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的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4、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
5、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兼报不同校区、不同专业方向或专门化,但同
沈阳音乐学院声乐,钢琴系招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并具备所学专业身体基本条件。
学院校考规则
音乐学系,报考要求,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交1篇约2000字的相关论文一式七份,初试,笔试,音乐学基础常识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面试综合测试,论文陈述与问答,演奏,中,外乐曲或练习曲一首,除钢琴外其他乐器,演唱,自选民歌,戏曲或曲艺片段一首。
钢琴系,初试,音阶,琶音,大调弹属七,小调弹减七琶音一组,调性由考生自选,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Op.10 No.3 No.6 Op.25 No.7以外,古典奏鸣曲中的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重要提示
1. 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最多可以报考两个专业。
2. 2008年4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按考生提供的地址邮寄送达。
3. 关于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见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4.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与招生及学籍管理有关条例不符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
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民声、美声、钢琴、流行音乐演唱)、艺术设计、绘画、服装设计与工程: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戏曲器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京剧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行当,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中国舞表演、芭蕾舞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舞蹈学: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 分男女,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7+文化考试成绩×0.3)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报考安排
报考方法
◆参加辽宁省统考考生报考方法参见辽宁省2008年艺术类招生相关政策文件。
◆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省内校考专业报考时间及地点
专业及专业方向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
2008年3月1-7日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
(办公楼214房间)
2008年3月8日
戏剧艺术学院楼
表演(京剧表演)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校考考试内容
专业及专业方向
满分
考试内容及要求(分值)
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
200
弦 乐:专业条件(20)、模唱(40)、唱腔演奏(140)、曲牌演奏(200)
打击乐:专业条件(20)、模唱(40)、节奏(40)、演奏(300)
表演(京剧表演)
400
唱(60)、念(60)、做(40)、打(40)、戏曲片断(200)(不少于15分钟)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400
面试(50)、量体(200)、特长展示(70)、模特技巧(80)(造型协调感、步态节奏感)(考生自备泳装)
统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对照表
(以下我校专业,考生只须参加辽宁省统考合格即可,不用参加校考)
我校招生专业
学制 层次
须参加辽宁省统考合格专业
音乐学(音乐教育)
四年 本科
音乐教育(美声钢琴)
音乐表演(民声)
四年 本科
声乐演唱(民声)
音乐表演(美声)
四年 本科
声乐演唱(美声)
音乐表演(钢琴)
四年 本科
键盘演奏(钢琴)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四年 本科
声乐演唱(流行)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四年 本科
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中相关乐件
音乐表演(西洋管弦乐)
四年 本科
打击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中相关乐件
表演(中国舞表演)
四年 本科
舞蹈(芭蕾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
舞蹈学
四年 本科
舞蹈(芭蕾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
表演(芭蕾舞表演)
四年 本科
舞蹈(芭蕾舞)
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
四年 本科
影视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本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四年 本科
民族器乐、西洋弦乐中相关乐件
外省报考安排
报考方法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各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报名资格证)、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考生填写姓名时须填写与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报名资格证)上相同的名字。
外省报考时间及地点
省份
考试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考地点
备注
广东
音乐表演类
2月17、18日
2月19、20日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1、我校在各省设置的考点,只受理当地省份考生报考,否则成绩无效,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报考我校,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所报考专业属本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上)。
3、时间如有调整请以考点公布为准,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synu.edu.cn)
黑龙江
音乐表演类
1月19、20日
1月21、22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音乐表演类
3月2、3日
3月5、6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音乐表演类
2月22、23日
2月24、25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类
2月18、19日
2月20、21日
济南招办
音乐表演类
1月18、19日
1月20、21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新疆
只招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承认新疆艺术学院本科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专业合格证;只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北京
天津
吉林
只招表演(京剧表演)、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专业;报名时间3月1-7日,报名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办公楼214房间);考试时间3月8日,考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戏剧艺术学院楼
考试内容
专业
满分
考试内容及要求(分值)
音乐学(音乐教育)
400
综合面试(五官形象、节奏模仿、听音)此项满分100,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
声乐演唱(200)(自选二首作品,所选作品必须按原调演唱,并自备钢琴伴奏谱)、钢琴演奏(200)(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音乐表演(美声、民声、钢琴、西洋管弦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
400
演唱(400)(自选二首作品,所选作品必须按原调演唱,并自备钢琴伴奏谱)或演奏(400)(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200
专业条件(10)、模唱(20)、练习曲(70)、乐曲演奏(100)
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
200
弦 乐:专业条件(10)、模唱(20)、唱腔演奏(70)、曲牌演奏(100)
打击乐:专业条件(10)、模唱(20)、节奏(20)、演奏(150)
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
400
形体形象(80)(武术、舞蹈、健美操任选其一)、自备朗诵(70)(散文、诗歌、故事、寓言任选其一)、才艺展示(50)(1演唱2舞蹈3乐器4戏曲5艺术体操6武术,任选其一)、集体小品(200)
表演(京剧表演)
400
唱(60)、念(60)、做(40)、打(40)、戏曲片断(200)(不少于15分钟)
表演(中国舞表演)
400
面试(40)、基本功能力测试(100)、技巧特长展示(60)(自备音乐)、剧目表演(150)、即兴表演(50)。(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穿演出服;伴奏带自备;考生一律穿练功服、鞋参加考试,女生穿体操服、大袜子)
舞蹈学
400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400
面试(50)、量体(200)、特长展示(70)、模特技巧(80)(造型协调感、步态节奏感)(考生自备泳装)
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400
才艺展示(50)、命题即兴编讲故事(150)、文艺常识(20)(笔试)、影视作品分析(180)(笔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
400
形象气质(100)、即兴评述(150)、即兴朗读稿件(100)、才艺展示(50)(1演唱2舞蹈3乐器4戏曲5艺术体操6武术,任选其一)
学院介绍
音乐学院 电话:024-86592016 86592017
学院拥有独立的音乐教学楼,一流的教学设施,建筑面积7896平方米,设有现代化的MIDI实验室、先进设备的录音棚、电钢琴教室和宽敞的专业音乐厅。现有音乐学、课程与教学论(音乐)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有声乐、钢琴、西洋管弦乐、流行音乐、指挥等5个专业方向。现有硕士研究生3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553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业教师61人, 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6人、讲师12人,另有多名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近年来,随着学院的不断壮大和发展,社会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吸引了美国和国内各专业团体一大批有影响的专家来我校任教。
经过几代人的辛勤耕耘,学院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近年来,我院教师和学生屡屡获奖,获奖教师达200多人次,获奖学生达300多人次。其中刘威教授、李嘉教授曾获文化部艺术类最高奖“文华奖”;霍长和教授曾获文学评论最高奖“曹禺戏剧文学评论奖”;齐兰教授曾获中国剧协“白玉兰”奖。流行演唱专业学生王英参加央视举办的“梦想中国”进入十强;学生王川现已与世界著名SONY唱片公司签约;钢琴专业学生高月荣获2005“海资曼杯”青年钢琴键盘乐器大奖赛专业组银奖;声乐专业学生殷宁获俄罗斯第五届大学生奥林匹克声乐大赛银奖;西洋管弦乐学生范婷婷获首届器乐大赛青年组专业一等奖。
目前,音乐学院已成为我省培养音乐师资及音乐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毕业生有的在省级专业文艺团体担任演员、演奏员,有的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工作,有的考取国内知名院校攻读硕士学位,有的在基础教育战线从事音乐教育工作。
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包括音乐学和音乐理论两个专业方向。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专业特长,能够在高、中等学校担任音乐教学和音乐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及与音乐相关的其它社会职业工作者。主要课程有:声乐、钢琴、器乐、舞蹈、钢琴即兴伴奏、合唱、和声学、复调、指挥基础、歌曲作法、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等。毕业学分165学分,修业年限3至8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可从事职业:教师、音乐研究人员、演艺人员等。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邮编:110034
招生热线:024-86574436 86592982 86592067(传真)
招生信息网:http://zs.synu.edu.cn
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36路、沈阳站乘255路公共汽车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aokedao3713@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3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
邮箱:daokedao37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