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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消防工作有哪些要求

时间: 2023-03-29 16:58:56

对单位消防工作有哪些要求

共有五点要求,分别如下: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5、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

什么是单位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消防档案是单位检查相关岗位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实施情况,评判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的一种凭据,有利于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一、消防档案的作用

1.消防档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户口簿。消防档案记载着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种文献、资料,便于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熟悉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日常工作服务。日常工作中,可以把消防档案与现场检查结合起来,作为上级机关、主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考核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发生火灾时,可以为调查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处理责任者提供佐证材料。此外,消防档案还可以为研究防火、灭火材料、修改消防技术规范、修订消防操作规程等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消防档案是单位检查相关岗位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实施情况,评判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的一种凭据,有利于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二、消防档案的内容

消防档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是消防档案的主要内容,它包含了重点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内容,是单位自身实行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具体体现。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有两项内容: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填写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主要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涉及消防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文书。

2.有关工作记录,主要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检查检测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测、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三、消防档案的管理

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其目的是对其有效利用,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消防档案的管理质量,主要应从是否便于利用来检验和衡量,这是消防档案管理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消防档案应当纳入单位档案统一管理。制订消防档案的管理规定,落实管理责任。

(一)消防档案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非常必要的。消防档案应由单位确定或设立的专门机构来统一集中保管、备查,不得由承办机构或个人分散保存,这样才能克服档案分散保管和各自为政所带来的局限性,更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消防档案要完整和安全

只有维护消防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才能给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维护消防档案的完整,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使应该集中和保存的档案不能残缺;另一方面,从质量上要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和历史真迹,不能人为地割裂分散,或者零乱堆放,更不能涂改勾画,使档案失真。唯有档案材料数量齐全,才能保证档案的系统完整,保持档案的有机联系,才能使档案数量齐全,使之有科学依据。

维护消防档案的安全,也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物质上力求档案不遭受毁坏,尽量延长档案使用的时间;另一方面,消防档案也具有一定的机密性,要防止档案遗失,保证档案不被盗窃,不被泄露。

(三)消防档案分类

消防档案要按照档案形成的环节、内容、时间、形式的异同,采取同其所同,异其所异的方法,把档案分成若干类,类与类之间要有一定的联系,有一定的层次和顺序,前后一致。这样有利于档案立卷和案卷的排列和编目,为管理和利用提供条件。

(四)消防档案检索

消防档案检索就是把消防档案的内容和形态特征著录下来,存储在检索工具中,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利用需要,及时把有关档案查找出来,以供利用或者使用。它是档案利用之前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是准确而迅速地找到所需消防档案的有效手段。目录是档案检索常用的重要工具。为了提高消防档案检索效率,必须编制档案目录,建立一个完整的目录体系。

(五)消防档案销毁

单位的消防档案是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经过较长时间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材料会失去保存价值,不需要继续保存。为了精练档案材料,突出工作重点,应定期有目的、有计划、有标准地将档案进行清理。将有用的材料归纳综合,继续留存;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材料,应按国家文书档案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清理,以免档案材料臃肿庞杂,鱼目混珠,影响管理和利用。

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 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 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 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 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 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 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 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 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 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 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 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 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 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 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 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 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 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3. 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4. 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6. 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 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 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 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 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 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 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三、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 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 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四、 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五、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 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 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 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 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 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 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 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 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 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 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 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 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 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 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 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 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 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 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 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 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 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 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 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 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 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 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 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 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
3. 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
4. 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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