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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环是哪个政策的

时间: 阅读:7938
节育环是哪个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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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50:17

计划生育上环政策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女性采用上环方式进行节育。按照国家的规定,每个公民要履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已经部分地区实行二胎政策。要求强制上环的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上环是避孕节育措施之一。‍


“上环”是我国育龄期妇女最常用的长效避孕措施,往往一个环在体内放置的时间可达十余年。放环本身是一个小手术,在子宫腔内放进一个异物,需要有一个过程身体才能适应。


计划生育上环并不是强制性行为,国家并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一定要进行上环,只是强调计划生育,需要有积极安全有效的方法进行节育。

每个妇女都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避孕方法,如果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制要求放环,这是违法的。在一些地区,上环手术是免费的,前提是当事人要自愿上环。

扩展资料:

其实上环不上环是自己的选择。可以选择其他的避孕方法。
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如下: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对西部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紫苏
    回复
    2023-03-19 14:14:47

    此一时彼一时,原先生二胎要罚款,现在鼓励,你要看国家的政策

  • 匿名用户
    回复
    2023-03-19 14:14:47

    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为了达到长期避孕效果,计生部门会实施让育龄妇女上“节育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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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今那些超过育龄年纪的妇女,到妇幼保健院除节育环,怎么要收费呢?收费差不多1000元,(包括相应的妇科检查、验血、B超、彩超、核酸检查)等等。

  • 芍药
    回复
    2023-03-19 14:14:47

    戴环为国家,除环为自已。这个回答如果不准确,那就是彼一时此一时,医院的体制是收费,计划生育不报销,取环手术费就得自己掏腰包,这与鼓励二胎之政策,有些不配套。只能理解为放开二胎,而非必须二胎。

  • 芍药
    回复
    2023-03-19 13:13:37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上环是避孕节育措施之一。
    二、宫内节育器按不同的类型有一定的存放年限,如塑料带铜环为5~7年。不锈钢金属环为、10~15年等。但近年有不少妇女放节育器已超过20年而未取出,因为这些妇女对带环已适应,月经量正常,身体健康,愿意长期带。故医务人员可根据妇女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取出节育器。
    三、有以下情况者可考虑取环手术:
    (1)放置期限已到,尚年轻,可考虑取出后更换新节育器。
    (2)节育器已部分脱落到宫颈处。
    (3)放节育器时发现子宫穿孔,而环尚未入腹腔者。
    (4)不规则出血或月经量过多,超过月经量两倍以上,经治疗无效者。
    (5)带环妊娠者。
    (6)并发急性盆腔炎治疗无效者。
    (7)已绝经半年者。
    (8)计划再生育者。
    (9)子宫颈或子宫体发生恶性肿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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