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中剂量:
1 斤 = 16 两 = 248 克= 液体250 毫升
1 两 = 24 铢 = 15.625 克
1 圭 = 0.5 克
1 撮 = 2 克
1 方寸匕 = 金石类2.74 克= 药末约2 克= 草木类药末约1 克
半方寸匕 = 一刀圭 = 一钱匕= 1.5 克
一钱匕 = 1.5-1.8 克
一铢 = 0.65 克
一铢 = 100 个黍米的重量
一分 = 3.9-4.2 克
1 斛 = 10 斗 = 20000 毫升
1 斗 = 10 升 = 2000 毫升
1 升 = 10 合 = 200 毫升
1 合 = 2 龠 = 20 毫升
梧桐子大 = 黄豆大
蜀椒一升 = 50 克
葶苈子一升 = 60 克
吴茱萸一升 = 50 克
五味子一升 = 50 克
半夏一升 = 130 克
虻虫一升 = 16 克
附子大者1 枚 = 20-30 克
附子中者1 枚 = 15 克
强乌头1 枚小者 = 3 克
强乌头1 枚大者 = 5-6 克
杏仁大者10 枚 = 4 克
栀子10 枚 平均15 克
瓜蒌大小平均1 枚 = 46 克
枳实1 枚 约14.4 克
石膏鸡蛋大1 枚 约40 克
厚朴1 尺 约30 克
竹叶一握 约12 克
市制与公制计量单位及换算
市制与公制计量单位及换算主要内容如下:
明清以来,采用16位进制,即1斤=16俩=160钱。
现今采用公制,通常按规定以近似值进行换算,即1两(16位制)=30g,1钱=3g,1分=0.3g,1厘=0.03g。
一般干品药为3~9g,部分为15~30g。各单味药后所标用量即此。
剂量
剂量的含义:
剂量即药剂的用药量,一般是指单味药的成人内服一日用量。
也有指在方剂中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即相对剂量。
一两等于15.6克
我赞成古方用古代剂量。我曾经用肾着汤治一病人,就是用一两等于15.6克的,不过就用了2剂,病人在这之前连路都不能走的病竟然好了。
李可先生首用古代剂量,特别对危重病人救治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是光大中医精神的楷模。
以下来自《桂林古本伤寒杂病论》民间中医版
1981 年考古发现汉代度量衡器“权”,以此推算古方剂量,解决了历史上古方剂量的一大疑案,对仲景学说的教学、科研、攻关、临床意义重大。我们将互联网上流传的资料(整理人包括柯雪帆、李可、郝万山等)整理如下:
汉代与现代处方剂量换算表
1 石① = 四钧 = 29760 克
1 钧 = 三十斤 = 7440 克
1 斤 = 16 两 = 248 克
= 液体250 毫升
1 两 = 24 铢 = 15.625 克
1 圭 = 0.5 克
1 撮 = 2 克
1 方寸匙 = 金石类2.74 克
= 药末约2 克
= 草木类药末约1 克
半方寸匙 = 一刀圭 = 一钱匙
= 1.5 克
一钱匙 = 1.5-1.8 克
一铢 = 0.65 克
一铢 = 100 个黍米的重量
一分 = 3.9-4.2 克
1 斛 = 10 斗 = 20000 毫升
1 斗 = 10 升 = 2000 毫升
1 升 = 10 合 = 200 毫升
1 合 = 2 龠 = 20 毫升
1 龠② = 5 撮 = 10 毫升
1 撮 = 4 圭 = 2 毫升
1 圭 = 0.5 毫升
① “石”:读shí,后来读dàn
② “龠”:读yuè
1 引 = 10 丈 = 2310 厘米
1 丈 = 10 尺 = 231 厘米
1 尺 = 10 寸 = 23.1 厘米
1 寸 = 10 分 = 2.31 厘米
1 分 = 0.231 厘米
梧桐子大 = 黄豆大
蜀椒一升 = 50 克
葶苈子一升 = 60 克
吴茱萸一升 = 50 克
五味子一升 = 50 克
半夏一升 = 130 克
虻虫一升 = 16 克
附子大者1 枚 = 20-30 克
附子中者1 枚 = 15 克
强乌头1 枚小者 = 3 克
强乌头1 枚大者 = 5-6 克
杏仁大者10 枚 = 4 克
栀子10 枚 平均15 克
瓜蒌大小平均1 枚 = 46 克
枳实1 枚 约14.4 克
石膏鸡蛋大1 枚 约40 克
厚朴1 尺 约30 克
竹叶一握 约12 克
仲景经方剂量研究概况
仲景制方精妙,药简效宏,为历代医家推崇备至。其方剂药物用量,因时移物换,原貌不可得窥,是以争论颇大。剂量之多寡、比例之大小,与疗效息息相关,实有考证之必要。近年来有关经方剂量的研究报道不少,今据近十年有有关文献,勾勒其研究动态如下。
一.古今度量衡制的考证
仲景著书于东汉末年,其计量单位自为彼时所习用者。因时隔近两千年,度量衡单位屡经变更,原制已不可知,故今人采用各种方法以考证换算之。
研究表明[1~3],秦至东汉度量衡单位实值虽变而无大异,根据对秦始皇26年的方升、西汉初年的“尚方半”、东汉“光和大司农铜权”以及东汉“永平大司农铜合”等衡量器的考证,、东汉1斤合今制250g,1两合今之15.625g,1升合今之200ml。而方寸匕当是容积为1立方寸的立方形容器。若以汉时1寸为2.3cm计算,其容量当是12.167cm3[4]。
而根据《金匮要略》乌头桂枝汤方后注,经换算得出:汉制1斤约为126g,1两约8g,与前述结论不符[5]。
更有研究认为[6],古代常用市秤不符合药物计量实际,古时另有古药秤和古药升,经实测计算得出:汉时每药两为1g左右,最大不超过1.6g;而每药升容积按同制为6.34ml,按南北朝制应为10.4ml,汉制不越此值。
米氏[7]通过对《伤寒杂病论》桂枝汤的药物剂量、煎药加水量、煎次、煎出量用服用量的古今差异进行考证,并结合自身临床实践,认为现行“1钱等于3g,尾数不计”的定量换算关系不符合中医传统用药1钱有效量之实际数值,提出今旧市制1钱应折合公制3.73125g,临床使用可约为3.5g。
从上述可知,大部分研究结果接近于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1两=13.9g,1升=198ml)和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1两约合15.6g,1升约合258.14g)的记载,与现行换算关系量不符,然亦存在古市秤、古药秤之争。
如按上述研究结果折合,则仲景经方剂量明显大于或小于现代常用量。对此,各家认识不一。有认为[1~3],量重味寡是仲景用药特点之一,符合原意 且从中医学角度来看,也是合理的;也有的认为[8,9],对经方药量不必凿求,而应以临床药效为准,现代《伤寒论讲义》的折算标准符合临床实际。
二.经方剂量运用规律和特点
仲景对剂量的应用有严格的原则性和规律性[10],表现为:①制短扬长,如瓜蒌薤白半夏汤辛热药与寒润药为3:1,故制其寒而用其开通之性;②量依病变,即根据症候的主次、轻重而确定药量;③动静相合,即动静药物配伍须依比例而行;④量变性变,即药物剂量变化会导致方剂性质的变化。因而,在运用经方时应重视[11]:①每剂量,即每一剂药物中某药的分量,它主要是通过调整各药间的相互比例而影响到药物的配伍关系;②每服量,即每次服用的剂量,通常此量为该药的治疗量,显示了药物的量效关系,而根据量效关系原则,在一定剂量范围内,随剂量的增减,其方药效也相应增减;③每日量,即一日中某药服用量总和,此量决定于每服量和每日服用次数,即药物时效关系的影响,而根据时效关系原理,每种药物在服用后均有相对稳定的潜伏期、高峰期和残效期,间隔一定的时间重复给药可以维持药效的连续性。从另一种角度认识,也应注意[12]:①单一方剂中的药物用量、尤其要掌握方中较重要的药物用量;②重视复合方剂中的每一方剂用量;③重视加减方剂中的方药用量,即基础方的取用量、加味药物用量和药味相同方的用量等;④重视方剂的每次服用量。
简言之,经方剂量的具体应用要注重药物的绝对量,绝对量反映了药物的有效用量,但不能生搬硬套,应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如病情重者宜大,轻浅者宜小,药质轻者宜小,质重者宜大,急性病宜重,慢性病宜轻等;同时,更应注意药物的相对量,相对量体现了各药用量的比例,寓有组方之法度,其变化既能影响方剂的性能,又能影响其功效的大小;古今衡量虽异,然其比例恒定[8,9,13,14]。
三.某些常用药物的剂量运用探讨
甘草:《伤寒论》中甘草的用量很严格,根据方剂功用不同,选用大剂量为君,有复阳益气作用,中小剂量多为佐使,可缓和药性[15]。其剂量的掌握亦根据以下原则而定:表证轻,里证重;实证轻,虚证重;热证轻,寒证重;治湿轻,敛阴重;治痢轻,治泄重[16]。
生姜、大枣:《伤寒论》中姜枣剂量运用有如下规律:①用小量者,生姜1~2两(3~6g),大枣4~6枚,多用于风寒较轻、病势较缓、邪正抗争不剧、须微微发汗者;②一般用量,生姜3~4两(9.5~12.5g),大枣10~15枚,多用于风寒束于肌表、邪正抗争的病证;③用大量者,生姜5~6两(15.5~18.7g),大枣25枚,大量生姜多用于邪气较重的病证,大量大枣多用于正气较虚者[17]。
桂枝、白芍:洪氏[18]根据仲景应用桂枝的剂量变化规律,在临床上以6~9g为中等量,小于6g为小剂量,大于9g为大剂量,应用大剂量时,采用逐步递增或累加方式缓缓多次进服之方法。而在经方中,桂枝、白芍常配伍并用,其剂量特点有:常量等用、小量等用、大剂量重用桂枝、小剂量多用桂枝、大剂量重用白芍、小剂量多用白芍等,大凡等量并用,不论常量或小量,通常都发挥调营卫的作用;反之,则或偏调卫,或偏和营。一般重用桂枝主要为平冲降逆,重用白芍主要为缓急止痛;若小幅度变更桂芍比例,同时伴有配伍药物变化者,则其作用主要取决于配伍药物变化[19]。
石膏:石膏在经方中用量一般较大,现代临床运用亦然。但安氏[20]认为凡水煎服的药物剂量,应根据其药物的溶解度而定,矿物、贝类药的溶解度小,因此,缩小麻杏石甘汤等方剂中的石膏用量,同样能获得与大剂量用药的相同效果。
附子:《伤寒论》对附子的使用有以下特点:①根据病情的轻重及不同病因来确定其用量及生熟,一般阳虚重证宜生用重用,阳虚轻证则炮用轻用,而风寒湿痹则炮用重用;②根据性别及体质强弱确定用量[21]。
半夏:对脾不化湿、酿痰停饮、胃逆呕恶诸症,一般可用9~15g,如旋覆代赭石汤等;小半夏汤等也可用15g,但应与生姜基本持平,不能明显高于其量;对于心下痞结较甚、呕吐较顽固、逆气冲咽或不寐证,则应投大量,30~60g,甚至120g(久煎),如生姜泻心汤等;对于阴虚气逆、脾虚生湿、胃气呆滞诸证,宜以小量6~9g,为佐为使,尤其是脾胃阴虚者,其量宁小勿大,如麦门冬汤[22]。而胡氏[23]亦认为,化痰和胃小量即可(10g左右),重症痰饮呕逆适当增加,15g左右,不寐者则重用至30~60g,其效方显。
细辛:细辛剂量,历来争议颇大。据后世习俗,则经方剂量大大超越常量(按古药秤折算除外)。是以后世用经方,细辛常减量。而王氏[24]据临床实践认为:阳气虚、寒湿重者,可用大剂量(可达20g),待病情好转,便须减量;若发病纯属风寒外感、阳气不虚者,则用中量(10g);若病情热象较重、兼有湿浊不化者,可用小量2~5g佐之;然痢、泄、咳喘等,若病久、虚寒较重者,亦可用大量。
四.结束语
综上可知,有关古今度量衡的考证,其结论不太一致,临床运用并未照之而行,强调根据病情、体质等因素而定;对经方的绝对量不拘泥,更注重相对量的确定。
笔者认为,关于经方剂量的研究,考证度量衡变化诚然必要,然不宜以古绳今,生搬硬套。要知古今体质、气候、环境等因素变化甚大,岂能等同视之?加之,汉时度量衡制虽属统一,然仲景身处战乱之际,其方剂药量是否悉依国家统一计量,实难肯定,也有可能习用民间土法计量,或另有药秤计量等。观其著述,同一药物,其计量单位亦不尽一致,如厚朴有一尺、半斤之异,石膏有如鸡子大、一斤之别等,竹叶有一把之量等,即可知其计量单位不一。因此,今后的研究,不宜过分强调计量之考,而应以临床为基础,以实验为手段,观察不同剂量、不同比例的方药疗效。如以动物模型为实验对象,进行古量、今量的比较,经典比例与变更比例的对照,或不同地域、不同气候等因素对方药剂量影响的比较等。广泛引用各种先进手段的方法以研究之,可望获得对临床更有意义的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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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同振·《伤寒论》《金匮要略》用药剂量续考·吉林中医药 1987;(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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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齐教授信箱·如何对待《伤寒论》方剂药量·新中医 1982;(11):43
[10] 王国三·试论张仲景剂量应用的规律·北京中医学院学报 1983;(4):13
[11] 刘建奇·《伤寒论》的药量研究方法浅议·辽宁中医杂志 1988;(3):12
[12] 蔡绪江·重视《伤寒论》方剂的剂量·中华全国第二次仲景学说讨论会论文汇编 1987,10:P80
[13] 王三虎·仲景药量索隐·陕西中医学院学报 1983;(2):8
[14] 岳美中·方剂配伍和用药剂量的讨论·浙江中医药杂志 1977;(4):35
[15] 赵志谨·试谈《伤寒论》中甘草的使用剂量和禁忌·山东中医杂志 1983;(5):10
[16] 胡国栋·仲景应用甘草规律的探讨·四川中医 1983;(1):21
[17] 刘含堂,等·仲景用生姜、大枣初探·河南中医 1982;(1):9
[18] 洪嘉禾·桂枝在内科临床的应用·上海中医药杂志 1982;(1):13
[19] 张笑平,等·张仲景并用桂芍的规律探讨·辽宁中医杂志 1983;(8):10
[20] 安东柱·谈石膏的药用量·吉林中医药 1982;(4):47
[21] 和建清·从《伤寒论》看附子的用量及生用炮用问题·云南中医杂志 1982;(5):37
[22] 牛元起·谈半夏的用量·中医杂志 1986;27(10):787
[23] 胡学刚·、漫话半夏之用量·中医杂志 1986;27(10):787
[24] 王振祥·细辛用量之我见·吉林中医药 1982;(1):48另转载:《伤寒杂病论》方剂剂量单位是斤、两、分、铢、黍等诸多方面,与当今剂量单位不同,对此笔者查阅有关文献,并结合自己临床实际体会,确认研究仲景方药剂量单位,必须结合临床实际,只有从临床实际出发,才能避免从文献到文献。今根据明·李时珍于《本草纲目》中说:“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又如清·程知于《伤寒经注》中说:“大约古用一两,今用一钱足也。”李氏程氏所言“古”,当指东汉时期,所言“今”当指其所处的时代。现将《伤寒杂病论》方药剂量单位折算为当今剂量单位:一两为3g,一升为18~30g,一方寸匕为6~9g,一钱匕为1.5~1.8g一尺为30g,云如鸡子大为48g,一合(容量)为6~8ml,一升(容量)为60~80ml,一斗(容量)为600~800ml,附子一枚为5g,杏仁、桃仁云40个为10g,枳实一枚为1~2g,乌头一枚为2~3g,竹叶一把为10g,栝楼一枚为15~30g,水蛭百枚为200~240g,百合一枚为2~4g,矿石类云弹子大15~20g,栀子一枚1~2g,芍药一枚为2~4g。又仲景于方中所言“钱”者,当言“钱匕”,可从“钱匕”计算,且不可将仲景所言“钱”与其后所言“钱”而换算为3g;关于有些方剂言剂量曰“分”者,此“分”字不是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之“分”字,而是指方中剂量各占多少比分之“分”字,因此理解“分”字不能将“分”折算为0.8g左右。但为了使方剂剂量统一定为国际标准计量单位,现将某些方剂如薯蓣丸等剂量比分之“分”折为3g,可供临证参考用量。对此还要知道方剂剂量比分用量在临床实际中可根据具体病情而适当地按比例增减,以使方药组成与证机切切相应,达到愈疾之目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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