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身亡学生母亲坠楼视频”近日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的背后,既有社会道德失范的问题,也有媒体造势和炒作的问题。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一事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被撞身亡学生母亲坠楼视频
首先,从道德层面来看,这起事件是一起本应被避免的悲剧。一个学生因为车祸身亡,而他的母亲也因为无法承受儿子的离去,选择了自杀。这一事件引起的社会反响也表明人们对于“生命的神圣”和“家庭的重要性”等价值观的共识。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一些媒体对于这一事件的报道方式,却让人们无法理解。一方面,一些媒体过度渲染事件的悲惨性和轰动性,以求增加点击率和曝光度;另一方面,一些媒体为了制造热点,对于被害者家属和被害者的隐私进行不当曝光。这种炒作行为不仅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也让社会价值观更加失衡。
其次,从社会责任来看,这起事件也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公众的高度重视。一方面,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痛点之一,不仅关系到交通安全、道路规划、行车文明等方面,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法规和制度,增加违法成本,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另一方面,针对媒体进行的造势和炒作问题,也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和处罚。只有通过规范媒体职业道德和行业经营,才能保障公众利益,遏制社会媒体化的负面影响。
最后,从个人的层面来看,这一事件也提醒人们关注社会道德和个体心理方面的健康性。对于交通事故的预防,除了从道路、车辆和行车文明等多个方面进行改进,还需要每一个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慎重行车。同时,对于个体心理方面的健康性问题,则需要从精神方面进行关注和疏导,减少压力和焦虑,增强心理韧性,以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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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可能有一定的问题,不然家人怎么会选择大学陪读呢?应该是考虑到孩子自身的实际情况,为了孩子的安危考虑,所以母亲才会选择陪读的吧!结合事实来看,的确是有极大的可能。
大学生跳楼网传江苏大学?一湖北籍大三学生坠楼身亡?事件在网络上传播开来,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根据10月15日江苏大学发布的对外通告可知:10月12日,该校一名大三学生从学校主A楼六楼卫生间坠下,当场失去相应的生命体征,不幸身亡!学校表示非常的悲痛,同时,对于孩子的离去,家人更是难以接受。真的不知道他的内心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波折,竟然毅然决然的选择轻生。根据相关信息可知:该名大三学生名叫袁子健,1999年5月12日出生,2017年高考取得554分的好成绩,成功被江苏大学录取。可孩子的母亲表示:?儿子一直以来生性活泼开朗,没有与父母发生过较大的矛盾,和同学的相处也是比较融洽的???
如此一说,那么袁子健有何理由选择轻生呢?真的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啊!
搬宿舍事件从2018年下半年起,袁子健的母亲就选择来到江苏大学陪读,10月10日,孩子的母亲接到孩子辅导员的来电说:?袁子健已经有很多天没去上课了!?随后,该名母亲了解到,孩子近期正在为学校要求的搬离宿舍事件而烦恼,在和学校的相关重要工作人员及儿子沟通之后,袁子健表示很累,要回宿舍休息,让人没想到一幕就这么发生了!当天袁子健在和母亲胡莲在食堂旁拥抱过后,21岁的袁子健就选择回到他按照他所说准备去休息,并且还在回去的路上转过头来朝着母亲离开的方向看了几秒钟,随后就在手机上写下一段话,直接走进了学校A1教学楼,一口气爬上六楼,从六楼的卫生间坠落,这才有了现在的悲剧。
心理素质需加强相关媒体报道,袁子健的母亲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也引来了网友的猜测!然而,回归到问题的本质,发现对于现如今青少年的心理素质教育,真的是需要着重强调。?不能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一味的强调学生成绩的同时,要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予以重视,任何社会实践,生产生活都必须在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进行,这才具有意义!如今生活越来越好,很多的孩子可能就是养尊处优,家人围着他团团转,物质条件丰富的同时,精神层面却极其的缺乏!说到底还是要让孩子均衡发展,大学选择陪读的家长应该是比较少的,几乎没有。孩子都已经这么大了,为什么不选择相信让他自己生活呢?这也是对他的锻炼啊!人不可能永远在父母的庇护下长大,如此一般,永远都长不大!
珍爱生命一直是我们一生以来没有断过的话题,老师和家长都一直在嘱咐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由此可见,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及其的宝贵,我们要为自己负责,更是要为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负责。在平时我们看到别人有想自杀的倾向的话应当上前阻止,可能会挽回他人的宝贵生命。近日,新闻播报南宁一家三口坠楼身亡的消息,其中一位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近期有精神方面的异常,而且有自杀倾向,其他两位死者就是这位母亲的孩子,可能是由于母亲看管不严,然后导致母子三人坠楼死亡。这个结局是非常可悲的,同时我们也在警戒着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存在有哪些安全隐患需要我们去注意。
一、这为坠楼身亡的母亲承受着太多的家庭压力。
每个母亲都是非常的伟大的,因为他们从怀胎十月到后面抚养孩子,加上操持家庭里面的家务??这对于每个女人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这时候我们作为她们的家人,我们应当给予他们充足的关心,而且要由衷的去感谢他们付出这么多。每个人都有认真生活的权利,而他们一生当中因为太多的琐事而市区了自己自由的时间,所以他们可能会患这方面的抑郁症。我们平日里要注意观察家里面的家人,要时刻对他们进行关心,不要对他们进行冷落,因为我们永远是和一家人,每个人都应当是互相关心,互相关爱的。
二、因为精神方面的失常导致坠楼身亡。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这次事故身亡的三个人,其中韦某是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而且是其他两位死者的母亲。这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一些妇女由于操持家里面的事情而变得抑郁,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做这些事情很累还不受到尊重,还得到应有的关心,所以抑郁症是非常的常见的。在生活当中我们要仔细观察她们的状态,而且要时刻对他们进行关心,因为他们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她的两个孩子都还小,由于他当时因为精神方面的失常而导致其他两个孩子也跟随他一起坠楼身亡,这个结局是非常令人可悲的,同时我们应当也吸取教训,给予家人更多的关爱,一起度过美好的时光。
因为新闻报道一边倒的说 汽车 如何如何,女童家属如何悲伤。
但这件事除了驾驶员可以避免,女童妈妈同样可以单方面避免事件发生,如果都只怪驾驶员,对于家长起不到警示作用。
我们看悲剧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吸取教训。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客观理性的看待,不能感情用事。这起交通事故,应该从二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机动车驾驶员在小区里行驶一般车速要控制在每小时五公里左右,因为小区内的道路不同于公路,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的道路,人车混行。驾驶员在小区内行驶一定要慢行,同时要保持精神集中,认真观察周边的状况,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小女孩的滑板车是沿右侧滑去。虽然右边的反光镜存在一个盲区,但是驾驶员如果在小女孩尚未进入盲区有个预判,就可以让小女孩先过去。显然驾驶员没有作出反应,等小女孩进入盲区驾驶员开始右转,结果悲剧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驾驶员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其二,这位孩子的母亲也是有一定的过错,孩子的母亲最为其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险的时候,应当提醒或采取预防措施,其实这位小女孩的母亲已经看到有辆车停在小女孩滑行道路的前方,尽管当时不知道那辆车是否启动,可是作为孩子母亲应该有所预判,但是视频中那位母亲似乎没有任何的反应,甚至当孩子已经被碰了也没有有任何的举动。可以初步得出一个判断,就是这位母亲的注意力完全没有在孩子身上。从这起事故中可以看出由于驾驶员和这位母亲同时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注意力不集中。结果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假使任何一方集中了思想都可以避免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不能一边倒的责怪这位母亲,每个人都会走神的时候。但是作为驾驶人员必须眼观六路,不仅要注意前方,还要用眼睛的余光注意二面的反光镜。
小区女童被撞身亡谁负责任
此事故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立法精神,分清事故责任。
1,如果机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与人行有栅栏隔离,女童玩耍不致进入机动车行驶区域,也就不会发生女童被撞身亡事故。如果车辆不乱停乱放,车辆不穿行人员来往密集的地方,如果驾驶员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小心谨慎开车,也会避免悲剧的发生。
2,女童玩滑板年龄不宜过早过小,过小过早的孩子只顾自已玩的开心,受年龄的限制,不知什么是危险,如何躲避危险?遇到危险袭来怎样避险。如果大人领着幼童到一个空旷的广场,没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连自行车,老人的轮椅都没有,也没有狗跑来跑去的地方,不会发生被撞身亡。如果大人一手扶着滑板,一手扶着幼童,不撒手,孩子想滑的如飞也飞不起来。遇到人或物,教孩子怎样避让,大人就在跟前,寸步不离,还能发生被撞身亡的事故吗?
有人可能会说,这孩子学滑板可快了,你看不住,一眨眼的功夫,孩子没影了,想撵都撵不上。是的,这叫力不从心,管不住管不好孩子,不胜任不适合看孩子,孩子出事故是必然,不出事故是偶然。
小区女童被撞身亡,怪谁?
我说一怪 汽车 驾驶员,女童不懂事,玩滑板左右来回滑行。你可能说,我加12分小心,想躲都躲不了,还是撞上了。撞上了,你对女童的死,就要负责任。
我说二怪孩子的妈妈,让孩子任性,在有人又有车十分危险的地方玩,你未管束到位,导致女童身亡。《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这个保护义务比抚养,教育都重要。保护啥?保护自已未成年子女身体 健康 和生命安全。孩子生命安全没保护好,是做监护人的失职。你对自己女童的死很痛心,但可能埋怨那个开车造成的,是的,不撞上能死吗?但你家孩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玩滑板,也是导致被撞身亡的原因。
结论:机动车驾驶员与女童妈妈负同等责任,各承担50%的赔偿。
孩子未成年前,监护人对孩子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这个原则是我家小朋友14个月三级烫伤住院的时候医生说的。我当时不认可,在住院几天看到各种各样因为烧伤烫伤住院的小朋友以后,我认可了,确实怪家长。
比如,这个事故里面的妈妈,在小区里面,骑着滑板车疯跑的孩子多得很。人车不分流的小区里面,哪个司机敢很快开车啊,都是仔细再仔细,认真再认真的去挪动自己的车,但是孩子在视线盲区,又是忽然出来的,对于司机相当于什么都没看到除非他能预测,否则事故一定会发生的。
我想这个孩子在小区溜滑板车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我孩子从三岁起,骑滑板车的速度非常快,我跑着都追不上。所以我带着他的标准姿势就是手抓着他的别把到公园后再放开。
就这还经常在公园因为骑的太快,撞倒了小朋友被别的家长问责。他自己的腿上胳膊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都是撞到了摔的。
但是,事故就是在那么一瞬间,在觉得不可能的时候发生。
小儿难养,只能慎之又慎。做家长的不易。
我觉得评论一边倒怪妈妈是 因为孩子已经被车撞到了,妈妈却没有及时发现 , 后来车子碾压到了孩子她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处于车轮之下 。如果妈妈及时很够看到孩子被撞到,说不定 孩子能够避免被车轮碾压 。
昨天,我突然翻到这个新闻,仔细看了一下视频,那辆车在倒退的时候, 在妈妈站的地方,也是存在盲区的,她根本就没有看到她的女儿在车子的后面 。
还有一点, 可能妈妈觉得孩子玩滑板很快,已经离开了车子倒退的范围 。
其实,看小孩子,不管她是多大,还真的不能 掉以轻心 ,尤其是有车的时候,做妈妈的,总得赶上去,护在孩子的周围。
六岁的孩子,已经开始懂事,说不定她就是看妈妈走得慢,想慢一点等她的妈妈。
其实这件事 不止是妈妈一个人的责任 ,司机倒车的时候也应该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虽然司机处在视觉盲区,可是他可以先等两母女过去了再倒车的。
我觉得司机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这两母女,以为只有一个女人在旁边走,并没有察觉到小女孩的存在。
这件事情中,受打击最大的就是这位痛失爱女的母亲,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葬送在自己的眼前。
这是血淋淋的教训,不止警醒做父母的我们要小心看顾自己的孩子,同时也提醒着开车的司机们,开车不可大意,尤其是车辆密集,且有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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