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这其中的一个话题是,应届生入职再离职算不算应届。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了不少方面,下面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应届生入职再离职算应届吗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应届生”的定义。按照规定,应届生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士、硕士、博士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初次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也就是说,应届生是指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毕业生。
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只要没有在其他公司工作过,那么无论是不是第一家公司,都算作应届生。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种解释并不准确。
然后,我们要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离职的原因。如果是由于公司的重大原因,比如倒闭、裁员等等,那么离职是无法避免的。这种情况下,即使离职了,也仍然算是应届生,因为这不是本人的原因。
如果离职是因为个人原因,比如公司的工作不适合自己、工资待遇不高等等,那么就可能存在争议。因为离职是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与职位、公司等因素没有太大关系。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一点,那就是入职的时长。如果入职时间非常短,比如工作了几个月、几周,那么就不算作一次就业经历。因为这种工作经历实际上对职业发展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因此也不能算作一次就业经历。
另外,我们也要关注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行业差异。不同的行业对于应届生的定义是不同的。比如IT行业一般认为,只要没有超过一年的工作经验,就算作应届生。而在其他行业,可能要求更高,比如只要没有工作过两年以上的就算作应届生。
综合来看,应届生入职再离职是否算作应届,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具体的岗位、公司、离职原因、入职时间等等。在这个问题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没有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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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还算应届生,如果不是在当事人毕业的当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不算应届生,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的,就算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也算应届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某年度应届毕业生就是指在该年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就是该年拿毕业证的学生。跟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关系。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还算不算应届生要分具体的情况:
1、应届毕业生包括当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的应届毕业生。
2、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
3、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入职后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上明文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综上所述,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应届生主要指大学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在一些企业(校园招聘)及公务员考试中限招收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届毕业生在另一方面意味着经验欠缺。毕业前需要工作的应届生,需手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及三方协议寻找工作,毕业后取得报到证方可在就业所在地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当然算应届,不影响你报考其他单位的。两年择业期内,都可以通过改派恢复应届生身份。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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