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属于再婚吗?
复婚属于再婚吗?
近年来复婚现象逐渐增多,也引起了不少讨论和疑问,其中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就是:复婚是否属于再婚?以下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从字面上理解,复婚似乎就是“再次结婚”的意思。然而,要回答这个问题,还需要理解“再婚”这个概念。再婚通常指的是一方离婚后与别的人再次结婚,而复婚则是指离婚后原配夫妻重新结合。因此,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说,复婚并不属于再婚。
其次,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另一方当事人再婚的,再婚的婚姻无效”。而对于复婚,则直接把离婚前的婚姻关系恢复,相当于未离婚,因此也不属于再婚。
再次,从伦理、道德角度看,复婚与再婚也是不同的。复婚一般发生在离婚双方都认识到彼此的重要性,重新恢复婚姻关系。而再婚可能与先前的婚姻有所区别,不同的婚姻对象、情感基础等等都可能影响二次婚姻的幸福度。
最后,从社会意义上来讲,复婚更能促进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发展,因而也更值得提倡和支持。
综上所述,复婚虽然可以理解为“再次结婚”,但从法律和实际情况看,复婚并不属于再婚。无论是从字面上理解、法律角度、道德伦理和社会意义来看,复婚都与再婚有所不同,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和探究。
不懂自己或他人的心?想要进一步探索自我,建立更加成熟的关系,不妨做下文末的心理测试。平台现有近400个心理测试,定期上新,等你来测。如果内心苦闷,想要找人倾诉,可以选择平台的【心事倾诉】产品,通过写信自由表达心中的情绪,会有专业心理咨询师给予你支持和陪伴。
法律分析:不属于。复婚是指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彼此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共同有过婚姻关系的两人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此时的对象是相同的,如果与不同的结婚对象结婚的则是再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复婚不算再婚。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复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不是强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复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关证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要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时,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8条规定: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离婚后复婚是算二婚的。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再婚是指已离婚或丧偶者再次结婚。再婚必须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否则再次结婚则构成重婚。再婚登记的手续和结婚是一样的,也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复婚则是指离婚的男女双方因为感情还在,或其他因素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希望对你的离婚后又复婚属于再婚吗的问题有所帮助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aokedao3713@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3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
邮箱:daokedao37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