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文字,改变了战国时期形成的“文字异形”局面,同时简化文字的书写。有利于文化的传播。
2、严禁私学,焚书坑儒。秦始皇厉行禁学、焚书,秦始皇将他的文化专制和愚民政策推向极端,从而也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3、吏师制度,秦王朝在禁止各种学派的私学的同时,为了培养知法、执法、守法的官吏和驯民,全面实行“吏师制度。即在官府中设立学室,以官吏为教师,以法律为教学内容。
政治措施:①确立了郡县制,打破分封制的局限性 ②采用皇权及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官职制度。 结果:强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 ,有力加强了中央集权并巩固了统治基石。
经济文化措施:统一度量衡及文字。结果:有力的促进了经济文化的交流,大大增强了国家实力。
法制措施:严刑峻法,高压政策。采用的法家治国之策,重徭役赋税。结果:秦朝后来的灭亡
是考试吗?考试与否,答案不同。
如果是考试,你主要答以下两点,然后围绕这两点展开来瞎掰一通,分数就不差了:
1.通过焚书坑儒、统一文字等措施,有效地确立了法家学说的地位,为统一思想认识,进而确立郡县制等先进的制度扫清了障碍,维护了国家统一(主要是夸它)。
2.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春秋战国时期活跃的思想文化(这一点轻轻带过即可)。
如果不是考试,我私下告诉你,秦朝在思想上的禁锢,罪过就大了。
1.毁灭了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灿烂辉煌的先秦文明。此后两千年,中国再没出现过孔、庄这样的伟大思想家。铁桶一般的社会,也禁止了任何变革。
2.为今后两千年的思想禁锢、文字狱开了先河(这玩意儿在所谓的明清盛世到达顶峰,以至于龚自珍叹息“万马齐喑”,同期的西方文艺复兴、工业革命正轰轰烈烈、生机勃勃)。
3.建立了黑暗的法家统治传统(后来的各个朝代,形儒实法,其实都是学秦朝的。形儒实法这个词很重要,你百度一下,多阅读一些文献,就知道这是个特坏的东西了)。
我说的观点,一般人不知道也不理解,你就算不理解,如果有心能记住一些,也不枉我打了这么多字。不过,不要用它来考试,否则肯定不及格,更不要到处宣传。
秦始皇为了巩固封建国家的统一以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分别叙述如下:
一、在政治上对六国旧贵族以及不同政治派别的严厉打击残酷镇压的措施。
主要做法有如下一些:
第一,迁徙豪富。秦吞并六国后,对各诸侯国旧贵族以及豪富之家实行迁徙政策,多将他们迁到咸阳、以及南阳、巴蜀一带。据文献记载,秦始皇把十二万户豪富之家迁到京城咸阳一-带,以便监督控制。
第二,下令收缴民间兵器,运到咸阳销毁,目的在于阻止六国旧贵族以及人民进行有效地武装反抗。
第三,决通川防,拆除各国城廓,目的在于清除反秦者据险反抗。
第四,修驰道,以加强对全国各地的控制。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东至今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南至今湖北、湖南,西至今甘肃东部。北至今河北和西北部。还修了一条自云阳(今陕西淳化)直达九原的直道。秦始皇在他做皇帝的十年中,曾沿驰道五次巡游各地,以加强对地方的统治。
第五,坑儒,在焚书令下达后的次年,秦始皇为了打击镇压反对势力,在咸阳坑杀了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是一种残暴的举动。
二、经济方面的措施。
主要有下列四项:
第一、确立土地私有制。
公元前216年(始皇三十一年),
“使黔首自实田”,
就是要农民向政府申报自己的土地数量,这是我们根据现有文献所知道的秦第一个承认土地私有的法令。土地私有合法化,促进了大土地所有制以及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
第二、统一度量衡。
以秦原有度量衡制为基础,向全国颁行统一的度量衡制,并烦发了标准器。废除六国旧制。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有极重大作用。
第三、统一货币。
公元前221年(始皇二十六年),灭六国后立即下令废除六国旧币制,制定新的统一货币。新货币分两等,黄金为上币,以锉为单位(重二十四两)。铜钱为下币,圆形中有方孔,文曰“半两”,重如其文。统一货币制度,对经济的发展有极大促进作用。第四,统一车轨制度,大车两轮间宽六尺。这对商业及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有很大促进作用。
三、文化方面的措施。
主要有两项:
第一:统文守。
以原来秦文为基础,参照六国字体,制订了简便易于书写的“小篆”(又叫“秦篆”),颁行全国,统一了文字,改变了原来六国时期“文字异形”的状况。对于促进汉文化的发展,巩固国家的统一,都起了重大作用。
第二,焚书。
秦始皇为了在文化及意识形态领域中实行专制统治,统一思想,于公元前213年(始皇三十四军),根据李斯建议下了焚书令,焚书的范围很广,手段也很严酷,历史书除了《秦记》以外,六国史书一律烧毁;《诗》、《书》以及百家语,除了中央的博士官收藏的以外,都要集中起来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诛,官吏见知而不检举的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者,则黥为城旦。唯医药、卜筮、种树等类书不在焚禁之列。
焚书的措施虽然是为巩固统堵塞“以古非今”的根源,但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则起了不可估量的摧残破坏作用。
第三,严禁私学、实行官办教育。
焚书令中规定:“有欲学者,以吏为师刃”。这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有阻碍甚至破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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