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诊疗部门、辅助诊疗部门、护理部门和行政后勤部门。
1、诊疗部门是医院的主要业务部门,包括病房和门诊的各临床科室,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急诊科、预防保健科;
2、辅助诊疗部门包括为临床提供技术支持的专业科室,如药剂科、放射科、临床检验科、病理科、物理诊断科、手术室、理疗体疗科、消毒器材供应室、营养科、功能检查及内窥镜室等;
3、护理部门是独立完成专业工作内容的系统,虽然护理专业人员分布在诊疗和辅助诊疗部门的各岗位,但它通过各专科护士长和
【法律分析】:一般是属于城管局管理的。其职能是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的城市版市容环权境卫生进行管理监督。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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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庆市为例,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是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是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城市管理局的机构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2018年10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的。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会议决定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扩展资料: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有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处等22个内设机构,部分内设机构的职能如下:
1、办公室。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 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综合性重要文稿和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审核工作;承办信息、信访、公务接待、政务公开、值班、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资产管理和经费的核算与监督。
2、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以及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3、宣传教育处。承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承担系统意识形态有关工作;承担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协调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指导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动;指导所属教育机构的工作。
4、道桥管理处。承担市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工作;参与对市直管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
5、水务处(供热管理处)。承担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承担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区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参与主城区内涝防治工作;承担乡镇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城市供热管理。
6、照明灯饰管理处。承担市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主城区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区县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承担主城区市级社会单位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
7、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牵头组织主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市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管理;参与市直管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8、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处。组织编制市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提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标准并监督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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