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要二胎了,结扎好还是上环好?我想每个生育过的妈妈都有过这样的烦恼,如果不采取措施,怀孕了就比较麻烦了,但是又害怕这些避孕措施,因为总是听说对身体这个不好那个不好的。
先看看我对结扎和上环的看法我是生了两个以后剖腹产顺便结扎的,我身边好几个剖腹产二胎的宝妈也是顺便就结扎的了,剖腹产结扎是最方便的也最没感觉的。至于说结扎后对身体会不会有影响,我个人觉得没什么影响,反正就算不结扎,生育过的女性多少都会有腰酸背疼、妇科病等。
而且我之前上环过,总是感觉不舒服,身体有异物,偶尔还有刺痛感,上了2年实在受不了就找人取掉了,取的时候还听医生说,组织物都长环里了。再加上节育环的使用年限是5-10年,时间到了还要去取,去重新上,想想躺在手术床的情景都觉得害怕。
回到问题来,不想要二胎,结扎好还是上环好?如果题主只是不想生二胎,那我觉得先不要考虑结扎,要知道一旦结扎就不能再生育的了,万一到时候想要二胎了,那你就会后悔的。
那如果不结扎,我们可以考虑上环或者避孕套。当然,这两种避孕方式不是百分百保证的哦,而且我也不建议上环。
我有个朋友就是带环怀孕,然后不敢要,最后去医院流掉,这很伤身体,弄的现在月经不调。其实,节育环并不影响卵巢功能,每个月还会正常排卵,也就是说节育环能防止子宫内妊娠,却不能防止异味妊娠。
还有个朋友,生了二胎后没上环也没结扎,第三胎就这么来了,最后不得不生下来,好在还算养的起,没给生活带来多大的压力。
因此,我个人给你的建议还是用套套或者避孕药吧,然后尽量避开危险期和老公同房,降低怀孕几率。如果真意外怀上了,那就要吧,毕竟只是二胎,养养就长大了。
我查了一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各省级的计生条例,均没有发现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的规定,例如《人口与计生法》第19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但某些地方的土政策则有所不同,例如,某市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坚决落实已生育一孩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的规定。凡生育一个子女的,女方必须在分娩后的三个月内首选落实放环措施,并强制办理独生子女证;按政策申请经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在女方分娩后一个月内夫妇中一方必须首选落实结扎措施;计划外怀孕的要自觉落实人流或引产手术。”这个文件用了“必须”、“强制”等词,可以看出是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有些地方并没有明文规定强制上环与强制结扎,但由于计生部门内部有考核指标,于是某些计生人员便采取其它措施动员上环与结扎对象。有位网友说:“我们这里上环和结扎,没有强制的,但有软制的,就是打电话叫你去。你不去就天天打电话,还到你家去游说、骚扰,令人不胜其烦!”另外一些地方有一个不成文规定,要上环后才给小孩上户口,不上环就不给报户口,以此来要挟育龄妇女上环。在中国的地方报纸中,常常可以看到类似这样的新闻:“自我市部署开展春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以来,各级干部迅速行动起来,真抓实干,为打好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翻身仗开好第一局。据统计,从X月X日至X月X日止,全市已完成‘四术’XX例,其中结扎XX例,上环XX例,落实补救措施XX例。”可以看出,在很多地方,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是得到地方政府默许和纵容的。对于大多数妇女来说,上环并没有明显的副作用;但对于少数妇女来说,上环后会出现阴道出血、宫颈糜烂、月经量增多、经期延长、腰腹酸痛等副作用。有的妇女被强制上环后,感到身体不适,于是到私人诊所取环出来。而有些私人诊所由于设备简陋和技术低劣,在取环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例如,曾有新闻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某女士在一家私人诊所做取环手术,环未取出来子宫却被戳穿。有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妇女生育一胎后,必须上环直到50岁才可以除掉。有些妇女由于节育环在体内放置时间太长而跟肉结合在一起,即使到了50岁也无法取出。在现代法治社会,即使是对犯罪分子,也不能上肉刑。强迫上环、强迫结扎与强迫堕胎,可以说是古代肉刑的翻版,与现代法治社会是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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