的意见有道理。因此我只好再一次占用《人民网》的宝贵篇幅对这一质疑予以澄清。
以下是《人民网》上刊登的米先生的质疑原文:
“国民生产总值能用金融交易总量来衡量吗?能用股票市值交易总量衡量吗?在纽约股票市场,每天交易总量高达几亿、甚至上十亿美元。这还仅是一个地方的股票市场;如果全算上,一年下来,年总量会高达千百亿美元。但那是金融交易数额,不是国民生产总值。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有若干种统计方法,却有个共同点:统计的是最终产品和服务,而不是交易总量。
有个经济学里常用的例子,也许更能说明这个基本道理。一双鞋使厂商开支2.50美元,零售商开支4.50美元,消费者开支6.00美元,交易总量是13美元。在国民生产总值统计中,只包括最终产品的6.00美元,而不是交易总量的13美元,否则,就是虚假的产值统计,就是做假帐了。”
这一质疑是针对我在《虚拟经济探微》文中的一段话而来的,现将这段话录出如下,以供读者对照。
“目前虚拟经济的规模大大超过了实体经济。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平均年经济增长率为3%左右,国际贸易年增长率在5%左右,国际资本流动的年增长率在25%左右,全球股票总价增加了2.5倍。笔者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数据计算,1997年年底全世界虚拟经济总量是140万亿美元,到2000年底是160万亿美元(其中金融衍生品年末余额约95万亿,股票市值36万亿,债券市值29万亿),大体相当于全世界GNP的总和(约30万亿美元)的5倍。全世界虚拟资本每天流动量是2万亿左右,大约为世界日平均贸易额的50倍。可以预计,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的发展,虚拟经济的规模还会继续膨胀。”
学过经济学的人们都会知道,在经济学中有三种类型不同的数量,即存量、流量与增量。存量是指系统在某一时点时的所保有的数量;流量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流入及(或)流出系统的数量(其中流入量或流出量称为单边流量,而流入量加流出量称为双边流量);增量则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系统中保有数量的变化)。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用以下两个公式表示:
增量=流入量-流出量
本期期末存量=上期期末存量+本期内增量
米先生的质疑中出现了两个重大错误,第一个错误是把我文章中说的存量(年末余额)说成了流量(交易总量),因此他与此有关的几句话就不值一驳了。
第二个错误是把我文章中所说的对虚拟经济相对规模的一种衡量方法误认为是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衡量方法。按照一般人的理解,不同类型的数量之间是不可比的。但是经济学家为了能比较各国之间某一数量的相对规模,往往要将某一数量和GNP或GDP相比,因为GNP或GDP已经成为表达各国经济实力的通用指标。
例如对各国外贸相对规模的表达,国际通用的办法是采用进口额与出口额之和(双边流量)与GDP之比。这时如果用外贸额的增量与GDP相比,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例如某国某年的GDP为10000亿美元,同年内进口额(外汇流出量)为2900亿美元,出口额(外汇流入量)为3100亿美元,故增量为200亿美元,这时若用增量与GDP相比,其结果为2%,这怎能说明该国外贸的相对规模呢?如果这一增量是负数(即进口额大于出口额),那就更加荒唐了。
更有甚者,如另有一个国家同年的GDP为1000亿美元,进口额为100亿美元,而出口额为120亿美元,增量为20亿美元,这时其外贸额的增量与GDP之比也是2%,我们能说这两个国家外贸的相对规模相同吗?
关于股市的相对规模,用股市的增量与GDP相比也是荒谬绝伦的。试想如果某国某年的GDP为10000亿美元,当年12月31日时其股市市值为5000亿美元(存量),而去年12月31日时为4500亿美元,增量为500亿美元,为GDP的5%,这显然不能代表该国股市的相对规模,如果这一增量为负数则更荒唐。再者,若有另一国家同年的GDP为1000亿美元,本年年末与上年年末的股市市值分别为450亿美元与500亿美元,增量为50亿美元,为GDP的5%,我们能说这两国股市的相对规模相同吗?因此股市的相对规模通常是用年末股市的市值与当年GDP之比来表达,在世界银行每年出版的世界发展指标(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一书中就是采用的这一方法。在我的文章中所说的全世界虚拟经济的规模大体上相当于各国GNP总和的五倍,也是采用这一方法来表达虚拟经济的相对规模。
我感谢米先生对我在网上与网友们平等讨论问题这一做法的肯定,但我也希望米先生在质疑别人的论点之前先认真学习并思考,以免无的放矢甚至错误百出,徒然贻笑大方。
增量市场:主要通过营销和销售来达到获取客户的目标,其主要体现在市场份额的增加方面。
存量市场:主要围绕现有客户开展维系工作,以客户服务为目标,达到提升客户满意度的目标。
存量市场和增量市场可以理解为企业的左右腿,一个企业的健康成长既要经营好存量用户又要在增量上攻城拔寨。
存量与流量
对于理解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变量的关系及其特征和作用至关重要。例如在财富与收入这两个经济变量中,财富就是一个存量,它是某一时刻所持有的财产;收入是一个流量,它是由货币的赚取或收取的流动率来衡量的。
存量与流量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流量来自存量,如一定的国民收入来自一定的国民财富;流量又归于存量之中,即存量只能经由流量而发生变化,如新增加的国民财富是靠新创造的国民收入来计算的。
导语: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欢迎参考。
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务院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在盘活存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财政存量资金快速增长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但从近期审计署对中央本级和部分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来看,各级财政存量资金的数额依然较大,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原则。
摸清存量、分类处理。全面摸清各地区、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
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盘活存量资金既要在中央层面展开、也要在地方层面展开,既要在财政部门展开、也要在其他部门展开,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的空间。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着力于盘活当前已有的存量资金,也要加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将来产生更多的存量资金。
多管齐下、惩防并举。既要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也要注重事后督查和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主要措施 (一)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不含权责发生制)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2013年结转资金应加快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三)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上级政府2012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的,由下级政府交回上级政府;已分配到部门的,由该部门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对上级政府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下级政府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加大整合力度,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并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四)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结转资金执行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调剂用于本部门、本单位其他项目。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五)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各级政府要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从2014年起,地方各级政府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严禁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外,凡在总预算会计中采取借记“一般预算支出”、贷记“暂存款”科目方式核算的,一律按照虚列支出问题处理。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各级政府应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进行清理,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并在2016年底前使用完毕。对因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新产生的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要在2年内使用完毕。
(六)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清理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2年内逐步撤销;2014年财政部已经发文要求各地清理撤销的财政专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清理归并或撤户。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开立其他财政专户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财政部核准。严格财政专户资金管理,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禁止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或转出专户进行保值增值,已经出借或转出专户的资金要限期收回;专户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清理撤销的财政专户中的资金,要按规定并入其他财政专户分账核算或及时缴入国库。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或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七)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地方各级政府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取消收入过渡性账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暂未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库的,应当将缴入财政专户中的非税收入资金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缴。坚决杜绝延迟缴库等调节财政收入的行为。严禁采取各种方式虚列收入或应计未计收入挂往来。
(八)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各级政府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但要严格控制预算周转金额度,不得超过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超过5%的,各级政府应加大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支出力度。加强偿债准备金管理,从2015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新设各种形式的偿债准备金,确需偿债的,一律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并分年度纳入预算安排。对已经设立的各类偿债准备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优先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存量债务。
(九)编制三年滚动预算。从2015年起,在财政部编制全国三年财政规划、地方财政部门编制本地区三年财政规划的同时,对目标比较明确的项目,各部门必须编制三年滚动预算,特别是要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明确规划期内将要开展的项目。对列入三年滚动预算的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一旦下达就能实际使用;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资金,要及时调剂用于规划内的其他项目,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根据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于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违法违规开设财政专户等行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财政部要加大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跟踪监控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各地区、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支出进度慢、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或约谈,并研究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市场流动性的监控,防止因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形成流动性波动。监察机关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盘活:就是采取措施,使资产、资金等恢复运作,产生效益:~资金 | ~了两家工厂。
如:
1、盘活存量,就是让存量流动起来,比如你有存货,放在那儿不用,就没有什么价值,但是会产生机会成本,你完全可以到市场上出售,卖给需要的人,然后就会产生更多的经济附加值,增加GDP。
2、盘活资金,就是采取措施,让资金流动起来,产生效益,发挥作用。
3、还有盘活土地、盘活股票、盘活市场、盘活库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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