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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实现科学立法(简述科学立法的内涵?)

时间: 2023-03-27 01:27:27

怎样实现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的实现路径:实行科学立法,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立法的科学理论。

科学合理的立法体制立法决策体制机制

1、立法决策体制机制,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立法主体,是立法决策和立法协调主体。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在立法决策和协调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立法权限,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对立法权限划分作了基本界定,确立了统一的、分层次的立法体制。

完善的立法程序,立法本身是一件大事,所以立法的协商、协调,

简述科学立法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极为丰富。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强调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一条重要经验。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同时,我们要求的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更加注重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更加注重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我们才能避免经济大起大落,保持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什么,什么,什么建设相互促进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1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不断探索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当前,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扩展资料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决定》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改革开放41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成就非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越向更深层次发展,就越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更重要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当前,我们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从法治上为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光明前景。

请阐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如何实现总目标

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总目标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扩展资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内涵:

一、奠定了法治中国大厦的“三大基石”。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构筑了法治中国大厦的“五大支柱”。这就是形成五大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设计了法治中国大厦的“施工方案”。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人民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党的十八大如何体现了科学立法原则?

科学立法不仅包含了对立法质量的要求,也包含了完善立法、为执法司法守法提供法律依据的意蕴。科学立法本身也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及时制定、修改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法律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逐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1年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0月27日发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法律体系,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努力使每一项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对立法工作的重大要求。立法符合宪法精神,主要是要做到:(1) 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我国实行的是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在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 制定、修改法律法规要以宪法为根本依据。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具有最大的权威性、稳定性,是制定、修改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3) 制定、修改法律法规要体现贯彻实施宪法的要求。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性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大问题,但要落到实处,还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具体规定。完善宪法相关法,健全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是完善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
2 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法的功能和作用一般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规范功能,二是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分的观点,是由英国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拉兹首先提出的。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更多或者主要体现在法的社会作用上。历史经验充分证明,法对行为方式的养成和社会生活的引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相当繁重,解决社会深层次矛盾的压力非常大,法不仅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更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推动发展。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同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先立法、后行动,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则,真正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 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当重点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着力研究和推进立法工作。建议重点加快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慈善事业法、公共图书馆法,制定、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引领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加强财政税收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2020年前,全部将国务院根据授权制定的税收方面的行政法规制定法律;制定行政机构编制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收费法、国家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改立法法、有关组织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完善国家机构设置、运行监督程序和反贪污腐败等方面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文化产业发展;制定社会组织法、社区矫正法、社会救助法、电信法,修改刑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
4 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发展的、开放的,它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而不断完善。立法工作要把握改革要求、发展变化,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对现有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是完善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通过法律法规修改、废止和立法的解释等方式,及时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努力使法律制度适应发展变化的现实情况。要建立法律法规定期清理工作制度,适时开展法律法规清理工作。
5 积极探索法的编纂工作。法的编纂又称法律编纂、法典编纂,是指“将现存同类法或同一部门法加以研究审查,从统一的原则出发,决定它们的存废,对它们加以修改、补充,最终形成集中统一的、系统的法”。法的编纂有助于推动法制统一,促进法的体系完善,有助于实现法的科学化、系统化。在中国古代,唐朝《永徽律》就是在《武德律》、《贞观律》两部法典的基础上编纂的;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就是经过编纂而成的法典;在美国,有经过编纂而成的统一的联邦刑法典、商法典等。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可以在总结过去立法经验,改造、统一、简化有关同类法的基础上,编纂《刑法典》、《民法典》、《商法典》。法典编纂的时机已经成熟,法典编纂的时代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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