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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没做干净

时间: 阅读:6958
之前我女朋友在妇幼保健院做的无痛人流,期间没有没有排血和分泌物现像,一周之后复查里面有1*1.6厘米的残留物,医生说是血块,然后就说用什么东西把血块震散(具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一共做了五次,再以后又复查里面的残留物变大了,医生就说没做干净。要做清宫,这种情况会,导致不孕不育吗?这种情况医院是不是很不负责呢?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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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由师

祝由师

2025-02-01 21:28:41

你上面描述的不全流产的情况导致的,残留的话,可能会发生葡萄胎,滋养细胞肿瘤,宫腔粘连等可能性发生的,如果存在残留的话,是需要积极的治疗的。

指导建议:
这种情况可以服用新生化颗粒等治疗看看的,观察一下,及时复查彩超和hcg水平等确定有无残留的,必要时进行清宫治疗的。你可以去别的医院看看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远志
    回复
    2023-07-18 01:01:59

  • 匿名用户
    回复
    2023-07-18 01:01:59

    您好!人流没有清除干净的情况下会出血,有的伴有腹痛的症状。
    出血多于月经量,或出血时间超过7天应就诊,特殊情况及时就诊;
    如果你刚刚是做了人流,体质应该是比较虚弱,这样更容易有细菌感染引起病情的发展,所以你自己的事情你要把握好,不然以后你会有很多妇科疾病的发生。建议你自己慎重考虑好。具体的要看残留物的大小了,如果是很小的话,可以服用药物将其排除,但是大的话,尤其是不全流产后出血较多的,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清宫处理。请你最好能及时去医院做下B超检查,看看子宫内是否有残余物,再积极对症处理。

  • 半夏
    回复
    2023-07-18 00:00:49

    法律分析:医院不是万能的,做人流时,未做干净,是有这种可能性的。

    如果是在民营医院做的话,可以跟医院协商,要求不缴纳第二次清宫的费用。但这种情况,医院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对该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有怀疑的话,可以向医院领导反映此事,并要求当事人道歉(要视情况而定)。如医院领导亦不重视此事的话,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但是要有证据才行哦。

    民营医院的话,一般比较人性化,应该可以满足的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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