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一种传染性非常强的性病。这种疾病主要是通过性行为传播,传播能力极其强大。现代人的性观念比较开放,很多人都曾经有不过不洁性行为,这样的话就会出现感染梅毒的可能性。那得了梅毒怎么治疗?相关知识介绍如下!
得了梅毒怎么治疗?不同程度的梅毒治疗时间都不一样,少则1~2个月,多则半年到两年,或者更多,痊愈要看你用药的情况,有些人很快痊愈,有些就很慢,治疗梅毒要做定期的检查,及时观察自己的病因病症,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性传播疾病,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且时隐时显,病程可持续很长,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早期主要侵犯皮肤及粘膜。
治疗梅毒注意什么?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配合医生治疗的原则。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防止病情复发。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
4、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梅毒一般多久检查出来?病人感染梅毒后发病时间长短不一,一般2-4个星期发病。就出现一期梅毒症状来说,从10天到90天不等。如果感染梅毒螺旋体数量多或被感染者身体状况差,则发病较早。如果同时感染淋病已用了青霉素治疗或用过其它一些抗生素以及抵抗力强者,则较晚发病。还有一部分感染梅毒的病人,可能不出现一期梅毒症状,直到几个月甚至半年多以后才出现二期梅毒的症状。少数仍可能不出现二期梅毒症状,多年以后才出现三期梅毒的症状。
但是这些感染者梅毒血清反应是阳性的,因此,有过不洁性交史者应及早去医院就诊,抽血化验,必要时重复扣帽子血化验,以免耽误诊治疗。
梅毒早期症状是什么?1、梅毒的早期症状开始时是在包皮内面或冠状沟、包皮系带、阴茎上出现米粒般大小的圆形,椭圆形的硬结或疹子,大多数的为单发,周边比较的坚硬,表面迅速的糜烂、溃疡,但无脓或不适感觉。可导致机会性的肺部感染或多发性的出血肿瘤等严重的疾病。
2、梅毒的早期症状在一开始的时候的表现主要是在感染梅毒以后会发现感染症状,开始潮红、湿润,渐渐破溃、糜一期梅毒烂,形成溃疡,即一期梅毒硬下疳。其主要损害的是硬下疳,并在此繁殖所致。
3、梅毒的早期症状一般无疼痛以及触痛。未经治疗的情况下可在3—6周内自行的消退。硬下疳出现后的数天到l周,腹股沟淋巴结的肿大,常侵犯多个淋巴结,无疼痛与压痛,也不破渍,穿刺淋巴结液可查见梅毒螺旋体。
总结:在治疗梅毒的患者能够有足够的耐心,切勿急躁,忧伤,以免影响病情的好转。
你好!很高兴解答你的问题; 治疗原则: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伴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毒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单位-1200万单位。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毫克,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毫克,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心功能代偿时,首日10万单位,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单位,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单位,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20毫克/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个疗程个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反感,在注射青霉素前,口服强的松每次20毫克,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9万单位。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单位),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单位,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克,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节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个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毫克,4次/日,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六)孕妇的梅毒治疗事项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
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梅毒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梅毒试验以及FTAABS或TPHA试验,其中的任何一种结果为阳性都需要选用淋梅清等药物继续进行驱梅治疗。
如果梅毒孕妇在妊娠3个月检查结果依然为阴性,则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完全治疗梅毒了。
2、健康孕妇妊娠期感染梅毒的治疗事项
健康的孕妇如果在妊娠期内感染梅毒,这时的血清检查结果可能是阴性的,在妊娠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
【如何判断梅毒是否完全治疗了】
梅毒经过治疗后,如何判断是否痊愈了呢?现在通常是用梅毒血清学的检测来加以判断,目前各大医院比较常用的是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和TPHA(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
是非特异性梅毒血清学试验,常用于早期诊断梅毒,但对潜伏期梅毒、神经梅毒不敏感。TPHA检测血清中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本法检测一旦阳性,无论治疗与否或疾病是否活动,通常终身保持阳性不变,其滴度变化与梅毒是否活动无关,故不能作为评价疗效或判定复发与再感染的指标,只能够作为梅毒的确认试验。
凡确诊为梅毒者,治疗前最好做定量试验。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2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当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因此,梅毒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一般在两年的时间。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抗梅治疗是有效的。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梅毒患者在抗梅治疗后,其血清反应一般有3种变化的可能:
(1)血清阴转。
(2)血清滴度降低不阴转,或血清抵抗。
(3)血清反应表明复发。
各期梅毒接受不同药物的治疗,血清反应阴转率可有差别。早期梅毒接受任何抗梅药物治疗,血清阴转率皆高,通常在1年内可达70%~95%,个别报告可达100%。当早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6个月,或晚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12个月,血清反应仍然维持阳性,在临床上称之为血清抵抗或血清固定,发生原因可能与体内仍有潜在的活动性病变、患者免疫力持久、对抗梅治疗剂量不足或有耐药等因素有关。三期梅毒的实质性神经梅毒(如脊髓痨、麻痹性痴呆)即使经长期正规的抗梅治疗,仍然有50%~80%的病人会发生血清抵抗。早诊断、早治疗、足疗程是避免发生血清抵抗的最佳手段。
如果梅毒患者接受了不足量的抗梅治疗后,血清反应可以在暂时阴转后不久又转为阳性,或者滴度升高4倍(如由1:2升至1:8),此即谓“血清复发”,由此可见,抗梅治疗的正规足量与否与血清复发存在着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梅毒的治疗宜早期正规足量,RPR滴度的前后比较可以观察到抗梅治疗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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