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是不能治愈的疾病。感染能诱发哮喘的发生。患者再次发生哮喘考虑与扁桃体炎有直接关系。
你好:哮喘的治疗.【治疗】 尽管哮喘的病因及发病机理均未完全阐明,但目前的治疗方法,只要能够规范地长期治疗,绝大多数患者能够使哮喘症状能得到理想的控制,减少复发乃至不发作,与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和学习。为使哮喘诊断治疗工作规范化,1994年在美国国立卫生院心肺血液研究所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共有17个国家的301多位专家组成小组,制定了关于哮喘管理和预防的全球策略(GINA)。中华医学会呼吸分会也于1993年和1997年议定和修订了中国的哮喘防治指南,促进了防治水平的提高。 一、成功的哮喘治疗的目标: 1.尽可能控制症状,包括夜间症状。 2.改善活动能力和生活质量。 3.使肺功能接近最佳状态。 4.预防发作及加剧。 5.提高自我认识和处理急性加重的能力,减少急诊或住院。 6.避免影响其它医疗问题。 7.避免了药物的副作用。 8.预防哮喘引起死亡。 上述治疗的目标的意义在于强调:①应该积极地治疗,争取完全控制症状。②保护和维持尽可能正常的肺功能。③避免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关键是有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坚持长期治疗,类似复方太子参止咳益气散的“三期疗法”、吸入疗法是达到较好疗效和减少不良反应的重要措施。 二、中方医药治疗 传统医学认为: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根。当哮喘病发作时,肺道不能主气,肾虚不能纳气,则气逆于上,而发于喘急。脾为生化之源,脾虚生痰,痰阻气道,故见喘咳,气短。因此,哮喘病是肾、肺、脾,三虚之症。 中药成分治疗支气管哮喘被国家纳入星火计划项目,目前很多患者采用了中药治疗。 主治中草药:太子参、冬虫夏草、浙贝母、天花粉、槟榔、白芨、甘草等。 生活注意事项: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三、西方医药治疗 西方药物治疗 治疗哮喘药物因其均具有平喘作用,常称为平喘药,临床上根据他们作用的主要方面又将其分为: (一)支气管舒张药,此类药除主要作用为舒张支气管,控制哮喘的急性症状。 1.β2激动剂:β2激动剂药物有数十个品种,可分成三代。①第一代:非选择性的β2激动剂,如肾上腺素、麻黄素和异丙肾上腺素等,因其心血管副作用多而已被高选择性的β2激动剂所代替。②第二代:选择性短效的β2激动剂,如沙丁胺醇(salbutamol)、特布他林(terbutaline)和酚丙喘宁(fenoterol)等,作用时间4~6小时,对心血管系统的副作用明显减少。③
(一) 临床表现
1. 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发作初期痰量较少、然后逐步增多,呈泡沫状、或粘性痰、合并感染可有脓痰。
2. 体征:哮喘发作时可见肺部呈过度充气征象,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散性的干罗音,以呼气相哮鸣音为主,呼气相延长。部分病人的哮鸣音在气管旁听诊较为明显。哮喘严重发作的患者,听诊可无哮鸣音,但此时患者常有其他的表现如发绀、嗜睡、肺部过度膨隆、动用辅助呼吸肌肉呼吸、心动过速、连续说话困难等。非发作期体检可正常。
精彩人生说: (08-20 20:44)
3. 发病特点1)症状反复发作,可自然缓解,或经治疗缓解;(2)症状多与接触生物性刺激(如变应原)、化学性刺激(如挥发性刺激气体)、物理性刺激(如冷空气)、呼吸道感染(病毒性、细菌性等)或剧烈运动等因素有关。(3)症状有生物节律性波动的规律,常于夜间或清晨发作或加重;部分病人有季节性发作或加重的表现。
4. 若患者有过敏性疾病的病史,和/或哮喘家族史,有助于哮喘的诊断
哮喘的本质是气道的慢性非特异性炎症,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咳嗽,气道的高反应性和气道的可逆性改变是哮喘病理生理的两个重要的生理特征。根据病史和体检对大多数典型病者可作出正确的诊断,但对临床表现不典型者,需结合客观的肺功能检查指标综合判断。气道炎性指标或过敏性指标测定可协助诊断。
一.诊断依据
(一) 临床表现
1. 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发作初期痰量较少、然后逐步增多,呈泡沫状、或粘性痰、合并感染可有脓痰。
2. 体征:哮喘发作时可见肺部呈过度充气征象,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散性的干罗音,以呼气相哮鸣音为主,呼气相延长。部分病人的哮鸣音在气管旁听诊较为明显。哮喘严重发作的患者,听诊可无哮鸣音,但此时患者常有其他的表现如发绀、嗜睡、肺部过度膨隆、动用辅助呼吸肌肉呼吸、心动过速、连续说话困难等。非发作期体检可正常。
3. 发病特点:(1)症状反复发作,可自然缓解,或经治疗缓解;(2)症状多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3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
邮箱:daokedao37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