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健康早知道>儿科

麻风疫苗与麻疹疫苗

时间: 阅读:3904
麻风疫苗与麻疹疫苗
提问 回复

最佳回答

艾灸师小爱

艾灸师小爱

2026-07-08 03:52:57

麻风疫苗和麻疹疫苗是不一样的,因为麻疹疫苗是一种单一的疫苗,它主要是用于对麻疹的预防,而麻风疫苗,对麻疹和风疹都是有预防的作用的,这两种疾病都是由于病毒引起的,而且传染力都很强,因此这两种疾病的疫苗都是建议接种的,可以选择接种两种单一疫苗,也可以直接选择接种麻风疫苗。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芍药
    回复
    2024-03-15 22:22:5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一类,免费)共有11种疫苗,预防14种疾病。
    1.乙肝疫苗 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2.卡介苗预防结核杆菌感染性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和结核性肺炎。3.脊髓灰质炎灰疫苗(活苗称糖丸,口服,属于免费疫苗;灭活疫苗称IPV,肌肉注射,属于收费疫苗) 预防脊髓灰质炎病,即小儿麻痹症。4.百白破疫苗 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三种疾病,属于联合疫苗。5.白破疫苗 预防白喉和破伤风两种疾病。6.麻风疫苗(麻疹疫苗) 预防麻疹和风疹两种病。7.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或麻疹疫苗) 预防麻疹、腮腺炎和风疹三种病。8.乙脑减毒活疫苗预防乙型脑膜炎疾病。9.A群流脑疫苗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0.A+C群流脑疫苗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1.甲肝减毒活疫苗 预防甲型病毒性肝炎。

  • 匿名用户
    回复
    2024-03-15 22:22:51

    法律分析:已经接种过含麻疹成分疫苗的宝宝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补种:201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群,未按程序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2007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出生的人群,共接种3剂含麻疹成分疫苗。8月龄接种麻疹/麻风疫苗,18月龄和4岁各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 远志
    回复
    2024-03-15 22:22:51

    麻腮风疫苗打过没有?
    如果打过麻腮风疫苗,建议不要再接种麻疹疫苗了,因为加上你们打过的2次麻疹,预防麻疹的疫苗就有3次了。
    如果没有打过,可以补种麻腮风。
    因为麻疹疫苗→预防麻疹,
    麻风疫苗→麻疹、风疹
    麻腮风疫苗预防→麻疹、风疹、腮腺炎。
    而小孩子这时候要上学了,腮腺炎也是比较容易传染的。
    当然不是说麻腮风就比麻疹疫苗好,各个年龄段都有相应的接种疫苗。
    麻疹是8月龄接种1次,麻腮风疫苗是18-24月接种。现在有的省份,将8月龄的麻疹,用麻风疫苗代替了。
    而且小孩到了这个年龄,麻疹疫苗可能还可以免费打,但不会给打麻腮风疫苗了。
    可以自费接种麻腮风疫苗,如果以前没打的话。

  • 冉冉云
    回复
    2024-03-15 21:21:41

    国内外的研究均表明,麻疹疫苗接种也是非常安全的,多次接种麻疹疫苗不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对于既往接种过麻疹疫苗的人,没有简便快捷的方式来辨别谁有、谁没有免疫力,而且再次接种麻疹疫苗对免疫已成功产生抗体的人,也能够增强其免疫力。 所以,请不必担心多打的事。

小孩几个月可以添加辅食

注射流感疫苗后的反应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如有医疗需求,请务必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祝由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Copyright © 2022-2026 祝由师网 版权所有

邮箱:daokedao3713@qq.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