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为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则亲属需要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或劳动就业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2、若为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则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表格可在社区领取或湘潭劳动保障网上下载,然后交社区盖章
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3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