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39岁.想了解一下腰突能进行新伤和陈旧性损害?需要那些医学鉴定?
不能.
外伤是指哪一块呢?
腰椎间盘突出疾病,一般见于青壮年,由于长期弯腰动作引起的。
临床统计表明,年纪在20~40岁的青壮年,容易引起腰突症。其中,男性患腰突症的概率大于女性。
同时,除了我们经常提起的,长久坐着不动的人,驾驶员,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外,过于肥胖和过于瘦弱的人与家中父辈有腰突症的人,患腰突症的概率也大些。
“在工作中得了腰间盘突出”不算工伤。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较为常见的慢性疾患之一,主要是因为腰椎间盘各部分(髓核、纤维环及软骨板),尤其是髓核,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变后,在外力因素的作用下,椎间盘的纤维环破裂,髓核组织从破裂之处突出(或脱出)于后方或椎管内,导致相邻脊神经根遭受刺激或压迫,从而产生腰部疼痛,一侧下肢或双下肢麻木、疼痛等一系列临床症状。
腰间盘突出症不是职业病,椎间盘在成年之后逐渐缺乏血液循环,修复能力差,长期反复的外力造成轻微损害,日积月累导致。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来源于:上海律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能。像一般的腰间盘突出的情况,不考虑是外伤引起,在鉴定的时候很难鉴定成外伤引起的椎间盘突出的情况,伤情鉴定不能鉴定出腰突是被打的。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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