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军政府:1911年10月11日,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取得胜利以后,建立了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
2、南京临时政府:南京临时政府内阁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时期的临时性内阁,成立于民国元年1月1日,结束于同年3月12日,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创立民国,中原十二省纷纷宣布独立,12月,十七省的代表齐聚上海,推举孙文为临时大总统,孙文组织内阁,成立南京临时政府;
3、北洋政府:是由北洋军阀等势力所操控选出的中华民国大总统与国务院国务总理所领导,是当时被世界各国承认的中华民国
(一),广州国民政府(1925-1926)。袁世凯死后,军阀割据,南方各省逐渐脱离北洋政府。1918年7月,云南和两广人士退出国会,在广州成立了广州军政府,形成南北对峙。(二),武汉国民政府(1926-1928)。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占领武汉三镇。11月8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迁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到武汉。(三),南京国民政府(1927-1938)。1927年,北伐军攻克了上海与南京,蒋介石于3月抵达上海后,决定实行“清党”,并于4月18日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四),南昌国民政府(1928-1939)。1928年10月,刚从中原大战中收身的蒋介石便亲临南昌,指挥“剿匪”事宜。因此,图书馆改为“海陆空军总司令南昌行营”,是江南五省剿匪总部,被时人称为“第二首都”。 </SUP>(五),北平国民政府(1930)。在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之后不久,国民党内各军事实力旋又再次爆发武装冲突。1930年中爆发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联合反对蒋介石南京政府的中原大战,战争其间汪精卫在北平召开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阎、冯、桂及汪系出席,议决在北平成立"国民政府"。不过张学良随即表示支持蒋介石,并于9月23日进驻北平。北平国民政府一度迁往太原,并在10月提出中华民国约法草案。11月随着阎、冯宣告下野而解散。(六),广州国民政府(1931)。1931年,蒋介石在南京汤山软禁胡汉民,同时在南京召开国民会议,通过中华民国约法草案,引起国民党内其他实力派的不满。党内胡派、汪派、桂系、孙科等在广州召开"国民党中央执监委非常会议",彷照孙中山护法战争时的做法,在广州另立政府。广州国民政府在1931年5月28日成立,汪精卫为主席。同年爆发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谋求合作,最终粤、宁两派息争,于12月22日在南京再召开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广州政府取消。(七),重庆国民政府(1938-1946)。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国民政府于1938年迁都重庆,是为重庆国民政府。(八),南京国民政府(1946-1948,还都)。国共内战期间政府迁移图抗日战争结束后,重庆的临时国民政府于1946年5月5日发布“还都令”,宣布5月5日将“凯旋南京”。1946年颁布了《中华民国宪法》,正式立宪,中国国民党一党训政时期结束,迈入宪政时期。 (九),汪伪国民政府(1940-1945)。汪伪国民政府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内部以汪精卫为首的反共亲日派,屈服於日本帝国主义的军事进攻和政治诱降,在日军卵翼下建立的傀儡政权。 於1940年 3月30日在南京正式成立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辛亥革命后,中国经历过的正统政权有: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重庆国民政府,再之后,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是中华民国于1912年1月1日成立后不久由孙中山在南京成立之临时管治机构,也是中华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中央政府机构,又称南京临时政府,简称临政。
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实施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解散,由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继承,权力归入不同机关。
2、北洋政府(1912年--1928年)是指中华民国前期以袁世凯为首的晚清北洋军阀在政治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中央政府,于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当选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后正式形成。
北洋政府首脑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崩离析,皖系、直系两大派系先后控制中央政府,第二次直奉战争后,北洋政府又被迅速壮大的奉系控制,直到北伐战争后才完成了短暂的形式统一,但不久后又爆发了其规模远超北洋历届政府的中原大战和十年国共内战。
3、中华民国第一届国民政府于1925年7月1日在广州成立,当时正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它采用委员制取代大元帅府的一长制,汪精卫、胡汉民、廖仲恺、张静江等16人为委员。汪精卫、胡汉民、谭延闿、许崇智、林森为常务委员。汪精卫任主席。下设财政、军事、外交等部。
4、武汉国民政府,(1926年12月5日--1927年8月25日),是由以汪精卫为核心的中国国民党建立的,是国民革命军北伐战争中由广州迁都的第一个政府。
国民政府由以下机构组成: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
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组成。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简称国府(1925年7月1日—1948年5月20日),是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的中央政府机构与最高行政机关。由海陆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1925年至1928年与北洋政府相互对峙。北伐成功之后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至1948年改组成总统府为止)。1937年起带领中国进行抗日战争,1948年5月20日蒋中正依《中华民国宪法》就任行宪后首任中华民国总统,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政府主席改中华民国总统,进入宪政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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