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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怎么办(怎么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时间: 2023-03-31 00:05:51

浦口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怎么办

浦口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5号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办理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大一寸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

怎么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一、申请办理护照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 。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须携领取护照。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

二、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15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扩展资料 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的。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2018年9月1日起,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参考资料:-护照办理  -港澳通行证

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怎么办理,请详细说明

办护照流程:
一、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二、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办港澳通行证流程:
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同时申请签注。申请人前往港澳地区,须同时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申请材料
(一)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三、申请提交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2、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南京办理港澳通行证地点

1.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73号

咨询电话:025-84420004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2.玄武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96号

咨询电话:025-84427165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8:30-12:00 14:00-17:00

3.玄武区公安分局孝陵卫派出所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小卫街222号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4.秦淮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马道街9号

咨询电话:025-84426354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00-12:00,14:00-17:00

5.建邺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咨询电话:025-58950841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至12:00 13:30至17:30(夏令时14:30-17.30)

6.鼓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

咨询电话:025-84426651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9:00-12:00 13:00-17:00

7.鼓楼区公安分局山西路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4号

咨询电话:025-83230003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8.鼓楼区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73号

咨询电话:025-84421691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9.浦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B座

咨询电话:025-69659109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周六9:00-12:00;14:30-17:00

10.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原化工园)

详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冯路地铁站1号口内

咨询电话:025-83146072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自助办证时间同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天:8:00-8:00

11.栖霞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39号

咨询电话:025-83148153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12.栖霞区公安分局仙林大学城栖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1层D厅

咨询电话:025-83148762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周六:9:00-12:00,14:00-17:30

13.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6号1幢

咨询电话:025-84426711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14:30-17:00)

14.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岱善派出所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盛家岗西街3号

咨询电话:025-84424224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30(夏令时15:00-17:30)

15.江宁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C区

咨询电话:025-69977093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6.江宁区公安分局高新园派出所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宁市江宁区天印大道2009号

咨询电话:025-84959653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夏令时15:00-18:00)

17.六合区公安分局六合区政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路333号

咨询电话:025-57131306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9:00-11:30 14:00-17:00

18.溧水区公安分局溧水区政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600号B三区

咨询电话:025-57245578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19.高淳区公安分局高淳区政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195号

咨询电话:025-5734789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20.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河西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咨询电话:025-68505529

业务受理方式: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21. 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咨询电话 :025-85804772

业务受理方式 :人工前台+自助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拓展 南京护照办理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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