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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四项,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通过体检么

时间: 阅读:8375
您好,我是事业单位体检,体检看到抽血检查传染病四项,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出来380.94,我的这个情况可以通过体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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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樱子

金樱子

2024-12-22 10:03:04

按照现在国家的规定,只要肝功能正常,即使有乙肝也不影响就学和就业。

指导建议:
通过体检没问题,注意不要熬夜和饮酒,半年复查一次肝功能和病毒定量即可。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冉冉云
    回复
    2023-06-26 20:20:20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公务员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按照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根据文件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
    三、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1.3.5条3)“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也能触及但不超出胸锁乳突肌前缘者;Ⅲ度,甲状腺肿大超过胸锁乳突肌前缘者。”修订为“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又能触及,但在胸锁乳突肌以内者;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外缘者。”
    四、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6.3.3第八行“血清ALT高于参考值上限1倍以上”修订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以上”。
    五、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7.2第3)条“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做进一步检查,”修订为“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复检,或做进一步检查,”。
    六、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14)“偶发良性早搏”修订为“偶发早搏”。
    七、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20)第五行“伴有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等”修订为“预激综合征等”。
    八、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0.3.3“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修订为5.7-6.9mmol/L”修订为“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修订为5.6-6.9mmol/L”。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修订内容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7.1 条文解释
    肝脏和人体其他部位一样,也可以因为各种原因而有炎症、肿大、疼痛及肝细胞坏死,表现在肝脏生化检查上就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水平显著升高。引起肝炎的病因很多,临床上最常见的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肝炎,此外还有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遗传代谢性肝病等多种类型。肝炎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特别是病毒性肝炎已被列为法定乙类传染病,后期有可能发展成为肝硬化,因此,各种类型的现症肝炎患者,无论是急性或慢性,一经诊断,均作不合格结论。
    7.1.1 病毒性肝炎 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具有传染性较强、流行面广泛、发病率高等特点。临床上主要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肝区疼痛、肝脏肿大及肝细胞损害,部分患者可有黄疸、发热。按致病病毒的不同,病毒性肝炎可分为多种类型,目前国际上公认的病毒性肝炎有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等5种。其中甲型、戊型肝炎临床上多表现为急性经过,属于自限性疾病,经过治疗多数患者在3~6个月恢复,一般不转为慢性肝炎;而乙型、丙型和丁型肝炎易演变成为慢性,少数可发展为肝炎后肝硬化,极少数呈重症经过。慢性乙型、丙型肝炎与原发性肝细胞癌的发生有密切关系。
    7.1.2 其他肝炎 包括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缺血性肝炎、遗传代谢性肝病、不明原因的慢性肝炎等,简述如下:
    1)酒精性肝炎:由于长期大量饮酒所致的肝脏损害。除酒精本身可直接损害肝细胞外,酒精的代谢产物乙醛对肝细胞也有明显毒性作用,因而导致肝细胞变性及坏死,并进而发生纤维化,严重者可因反复肝炎发作导致肝硬化。在临床上,酒精性肝炎可分为3个阶段,即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炎和酒精性肝硬化,它们可单独存在或同时并存。
    2)药物性肝炎:肝脏是药物浓集、转化、代谢的重要器官,大多数药物在肝内通过生物转化而清除,但临床上某些药物会损害肝细胞,导致肝细胞变性、坏死及肝脏生化检查异常,引起急性或慢性药物性肝炎,如异烟肼、利福平、磺胺类等。药物导致的肝细胞损伤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剂量依赖性损伤,即药物要达到某一高剂量时才会导致肝细胞损伤,如酒精性肝炎;另一类是过敏性药物中毒,即个体对某些药物会发生强烈的过敏反应,一旦服用这些药物(与剂量大小无关)便可引发肝细胞损伤,这类患者多数伴随其他相关过敏性表现,如急性荨麻疹、血液中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自身免疫性肝炎:本病主要见于中青年女性,起病大多隐匿或缓慢,临床表现与慢性乙型肝炎相似。轻者症状多不明显,仅出现肝脏生化检查异常;重者可出现乏力、黄疸、皮肤瘙痒等症状,后期常发展成为肝硬化,常伴有肝外系统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甲状腺炎、溃疡性结肠炎等。
    4)缺血性肝炎:缺血性肝炎是由于各种相关原发疾病造成的肝细胞继发性损害,如心血管疾病导致心脏衰竭,静脉血液无法回流心脏而滞留在肝脏,导致肝脏发生充血肿大、肝细胞变性坏死及肝脏生化检查异常。
    5)遗传代谢性肝病:指遗传代谢障碍所致的一组疾病。其共同特点是具有某种代谢障碍,病变累及肝脏同时累及其他脏器和组织,故临床表现除有肝肿大及肝功能损害外,同时伴有受损器官、组织的相应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异常。如肝豆状核变性、血卟啉病、糖原累积症、肝淀粉样变等。
    6)不明原因的慢性肝炎:不是一种特定类型的肝炎,仅指目前病因、病史不明的一些肝炎的统称。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些疾病将会找出特定的病因而逐渐减少。据估计,这类肝炎中约四分之一为病毒所致。
    7.2 诊断要点
    1、肝脏检查:
    1)常规检测ALT及AST,这两种酶在肝炎潜伏期、发病初期均可升高,有助于早期诊断。
    2)腹部B超:病毒性肝炎的声像图往往呈弥漫性肝病表现,但药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肝硬化、各种代谢性疾病所致的肝病等也可呈弥漫性改变,在声像图上很难鉴别,因此,必须结合临床和其他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弥漫性肝病声像图表现:急性期特点为肝脏肿大,肝实质回声偏低,光点稀疏,部分患者可出现胆系改变,出现胆囊壁增厚,黏膜水肿呈低回声。迁延性者呈肝脏增大,肝回声增强,不均,光点粗大,可伴脾脏增大或/和门静脉内径增宽。
    2、判定标准:
    1)血清ALT或AST增高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如正常参考值上限为X,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是指超过2X),不合格。
    2)血清ALT或AST增高不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但B超声像图呈弥漫性肝病表现(脂肪肝除外),不合格。
    作为一种选拔性体检,受检者的流行病学资料、临床症状及病因学资料往往不可靠,体征一般也不明显,故体检中应主要依据肝脏生化、腹部B超检查诊断或排除肝炎。
    7.3 注意事项
    7.3.1 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7.3.2 公务员体检中的肝脏生化检查是指ALT及AST这两项,若检测数值较参考值上限轻度异常(即不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而其它检测结果均正常,可直接做出体检合格的结论。
    7.3.3 肝炎的诊断包括临床诊断、病原学诊断及病理诊断。作为体检,只需根据判定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有创性的肝脏穿刺病理学诊断方法不宜作为辅助检查项目。
    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 空青
    回复
    2023-06-26 20:20:20

    最近,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高考的体检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涉及到乙肝考生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条: 第一,根据教育部要求,报考高等院校的考生均应进行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的检验.两项检验正常值分别为:乙肝表面抗原 “阴性”,谷丙转氨酶0—40u/L.如发现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半年以上,肝功能始终正常者,可诊断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这类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完全可以参加高考.但报考时,会有少数部分专业受到限制,如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第二,慢性乙肝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不正常才算不合格,而且需要传染病医院明确诊断,体检医生才能诊断为慢性肝炎患者. 第三,乙肝患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报考军队及武警,公安学校. 第四,关于肝功能检验,坚持对考生“普通检验,标准放宽”的原则.在这里提醒有关的考生在高考体检前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早已知道自己是乙肝的考生,在考前的冲刺阶段一定要注意劳逸结合,不能过度劳累.在考前复习期间,考生要做到起居有常,生活保持规律,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因为睡眠不足会导致免疫力下降,如果加上“过劳”和紧张,很容易患上感冒,感冒可能导致转氨酶一过性增高,从而影响体检结果.因此,考生在这段日子要合理利用好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只有保持足够的体力和旺盛的精力,才能保证学习的效率.同时,千万不要随便乱用药物,遇到身体不适时要到医院检查,用药要由医生把关定夺,不少常用药物都有损害肝脏的作用,因此,不要擅自服用,以防用药不当引发肝炎发作.有不少保健品也在禁用范围内,因为有些保健品会添加药物或激素,使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很可能引起转氨酶的升高. 2.乙肝病毒携带者考生应在体检前一个月左右时间内检查一次肝功,看看转氨酶是否正常.如果转氨酶轻度异常,需及时对症处理治疗,争取体检过关;如果肝功明显异常,转氨酶,胆红素显著升高,应及时就医,暂时放弃高考计划,等看好病后再作打算. 3.如果考生是第一次查体发现有乙肝,不必惊慌,应该找一家正规的权威医院再复查一下,看看是否存在误诊.如果确属乙肝,需由医院作出进一步诊断,判定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乙肝患者,如果是携带者,可以按照上述处理原则办事;如果是患者,则需要及时治疗.

  • 空青
    回复
    2023-06-26 20:20:20

    没有事的,乙肝携带者不是
    乙肝患者,乙肝携带者如果不注意肝的健康有可能引发肝的疾病而已。体检应该是没问题的。我有朋友也是乙肝携带者,大三阳,也在segi读书。我记得体检是检查艾滋病和梅毒,验血验尿而已啊

  • 景天
    回复
    2023-06-26 19:19:10

    在一些福利比较健全的公司或者说一些特殊行业是会有入职体检的,入职体检的项目很多,常见的就是查心电图、肝功能、胸部透视等。如果是乙肝携带者的人是会担心入职体检影响到自己入职的,但其实国家是禁止入职体检查乙肝的。那么入职体检有乙肝能不能过呢?

    入职体检有乙肝能过吗

    现在是不允许单位体检查乙肝项目,除非是本人自愿,而且去体检中心还要签免责申明的。如果因为这个,可以投诉。

    国家在很早前就已经提出,患有乙肝不影响就业,包括公务员录用。可以在你进行入职体检之前,先检查一下自己,看看有些指标是否符合进入标准。主要是检查肝脏功能,看看总胆红素和谷丙转氨酶等指标是否异常。

    做体检前一个月内避免不良习惯,例如,不熬夜,保证8小时以上的睡眠,不喝酒,避免大鱼大肉,保持良好的心态。对于一些有轻度肝功能障碍的求职者,建议适当口服保肝酵素药物,使肝功能指标看上去更好一点。

    入职体检有乙肝五项的项目怎么办

    乙肝五项也就是乙肝两对半,分为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

    正规的入职检查一般是不包括乙肝五项的,但是会检查肝功能。不检肝三项,这个也是国家规定的。也就是说,有乙肝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就放心做入职体检。

    但是有些特殊行业要求检肝三项,比如餐饮等。也有些公司违规检三项,遇到这种公司,只能绕路走了。

    互联网企业一般只查肝功能,肝功能正常即可;制造业可能会查两对半,会查的你是拿不到体检结果的,没法维权,要么转行要么找代检。

    有乙肝可以办健康证吗

    现在体检的健康证是没有乙肝检查的项目,但是会有肝功能的检查..如果是肝功能正常,不影响您正常的健康证办理,如果是肝功能不全,则会影响健康证办理..这要看乙肝是不是现在具体进展的疾病对肝功能的影响。

    如果是从事食品行业是不能办健康证的。如果您是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普通行业的健康证。具体情况建议您到当地疾控中心详细咨询一下。平时注意休息,不要过于劳累。

    相关新闻

    国家疾控中心发表声明,自2009年11月1日起,办理健康证,将取消乙肝五项检查,另外增设戊肝检查。办理健康证明不是针对所有人员,只针对相关从业人员,如酒店、宾馆、商场、食堂等公共场所务工人员。也就是说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血液检查项目中,不再检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

    因此乙肝患者也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虽然乙肝患者是可以办理健康证,但并不是表明乙肝患者就是康复了,乙肝患者病情不稳定,很容易恶化。

    当然,乙肝患者在一些特殊的职业上还是有限制的,因此在办理健康证时是否需要检查乙肝五项,应该视人们的工作类型而定。国家规定的乙肝患者不能从事的工作主要是餐饮业、食品加工、医疗卫生行业、托幼机构等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美容美发、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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