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一疗程一般要1个月左右。
疗程是针对病情经用药多长时间后所达到何种程度,然后再决定新的治疗方案,称为一个疗程。疗程的长短是根据临床经验来确定。如一个疗程7天,服用2个疗程就是连续服用14天。
一般慢性疾病或比较长时间用药的疾病就要按疗程用药,就是把一个疾病分段治疗观察,一个疗程治疗后根据情况调整药物,(因为慢性病一两天看不到效果的)但并不是说吃了一疗程就不吃了,要根据病情情况停药。
化疗是化学药物治疗的简称,通过使用化学治疗药物杀灭癌细胞达到治疗目的。化疗是目前治疗癌症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和手术、放疗一起并称癌症的三大治疗手段。
对于四级胶质瘤可以存活多久这样的问题,Bertalanffy教授表示一般情况下胶质母细胞瘤(WHO4级)患者如果不手术的话,一般可以存活半年至一年。如果进行了手术治疗,并且手术占位切除率高,可以存活三至五年甚至更久。
术后生存时间和质量是最重要的指标, 人们可以通过这些指标来评估任何治疗脑瘤的结果, 手术作为一种治疗方式的内在风险要求也进行一些分析。在20世纪60年代初皮质类固醇和现代神经麻醉出现之前, 胶质瘤手术30天的手术死亡率一直在20% 到40% 之间, 此后手术风险一直在稳步下降, 几个出版系列的作者已经达到了不到3%的死亡率。最近对手术技术细节的关注也可能促成了这一稳步的改进。有经验的医生普遍认为, 在开放手术中有限的活检比根治性切除或立体定向手术对患者构成更大的风险, 这一点通过对现有生存数据的回顾性分析得到了证实。这些数据中的选择偏差相当大, 因为年龄较大、病情较重的患者往往接受更有限的外科手术。然而, 分析的依据是603名患者从文献中得出的, 他们没有接受术后胶质母细胞瘤的放射, 在没有受到影响的情况下, 很难获得任何更好的数据。其他伴随的疗法。由于手术切除身体其他部位癌症的程度也与术后生存时间有关, 因此, 根治性切除优于部分切除或简单活检的一般原则是充分的支持。手术显微镜和二氧化碳激光促进了更多患者更根治性肿瘤切除的表现, 相应地降低了手术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令人有些意外的是, 对术后发病率的关注相对较少, 因为生存是早期系列中最重要的问题。在44名在胶质母细胞瘤手术后3个月多存活的患者中, 专家发现76% 的患者至少有6个月的 "有用" 生存, 但只有28% 的患者能够重返工作岗位。当然, 患者不能重返工作岗位, 除了术后的神经状况外, 还有很多因素;其中包括家庭、社会、心理和经济影响。多达40% 的术后幸存者在神经学上是正常的, 或者患有最小的缺陷, 如面部无力和四叶无足;另有26% 的患者患有更严重的缺陷, 包括偏瘫, 但仍保持流动, 能够自我护理, 接受广泛切除的患者最有可能改善术前状况, 实现一定程度的独立存在。切除神经外皮肿瘤更有可能缓解现有症状, 而不是产生更多的症状。大脑代谢和血液流动的有益变化可能是
胶质瘤是中枢神经系统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其中50%以上为四级胶质瘤(也就是胶质母细胞瘤)。目前针对4级胶质瘤患者治疗的指南包括最大范围的手术安全切除肿瘤、术后采用替莫唑胺同步放化疗以及辅助化疗等。
然而,即是采用这种方案治疗的患者其预后仍然很差,中位生存期约为16.8个月。手术切除是目前治疗胶质瘤的首选方案,切除程度是影响胶质瘤患者生存预后的主要预后因素。手术可以减少肿瘤的体积,降低颅内压,是辅助性放疗与化疗的前提。但4级胶质瘤(胶质母细胞瘤)呈广泛性浸润生长,不可能对肿瘤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切除.手术只能达到减少肿瘤细胞数量的目的。理论上说,在辅助性治疗措施一致的情况下,大体肿瘤全切除比部分切除或单纯活检有利于延长恶性胶质瘤生存期并能提高生活质量。
手术治疗是胶质瘤综合治疗的基础,所以无论如何都应采用积极的手术策略。对4级胶质瘤(胶质母细胞瘤)手术切除后存活3年以上的病例进行研究发现,年龄≤50岁、手术全切除、术后替莫唑胺化疗、肿瘤表达PTEN(人第10号染色体缺失的磷酸酶及张力因子)与IDHl(异柠檬酸脱氢酶1)及IDHl突变是有利于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预后因素。
也有部分学者研究热量限制会对4级胶质瘤(胶质母细胞瘤)产生抑制作用,提出CRPH方案,即:热量限制饮食(5040-5 880 KJ/d)+心理引导+高压氧同步辅助化疗。
高压氧辅助是为了对抗肿瘤缺氧引起的化疗耐药。从目前的结果来看,高压氧辅助的化疗、心理引导和热量限制性饮食三者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很难说三者中哪一个对实验组生存期的延长起主要作用。
短期间歇疗程:适于生长比率较大、倍增时间较短的癌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伯基特淋巴瘤等。一般连续给药7—14天(相当于肿瘤细胞12个增殖周期)为一疗程,间隔23周(14—21天)后进行第二疗程。如在1—2个疗程后无明显疗效,则须更换药物,如有效则反复用药4—6个疗程,常可获得较长时间的缓解,甚至达到治愈。
长期间歇疗程:适于生长比率较小、倍增时间较长和发展缓慢的癌瘤,即大部分实体瘤,如胃癌、肺癌、结肠癌、直肠癌、肾癌、肝癌和乳腺癌等。一般4—10天用药1次,治疗4—9次后如疗效不明显,则更换药物。动物实验证明,在细胞1个增殖周期内(包括正常细胞和肿瘤细胞),反复应用2—3次化疗,其效应明显增强,若超过1个增殖周期后再用同样的第二次、第三次化疗,其效应并不明显增强。因此可以应用这一特点来最大限度杀灭那些增殖周期与正常细胞有明显差别的肿瘤细胞的同时,保护正常细胞(主要是骨髓造血细胞)。某些肿瘤的增殖周期为144小时(6天),每隔48小时化疗1次,则在肿瘤细胞1个增殖芷谀诟枇?次化疗,其效应明显增强,而正常造血干细胞的增殖周期为24—36小时,间歇48小时化疗1次正好是各增殖周期后接受的另一次化疗,也就是说3次化疗分别分布在3个周期内,这样的用药间隔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并不增强。由此达到在正常组织损伤作用不增强的情况不获得最大抗癌效应,一般主张集中药物同一天分别注射或口服,连续治疗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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