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源杀虫剂有:苦参碱、氧化苦参碱、烟碱、鱼藤酮、闹羊花素、血根碱、桉叶素制剂、苦皮藤素、蛇床子素、藜芦碱制剂、楝素制剂、印楝素制剂、除虫菊素制剂、茴嵩素制剂、百部碱制剂、桉叶素。
特点:
1、植物资源丰富,就地取材,使用方便。采集后可直接加工制剂,或提取有效成分加工成制剂即可使用。
2、易降解,对农产品、食品和环境的压力小。植物源农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已形成顺畅的降解代谢途径,基本上没有残留和污染环境的问题,符合环境友好型的要求。
3、对害虫的作用方
杀虫剂的种类很多,对害虫的作用各不相同,按其作用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类。
(1)胃毒剂
通过害虫的消化系统进入虫体,使其中毒死亡的药剂,主要用来防治以咀嚼式口器咬食、啃食、蛀食的害虫。
(2)触杀剂
同过接触害虫表皮或渗入虫体,使其中毒死亡的药剂,如溴氰菊酯等。
(3)内吸剂
通过植物的叶、茎、根部吸收进植物体内,在植物体内输导、散布、存留,或产生代谢物,在害虫取食植物组织或汁液时,使其中毒死亡的药剂。主要用来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4)熏蒸剂
以气体状态通过害虫呼吸系统进入虫体内,使其中毒死亡的药剂。主要用来消灭苗木害虫和贮术场害虫,以及仓库种子害虫,如硫酰氟等。
(5)诱致剂
本身基本没有毒杀害虫的作用,但能引诱害虫前来,以便集中消灭的药剂,如昆虫性引诱剂、糖醋液等。
(6)拒食剂
害虫取食后能破坏其正常生理机能,消除食欲,以致饥饿死亡的药剂,如拒食胺等。
(7)不育剂
害虫经过取食或接触一定剂量后,可以使害虫所产的卵不能孵化的药剂,如六磷胺、喜树碱等对家蝇有显著的不育效应。
(8)昆虫生长调节剂
通过扰乱昆虫正常生长发育,使其生活能力降低或死亡的药剂,如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除虫脲等。
植物源农药又称植物性农药。是利用植物资源开发的农药,包括从植物中提取的活性成分、植物本身和按活性结构合成的化合物及衍生物。类别有植物毒素、植物内源激素、植物源昆虫激素、拒食剂、引诱剂、驱避剂、绝育剂、增效剂、植物防卫素、异株克生物质。植物源农药的活性成分可分为生物碱类、萜烯类、酮类和番荔枝内酯类,此外还有木脂类,如乙醚酰透骨草素;巢体类,如牛膝巢酮;羟酸酯类,如除虫菊酯等。植物源农药中的杀虫活性成分主要是次生代谢物质,其中许多种次生代谢物质对昆虫表现为毒杀、行为干扰和生物发育调节作用。由于次生代谢物质是植物自身防御与昆虫的适应演变协同进化的结果,昆虫对其不易产生抗药性。研究结果表明,植物源农药对害虫的作用独特,作用方式多样化,作用机理比较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毒杀作用、拒食和忌避作用、干扰正常的生长发育作用和光活化毒杀作用等。
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活体或其代谢产物对害虫、病菌、杂草、线虫、鼠类等有害生物进行防治的一类农药制剂,或者是通过仿生合成具有特异作用的农药制剂。关于生物农药的范畴,目前国内外尚无十分准确统一的界定。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标准,生物农药一般是天然化合物或遗传基因修饰剂,主要包括生物化学农药(信息素、激素、植物调节剂、昆虫生长调节剂)和微生物农药(真菌、细菌、昆虫病毒、原生动物,或经遗传改造的微生物)两个部分,农用抗生素制剂不包括在内。我国生物农药按照其成分和来源可分为微生物活体农药、微生物代谢产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四个部分。按照防治对象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螨剂、杀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就其利用对象而言,生物农药一般分为直接利用生物活体和利用源于生物的生理活性物质两大类,前者包括细菌、真菌、线虫、病毒及拮抗微生物等,后者包括农用抗生素、植物生长调节剂、性信息素、摄食抑制剂、保幼激素和源于植物的生理活性物质等。但是,在我国农业生产实际应用中,生物农药一般主要泛指可以进行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微生物源农药。比如多利维生寡雄腐霉,就属于生物农药中的微生物源农药。
可分类为:
①胃毒剂。经虫口进入其消化系统起毒杀作用,如敌百虫等。
②触杀剂。与表皮或附器接触后渗入虫体,或腐蚀虫体蜡质层,或堵塞气门而杀死害虫,如拟除虫菊酯、矿油乳剂等。
③熏蒸剂。利用有毒的气体、液体或固体的挥发而发生蒸气毒杀害虫或病菌,如溴甲烷等。
④内吸杀虫剂。被植物种子、根、茎、叶吸收并输导至全株,在一定时期内,以原体或其活化代谢物随害虫取食植物组织或吸吮植物汁液而进入虫体,起毒杀作用,如乐果等。 可分类为:
①神经毒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如滴滴涕、对硫磷、呋喃丹、除虫菊酯等。
②呼吸毒剂。抑制害虫的呼吸酶,如氰氢酸等。
③物理性毒剂。如矿物油剂可堵塞害虫气门,惰性粉可磨破害虫表皮,使害虫致死。
④特异性杀虫剂。引起害虫生理上的反常反应,如使害虫离作物远去的驱避剂,以性诱或饵诱诱集害虫的诱致剂,使害虫味觉受抑制不再取食以致饥饿而死的拒食剂,作用于成虫生殖机能使雌雄之一不育或两性皆不育的不育剂,影响害虫生长、变态、生殖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等。 可分为:
①无机和矿物杀虫剂。如砷酸铅、砷酸钙、氟硅酸钠和矿油乳剂等。这类杀虫剂一般药效较低,对作物易引起药害,而砷剂对人毒性大。因此自有机合成杀虫剂大量使用以后大部分已被淘汰。
②植物性杀虫剂。全世界约有1000多种植物对昆虫具有或多或少的毒力。广泛应用的有除虫菊、鱼藤和烟草等。此外有些植物里还含有类似保幼激素、早熟素、蜕皮激素活性物质。如从喜树的根皮、树皮或果实中分离的喜树碱对马尾松毛虫有很强的不育作用。
③有机合成杀虫剂。如有机氯类的DDT、六六六、硫丹、毒杀芬等,DDT,六六六曾是产量大、应用广的两个农药品种,但因易在生物体中蓄积,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许多国家禁用或限用;有机磷类的对硫磷、敌百虫、乐果等约400个品种以上,产量居杀虫剂的第一位;氨基甲酸酯类的西维因、呋喃丹等;拟除虫菊酯类的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等;有机氮类的杀虫脒、杀虫双等。
④昆虫激素类杀虫剂。如多种保幼激素、性外激素类似物等(见昆虫激素类农药)。
少数传统药剂,如矿油乳剂等的作用机理主要在体表起物理杀虫作用,而绝大多数有机合成杀虫剂都进入害虫体内,在一定部位干扰或破坏正常生理、生化反应。进入害虫体内的途径,有的是随取食通过口器进入消化道、渗入血液中,有的是通过表皮,也有的是通过气孔和气管,进入体内的药剂与害虫体内的各种酶系发生生化反应,一些反应使药剂降解失去毒力 ,但也有些药剂被活化使毒力增强 ,未被降解(或活化后的化合物)的药剂因作用机理不同而在一定部位发挥毒杀作用,如作用于神经系统或作用于细胞内呼吸代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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