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弱视一般眼科检查无器质性病变,视力低于正常且不能完全矫正者(矫正视力≤0.8),即称为弱视。弱视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两大类,都是由于婴幼儿或儿童时期视功能发育受到影响所致,儿童发病率为2%—5%。
弱视及早治疗可使部分视力增进或恢复正常,家长对孩子们要多注意观察。首先要定期查视力,家长可自购一张标准视力表,挂在5m处、光线充足的墙上,反复认真检查孩子视力,若多次检查均低于0.8,需到医院进行检查。平时,弱视儿童视物会出现斜视、视物歪头、眯眼或贴得很近等等,一旦发现孩子有上述现象,需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诊。对于婴幼儿和不能配合检查视力的幼儿,可有意遮盖一眼,让孩子单眼视物,若哭闹不安或撕遮盖物,就提示未遮盖眼视力很差,需到医院进行检查。
弱视治疗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效果越好。相关研究表明:3岁—7岁为最佳治疗期,80%—90%都可治愈,7岁—10岁尚可治疗,10岁—12岁不易治疗,12岁以后治疗效果微乎其微,成人以后治疗已经无效。
由于弱视的治疗过程较长,家长要有信心、有耐心,同时还要精心、细心。
1、眼镜配好后一定要督促孩子坚持戴用,并按医嘱定期做散瞳验光检查。
2、戴镜、遮盖治疗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训练。弱视眼越用,视力提高越快,家长可经常变换新的形式,自制或选购一些辅助治疗器具,提高患儿训练的兴趣。
3、如采用光学药物压抑疗法,除坚持戴镜外,要按医嘱准时点用规定浓度的阿托品眼液散瞳。
4、家长应按医嘱定期带患儿到医院复诊,以便医生判定疗效和随时调整治疗方案。一般每月复诊1次,视力恢复正常后的半年内仍要求每月复查,防止弱视复发,以后逐步改为3个月、半年复诊1次,直到视力保持3年正常,弱视才算完全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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