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法律判决的过程中,有些被执行人会采取逃避执行的手段,包括玩失踪、转移财产等。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也给申请执行人带来了损失。那么,当被执行人玩失踪时,应该如何办呢?
被执行人玩失踪怎么办
一、寻找线索
首先,申请执行人应该积极寻找线索,尽可能了解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情况。可以通过调查、咨询律师、联系亲友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比如可以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公安机关等单位查询相关信息。这对于后续的执行工作将会非常有帮助。
二、申请公证
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公证,证明被执行人已经玩失踪。公证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包括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要求其到公证处进行证明。如果被执行人仍然无法联系到,公证处可以出具证明,并将其交由法院备案,作为后续执行工作的证据。
三、申请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已经被法院判处罚款或赔偿等,但仍然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拘留。法院将会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并在拘留期间追缴其财产,以强制执行判决。
四、申请查封、冻结财产
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玩失踪,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这样,即使被执行人玩失踪,也无法逃避执行。
五、申请追责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采取了逃避执行的手段,可以向法院申请追责。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追责。追责的方式包括罚款、拘留等。
总之,在被执行人玩失踪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尽力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以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不懂自己或他人的心?想要进一步探索自我,建立更加成熟的关系,不妨做下文末的心理测试。平台现有近400个心理测试,定期上新,等你来测。如果内心苦闷,想要找人倾诉,可以选择平台的【心事倾诉】产品,通过写信自由表达心中的情绪,会有专业心理咨询师给予你支持和陪伴。
法律主观:
1、刊登公告,延长 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 诉讼时效中断 的效力。” 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若 债务人 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 债权人 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如遭遇自然灾害等)的 证据 ,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 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着延长了诉讼时效。其实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些欠钱的人还是比较要脸面的,不希望被别人指指点点说不讲信用,当他看到这样的消息没准儿就把钱给还了。 2、 债务 上设有保 证人 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有配偶的,可以要求配偶偿还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4、向法院提起 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 欠款 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 强制执行 。 以上就是对别人欠钱人却失踪如何追回欠款的解决方法。我们在进行追回的过程中,一定要合理合法,保留好 欠条 、 借款合同 等证据,必要时登报公告以延长诉讼时效。当然,对于失联时间较长的债务人,我们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宣告失踪,即可以直接对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如何处理
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失踪是逃避不了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
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
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6、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可以被执行
理论上讲,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均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法院执行中,执行申请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也有职责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根据实践经验,当事人应当委托律师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然后由法院进一步查实后进行执行,尤其是当前法院案件多、执行人员少、各部门对法院的执行不配合等因素困扰执行,因此当事人主动另辟蹊径、查找线索成为案件得以成功执行的关键。
目前,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属于法院执行的重点,也是律师调查查找的重点: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aokedao3713@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3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
邮箱:daokedao37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