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毛发检测仪能在3-5分钟内出结果。
毒品毛发检测仪属于现场筛查,不是实验室检测,不需要大量的时间分析,全程仅需要3-5分钟,能出3-5种毒品检测结果。
在以前,检验是否吸毒需要抽血和尿检,而且过程时间较为长。但是现在有毛发检测仪后可以准确的通过毛发检测毒品。且毛发检测的有效时间更长,更加清晰和准确。
虽然毒品的分类有所不用,但是毒品检测一般为五种:尿液、血液、唾液、毛发、汗液。其中毛发检测和尿液检测较为准确。唾液、汗液会因为时间原因而导致检测加难。
扩展资料:
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称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迫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毒品检测
黄泥巴掉裤裆,是屎也是屎,不是屎也是屎,一句重庆言子送给周立波。既或此番验不出你曾吸过毒,又能证明啥子?
周立波的腔调,作派,人品,早己大门口摆粪桶,臭名远扬。能够一招鲜,弄几段海派清口,搅金储银,你真以为是你的本事,错,错,错!
是政府宽宏大量的给出路,是大众不计前嫌的仁慈,才成就了你,若放到今天,你可能也只能是个屁了。
看看裸捐数十亿的发哥,看看修100多所希望小学的古仔,看看隐忍乐坛,潜心教徒的刀郎。。。
大脑壳奉劝你一句,验毒也好,官司也罢,你只能是越描越黑,尽早脱离公众视线,还大众一片兰天白云,才是眼下你最大的修为。
谢谢無争律师邀请,
一组周立波照片,
最近几天,周立波验毒的新闻开始热了起来,先是周立波说要去验毒,然后是唐爽发表申明,说周立波验毒是周立波自己的自由,与他和周立波的官司无关,等等,然后又是唐爽发表微博说来自法院的消息证实周立波验毒的时间延期,怀疑周立波自己怕戒毒不彻底,不敢验。
其实现在周立波去验毒的话,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他在美国的枪毒案已经快三年了,前两年在网友排山倒海般的舆论要求下,周立波坚持不去验,现在没人关注他了,他又要自己主动去验毒了,个中逻辑,自己去体会吧。
在枪毒案事件中,周立波颇为得意的是,他一直口称是“美国法律已经还了他公道”,而事实真相我们都知道是美国检方撤诉,而法院中止案件。在整个枪毒案中,除了当事人周立波之外,最重要的人就是唐爽,而物证就是那把抢和车内的bing毒。
而检方撤诉的原因则是,周立波更换第三任律师之后,这位律师穿了一身美特斯邦威的套装----不走寻常路!不从这枪毒是不是周立波本人的这条路入手,而从警察搜出枪毒的程序是否合法入手,最终,周立波坚持自己听不懂英文,警察在没有得到周立波同意的情况下搜车,从而从车内搜到了枪毒,但是这个搜查程序不合法,因此,搜到的枪毒作为证物就不合法,换句话说,这枪毒不能作为本案的证物,最终,检方在“没有证物”的情况下,撤诉,案件终结。
那么我们可能会疑问,警察为什么要“违背程序”搜查周立波的车呢?在美国,一般情况下,警察要搜车,或者搜家,都必须经过事主的同意,在征得同意之后,才能进行搜查,否则就是程序不合法,那如果事主不同意搜查那就搜不成了?这种情况下,警察会申请搜查令,很快拿到搜查令之后就可强制搜查,在本案中,警察已经通过视觉观察看到了周立波驾车蛇行,于是拦停准备搜查,警察肯定是告知他们需要搜查,如果周立波同意,就将立即搜查,如果不同意,他们将申请搜查令强制搜查,不管是不是真如周立波自己所说的他听不懂英文,但是同车的唐爽肯定是听得懂的,而且唐爽一直在充当翻译,在后来当事警察向检方的陈述文件中也表明,警察明确向周立波表明需要搜查的意图,并通过唐爽翻译告知,且得到了同意。
那为何搜查程序最终不合法了呢?这就是关键证人唐爽的原因,在关于这个程序合法
派出所头发验毒,是派出所的过程性事项,目前法律未作出具体的时间规定,只能尽快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如果检验为阳性,公安机关会采取下一步措施,比如罚款,拘留,强制戒毒等。
【法律依据】:
《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第十条:发根端3厘米以内的头发样本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表明被检测人员在毛发样本提取之日前6个月以内摄入过毒品。由此可见,派出所头发验毒的标准是检测发根端3厘米以内的头发,毛发检测时间是6个月内的吸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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