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三重人格理论是指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构成。
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
本我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比如饥饿、口渴、性欲等三者均属于本我。本我中有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
举个例子:婴儿每感饥饿时就要求立刻喂奶,决不考虑母亲有无困难。
自我是个体出生后,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
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
自我介于本我和超我之间,在两者之间起着调节的作用。
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分别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结构,这三个结构在人格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
弗洛伊德的人格“三我”结构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我:遵循快乐原则。
本我包含基本的内驱力和反射,处于“潜意识”状态,它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这个人格其实可以理解为“欲望的集合体”,只要能满足自己的欲望的行为都可以去做。
自我。遵循现实原则。
自我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间的矛盾。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超我和本我又几乎是永久对立的,为了协调本我和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需要进行调节。若个人承受的来自本我、超我和外界的压力过大而产生焦虑时,自我就会启动防御机制。防御机制有:压抑、否认、抵消、投射、升华等。这个人格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的那一个现实的人格。
超我:遵循道德原则。
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的,其机能主要是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超我我经常用一句话说,他就是每个人人格中的“白子画”,具备崇高的道德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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