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伤害双方的事情,而离婚后的房产问题更是让人头痛。房子是离婚后最为重要的财产之一,如何处理好离婚后的房产问题,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持,更需要心理学的理论来指导。
如何处理好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一、处理离婚后的房产问题需要注意的心理问题
1.情感问题
离婚后,双方的情感很难平静下来,对于房产的争夺往往会引起更多的争吵和矛盾。因此,处理好离婚后的房产问题,需要双方先平复情感,理智地考虑问题。如果情感问题无法得到缓解,建议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2.价值观问题
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对于房产的看法也不同。有人认为房产是婚姻的产物,应该由双方平分;有人认为房产是自己买的,应该归自己所有。因此,处理好离婚后的房产问题,需要双方尊重对方的价值观,理解对方的立场,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二、处理离婚后的房产问题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房产证
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房产证的归属。如果房产证是双方共同所有,需要明确双方的产权比例。
2.抵押贷款
如果房子还在抵押期内,需要明确双方的还款责任。如果一个人承担不起还款,需要另一方协助还款。
3.协议签署
离婚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对房产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产的归属、产权比例、抵押贷款等。协议签署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避免出现后续的纠纷。
三、处理离婚后的房产问题需要注意的解决方案
1.协商解决
离婚后,双方应当坐下来协商解决房产问题,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2.司法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利。
法律主观:
离婚后解决房产归属的问题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的财产出资买房,并且还取得房产证的,应该是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一,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第二,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5.取证。,第三,缴纳税费。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证。只须凭协议和离婚证书、证明所分割的财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证据材料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即可。,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按揭房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2、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
3、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离婚协议写房子归谁就归谁,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后,处于自愿,在人身、财产和抚养关系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因此对男女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一、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二婚夫妻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1、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综上所述,离婚以后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也可以让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主观:
(一)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2、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二)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1、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三)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1、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2、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应当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但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产生泡沫经济、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银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体系的健全就显得极为重要。,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一)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四)提供证件。房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1、拟赠房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协议(合同)书。,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依照住房面积,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减征契税,具体如下: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减征契税,具体如下: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拆迁重新购置住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4、城镇职工按规定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5、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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