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对子宫内膜的伤害是比较大的,一般情况下,人流后三个月后才可以要孩子,你现在怀孕了,只要胎儿发育正常的话,可以要的,
指导建议:
怀孕期间要多吃新鲜水果和蔬菜,加强营养,不要经常吃辛辣刺激性和太凉的食物,你现在开始服用叶酸,预防胎儿神经血管发育畸形,
这种情况,需要医生结合你目前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才能给出专业的答案的。人流一般情况下,需要注意休息至少一年,才能要宝宝。如果医生建议能要,你的宝宝又有3-4个月了,情况允许下,还是建议你留下宝宝,证明宝宝和你有缘,做好产检,保持心情愉快,还是把宝宝留下来吧,毕竟再次流产对妈妈的伤害实在太大了。如果你对你现在检查的医院存在不信任,那就相信自己的直接,多在当地比较好的医院再检查一次,也给自己吃个定心丸,免的后期担心不已。如果情况不允许,还是不想要这个小生命,就赶紧找医院引产吧,但是后期一定要注意休息,做好保护,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毕竟对子宫的创伤是永久,难以愈合的。
可以要的。只要孩子是活着的,就要一起为孩子加油。
要知道,当受精卵刚刚形成的时候这里面就已经有胎儿的魂了。它就已经是一个有意识的生命了。这个生命不仅有肉体,而且有灵魂。不要以为没有出生的胎儿不属于真正的生命,要出生以后才叫做生命,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这个还未谋面的灵魂,它能感受你的和它自己的喜怒哀乐,能感受你的关爱和呵护,也能感受你的嫌弃和厌离,在他的生命被无情撕碎时更能感受剧烈和无法承受的痛。心灵的痛和肉体的痛。
孩子做错了什么要遭受这样残酷的待遇,还是来自它妈妈给与的无情与残酷。。
今天你所给予的必将成为是明天你所得到的。给予痛苦,收获痛苦,给予欢乐收获欢乐。给予生命获得生命,斩杀生命流失生命。
没有人能替谁生老病死,生命不可儿戏,堕胎也不是闹着玩的!流产堕胎,麻醉过后,带来的是一系列的痛苦、懊悔、眼泪、后遗症。愿天下的女人当个好妈妈吧,别轻易地伤害自己的胎儿,让这个小生命在妈妈的肚子里安全健康地成长吧,因为这是你自己的孩子。
问题分析: 你好,原则上是人流后至少应该半年以后才可以再次怀孕。你现在刚做完人流一个月又怀孕了,不论要还是不要这个孩子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意见建议:建议你权衡利弊还是要这个孩子,因为连续人流可能过度损伤子宫内膜和引起感染,如果再次流产有导致继发不孕的可能。
可以要呀。你要努力把他生下来。以下的真实案例可以给你一些启发:
有一位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的李丽慧居士,一次她到医院妇产科作产前检查,医生由超音波看出,她的肠子全部都胀大了,而且腹内积有很多腹水,整个腹部胀大,医生判断胎儿先天不正常,是个畸形儿,建议她堕胎。根据妇产科医生的诊断,胎死腹中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以当时腹部胀大,看起来即使是胎死腹中,也无法自然生产,必须要剖腹产。在这种情况下,李居士没有丝毫迟疑,她马上就说:“即使胎死腹中,需要剖腹来产出一个死胎,我也愿意,我绝对不杀死我的小孩。”
因为她曾经受过五戒,以她坚持要守这条不杀生戒的强烈愿心,以及作为一个母亲的爱心,支持她突破这个困难的障碍。当时发现胎儿畸形时,她去拜见广化老法师,法师坚决地告诉她:“好不容易得到人身,怎么能伤害他呢?只要还没有生下来,一切都可以转变,给它取名叫进成,成功的成,一定要它成功生下来。”而且法师为胎儿作了胎内皈依,又介绍她去拜访道源老和尚,老和尚也很坚定地为孩子取名为平安。
李居士为胎儿作皈依后,每天受持《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持念观世音菩萨名号一万声,她以虔诚的信仰坚定地念观世音菩萨,终于平安地生下了“成平安”。一直到她生产之后,医生都还不敢说孩子是正常的,还一直为他作各种检查,但是检查到最后,证实孩子是正常的。所以,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让这样的难产儿平安生产。近代印光大师在文钞中,再再慈悲教导妇女,临产时要出声念“观世音菩萨”,保证不会有痛苦难产之事。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体会到以善恶业所描绘的景象截然不同,当一位母亲决定宁可剖腹产也决不摧残生命时,我们会被她爱护生命的崇高品格深受感动,以她的善良、以她为成全孩子甘愿受苦的德性,终于使因缘变得吉祥、美好。相反,一位母亲只图自己方便,随意扼杀胎儿时,她变成一个刽子手,失去了母亲的人格,以及使自己成长的最好机会,未来要背上杀子的沉重业债,备受良心的谴责。
所以天下的母亲们,在人命攸关之时,是想作罗刹,还是想作菩萨呢?在业的取舍上不能草率,一失足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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