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乙肝患者是不能从事医药行业的。因为乙肝具有一定的传染性,指导意见如果从事医药工作,很容易传染他人,所以不建议乙肝患者从事医药行业。同时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注意做好定期检查,如有异常积极对症治疗,避免病情恶化以及癌变的发生。
只要肝功正常,携带者可以从事医疗器械行业。
2010 年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业,并宣布取消厨师、餐厅服务员等四类职业人员上岗前的乙肝项目检测及门槛。2010年2月初,卫生部、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在30天内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的入学、就业权利。这些措施大大消除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各方面的限制。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特警以及血站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民航招收飞行学生可以在体检中保留乙肝项目鉴定检测。近日,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提出上述规定。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专业和行业并没有限制,入职和医护注册体检2010年就已经不查乙肝了。
病情分析:你好!现在国家刚出台了一个文件,任何单位招工时不能查乙肝五项,最多只能查个肝功。如果你的肝功能正常没有问题可以从医。我们医院就有很多同事有类似问题。
意见建议:如果你的肝功不正常,在你参加体检之前可以使用一些药物降低转氨酶,恢复肝功能。还有什么问题请回复。
您好,乙肝患者不能从事医疗,教育,餐饮,当兵这些行业。其他行业都是可以的。
乙肝携带者是可以从事公关方面的工作的。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的肝病信息可以登录中华爱肝网了解及查询,对于广大的肝病患者可以参加由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和中华爱肝网共同举办的公益活动“爱肝一生”资助计划,经济困难的肝病患者可以参加肝病资助。同时也可以认识更多的肝病战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等多部法律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职业进行限制性规定。
一、乙肝患者不能从事餐饮、幼教等行业。
二、乙肝患者不能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
三、乙肝不能从事的行业有医疗(特别是接触血液的工种)、军人、和献血者。
四、乙肝患者禁止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允许从事其他任何行业的工作。
扩展资料
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可以开展相关检测的行业有: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2.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要求,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
3.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血站质量管理规范>“8·4”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69号)要求,血站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对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阴性者,征求本人意见后,应当免费进行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
:乙肝患者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3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
邮箱:daokedao37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