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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蝶呤注射液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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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蝶呤注射液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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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师

健康管理师

2025-08-09 10:27:53

甲氨蝶呤注射液为患有银屑病的孕妇、哺乳期妇女、有明显或者实验室检查已经证实了免疫缺陷的患者、患有酒精中毒或者酒精性肝病的银屑病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的银屑病患者、已经存在严重感染的银屑病患者以及有骨髓抑制、或者已经存在血恶液的银屑病患者和有消化性溃疡病、或者溃疡性结肠炎的银屑病患者,要禁止使用。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离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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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30 14:14:55

    【不良反应】
    1. 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丙种球蛋白减少、多部位出血、败血症,这些副作用与剂量和使用时间有关。
    2. 皮肤系统:红斑、瘙痒、荨麻疹、光敏感、脱色、瘀斑、毛细血管扩张、痤疮和疖痈,同时采用紫外线照射后银屑病的皮损可能会加重,还可发生脱发,但通常可再生。
    3. 消化系统:牙龈炎、咽炎、胃炎、恶心、厌食、呕吐、腹泻、呕血、黑便、消化道溃疡和出血、肠炎,肝脏毒性可表现为急性肝萎缩和坏死、脂肪变性、门静脉纤维化或肝硬化。
    4. 泌尿系统:肾衰、氮质血症、膀胱炎、血尿、卵子或精子减少,短期精液减少、月经不调、不育、流产、胎儿先天缺陷和严重的肾病。
    5. 中枢神经系统:可发生头痛、眩晕、视觉模糊、失语症、轻度偏瘫和惊厥。
    6. 其他肺炎、代谢改变、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作用、组织细胞异常改变,甚至有突然死亡的报道。
    【禁忌症】
    下列情况下禁用甲氨蝶呤:肾功能已受损害、孕妇、营养不良、肝肾功能不良或伴有血液病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及骨髓抑制。
    警告
    1. 银屑病:在过去用甲氨蝶呤治疗银屑病过程中,已有死亡病例的报告。甲氨蝶呤只能用于已确诊、用常规疗法无效的、严重的、已钙化的、致残型银屑病。
    2. 肺部副作用:用甲氨蝶呤治疗具有肺部毒性,这种毒性进展很快,甚至是致命的。肺部的副作用包括有肺炎和肺纤维化,可发生于任何剂量甚至低至每周7.5mg的剂量。当接受甲氨蝶呤治疗时,任何患者如出现肺部症状(例如干咳、呼吸困难)都应考虑到是由于甲氨蝶呤引起的肺部毒性。如果出现了上述肺部症状,应停用甲氨蝶呤,并对病人进行包括排除感染源在内的临床评价。对甲氨蝶呤引起的肺毒性的处理主要是支持性疗法,也可包括机械性通气。另外,药物诱导的肺毒性也许不能完全恢复。
    3. 骨髓抑制:可能会在使用安全剂量时突然发生。甲氨蝶呤可引起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和出血,应在治疗前并最好在治疗过程中定期对血液系统进行评价,任何血细胞数的减少将是停药的依据,并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所有伴有骨髓再生障碍、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的病人,应慎用甲氨蝶呤。如果发生白细胞显著减少,可能会导致细菌感染,应停止使用甲氨蝶呤,并给予相应的抗感染治疗,如果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可能需要输血或输血小板。
    4. 肾功能损害:将导致药物毒性的蓄积,进一步造成肾损害。在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肾功能,如果出现明显的肾功能损害,应停药或减少用量,应避免与其它具有肾毒性的药物合用。
    5. 肝功能损害:在用药前和整个用药期应检查肝功能。因为大剂量长期应用甲氨蝶呤时会产生肝毒性,对已有肝功能不良的病人甲氨蝶呤的使用应特别慎重,避免同时使用其它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包括饮酒。
    6. 胃肠道系统:常见为腹泻和溃疡性胃炎,为避免引起出血性肠炎和可能致命的肠穿孔,可随时停止用药。

  • 山亭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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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30 14:14:55

    分类:医疗健康
    问题描述:

    请问甲氨喋啉,是种什么药?治疗什么病的,怎么用药?口服还是点滴?有什么副作用?谢谢

    解析:

    通用名:注射用甲氨蝶呤

    英文名:Methotrexat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Jia'an Dieling

    本品化学名称为:L-(+)-N-〔4-〔〔(2,4-二氨基-6-蝶啶基)甲基〕甲氨基〕苯甲酰基〕谷氨酸。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20H22N8O5

    分子量:454.45

    【性状】

    本品为黄色或棕黄色疏松块状物及粉末。

    【药理毒理】

    由于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被还原成具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作用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明显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本品可引起染色体损伤;长期使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药代动力学】

    肌内注射后达峰时间为0.5小时~1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50%,本品透过血脑屏障的量甚微,但鞘内注射后则有相当量可达全身循环。部分经肝细胞代谢转化为谷氨酸盐,部分通过胃肠道细菌代谢。主要经肾(约40~90%)排泄,大多以原形药排出体外;约10%通过胆汁排泄,T1/2α为1小时;T1/2β为二室型:初期为2~3小时;终末期为8~10小时。少量甲氨蝶呤及其代谢产物可以结合型形式贮存于肾脏和肝脏等组织中,可长达数月,在有胸腔或腹腔积液情况下,本品的清除速度明显减缓;清除率个体差别极大,老年患者更甚。

    【适应症】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的非何杰金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瘤;

    2.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睾丸癌;

    3.头颈部癌、支气管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

    4.高剂量用于骨肉瘤,鞘内注射可用于预防和治疗脑膜白血病以及恶性淋巴瘤的神经侵犯,本品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本品用注射用水2毫升溶解,可供静脉、肌内、动脉、鞘内注射。

    1.肌内或静脉注射 成人一次10~50mg,每周1~2次;儿童每日20~30mg/m2,每周一次;或视骨髓情况而定。

    用于急性白血病: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次10~30mg,每周1~2次。

    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或恶性葡萄胎:每日10~20mg ,亦可溶于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一日1次,5~10次为一疗程。总量80mg~100mg。

    用于实体瘤,静脉一般20mg/m2/次,亦可介入治疗;

    甲氨蝶呤大剂量疗法:每次1~5g/m2,4~6小时滴完。自用药前1日开始至用药后1~2日每天补液3000ml,并用碳酸氢钠碱化尿液,每日尿量不少于2000ml。开始用药后24小时起每3小时肌注亚叶酸钙9~12mg,连用3~6次或直至甲氨蝶呤血药浓度降至5×10-8mol/L以下。

    高剂量合并叶酸治疗某些肿瘤,方案根据肿瘤由医师判定,如骨肉瘤等。

    2.鞘内注射 一次10~15mg,每3~7日一次,注射速度宜缓慢,注入溶液量不能超过抽出脑脊液量。

    用于脑膜白血病:鞘内注射甲氨蝶呤每次一般6mg/m2,成人常用于5~12mg,最大不超过12mg,一日1次,5天为一疗程。用于预防脑膜白血病时,每日10~15mg,一日1次,每隔6~8周一次。

    3.腔内注射 一次30~40mg,每周一次,抽出胸腔积液量少于500ml时酌减。

    4.联合化疗 CMF(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和氟尿嘧啶),主要用于乳腺癌;CMC(环己亚硝脲、甲氨蝶呤和环磷酰胺),主要用于支气管肺癌;COMP(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甲氨蝶呤和泼尼松)以及CAMP(环磷酰胺、阿霉素、甲氨蝶呤和泼尼松或甲基苄肼),主要用于恶性淋巴瘤等。

    具体联合化疗方案应由临床医生制定推荐,请遵医嘱。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

    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使用还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或肝硬化;

    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它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性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至尿毒症;

    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5.骨髓抑制:主要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尤以应用大剂量或长期口服小剂量后易引起明显骨髓抑制,甚或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致皮肤或内脏出血;

    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后者有时为对本品的过敏反应;

    7.在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8.鞘内注射后可能出现视力模糊、眩晕、头痛、意识障碍,甚至嗜睡或抽搐等。

    【禁忌】

    1.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2.在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包括细菌和病毒)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确可导致闭经和 *** 减少或缺乏,尤其是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

    3.有肾病史或发现肾功能异常时,禁用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未准备好解救药亚叶酸钙盐,未充分进行液体补充或碱化尿液时,也不能用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易致严重不良反应,须经住院并可能随时监测其血药浓度时才能谨慎使用。滴注时不宜超过6小时,太慢易增加肾脏毒性。

    4.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

    应用本品期间禁怀孕及哺乳。

    【儿童用药】

    儿童每日1.25mg~5mg,视骨髓情况而定。

    【药物相互作用】

    1.乙醇和其他对肝脏有损害药物,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肝脏的毒性。

    2.由于用本品后可引起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增多,在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患者应相应增加别嘌呤醇等药剂量;

    3.本品可增加抗血凝作用,甚至引起肝脏凝血因子的缺少或(和)血小板减少症,因此与其他抗凝药同用时宜谨慎;

    4.与保泰松和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因与蛋白质结合的竞争,可能会引起本品血清浓度的增高而导致毒性反应的出现;

    5.与弱有机酸和水杨酸盐等同用,可抑制本品的肾排泄而导致血清药浓度增多,因此应酌情减少用量;

    6.氨苯蝶啶,乙胺嘧啶等药物均有抗叶酸作用,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其毒副作用;

    7.与氟尿嘧啶同用,或先用氟尿嘧啶后用本品,均可产生拮抗作用,但如先用本品,4~6小时后再用氟尿嘧啶则可产生协同作用,同样本品如与左旋门冬酰胺酶合用也可导致减效,如用后者10日后或于本品用药后24小时内给左旋门冬酰胺酶,则可增效而减少对胃肠道和骨髓的毒副作用。有报道如在用本品前24小时或10分钟后用阿糖胞苷,可增加本品的抗癌活性。本品与放疗或其他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宜谨慎。

    【规格】0.1g。

    【贮藏】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包装】西林瓶。

    【有效期】二年。

  • 紫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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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30 14:14:55

    需要避光使用的有以下几类:

    1.喹诺酮抗菌药

    依诺沙星、氟罗沙星注射液:对光不稳定,易发生光解反应,使抗菌活性下降。光促反应为放热反应,在溶液状态和有氧的条件下更易发生;光促反应不仅可产生降解物,也可以产物聚合。

    特别提醒

    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滴注时间为每100ml不少于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抗真菌类药

    伊曲康唑注射液:只能用随包装提供的50ml 0.9%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混合后的溶液应立即使用,并避免直接光照,可以在正常的室内灯光下给药。

    注射用米卡芬净钠:因本品在光线下可慢慢分解,应避免阳光直射。如果从配制到输液结束需时超过六小时,应将输液袋遮光。(不必将输液管遮光。)溶解本品时切勿用力摇晃输液袋,因本品容易起泡且泡沫不易消失。

    注射用两性霉素B:本品宜缓慢避光滴注,每剂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

    3.降压药

    注射用硝普钠:溶解在5%葡萄糖液中,在避光输液瓶中静脉滴注。本品对光敏感,溶液稳定性差,硝普钠经光线照射后,分解为水合铁氰化钾和氧化氮。水合铁氰化钾进一步分解,产生有毒的氢氰酸及普鲁士蓝等。新配溶液为淡棕色,如变为暗棕色、橙色或蓝色,应弃去。

    硝酸甘油注射液:静脉使用本品时须采用避光措施。许多塑料输液器可吸附本药,故应采用玻璃输液瓶。

    硝苯地平注射液:对光极度敏感,易发生光解反应,必须遮光静脉滴注。每次2.5~5mg,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稀释后在4~8小时内缓慢滴入,根据病情调整滴速及用量,最大剂量15~30mg/24h,可重复使用3天,不宜超越。

    尼莫地平注射液:尼莫地平输液的活性成份有轻微的光敏感性,应避免在太阳光直射下使用。如果输液过程中不可避免暴露于太阳光下,应采用黑色、棕色或红色的玻璃注射器及输液管,或用不透光材料将输液泵及输液管包裹或遵医嘱。但如果在散射性日光或人工光源下,使用本品10小时内不必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4.维生素类药

    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5.抗贫血类药

    甲钴铵注射液:为了确保储存质量稳定,采用遮光材料包装,从遮光材料中取出后应立即使用。给药时见光易分解,开封后立即使用的同时,注意避光。

    6.营养心肌类药

    辅酶Q10氯化钠注射液:本品见光易分解。静脉滴注时,请在2小时内完成输注;长时间输注,应采取避光措施。本品可能出现雾状结晶,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在沸水中避光加热10-15分钟,取出,振摇,放至常温澄清,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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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葵
    回复
    2024-03-30 13:13:45

    第一次出现溃疡或出血,腹泻或造血功能显著抑制时应停用甲氨蝶呤。在口服过量之后常见的症状包括药理学剂量水平出现的症状和体征,显著 的是血液系统和胃肠道的反应,例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全血细胞 减少、骨髓抑制、粘膜炎、口腔溃疡、恶心、呕吐、胃肠道溃疡和胃肠道出血。 曾报道在一些病例中没有出现症状。有药物过量致死的报道。在这些病例中,不 良事件如败血症或败血症性休克、肾功能衰竭和再生障碍性贫血也曾被报道。致 命的毒性症状有厌食,进行性体重减轻,血性腹泻、白细胞减少,抑郁和昏迷。一旦发现甲氨蝶呤不慎过量,要尽快给与亚叶酸钙(亚叶酸),每6 个小 时10 mg/m[sup]2[/sup] 静脉或肌肉注射给药直到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低于10[sup]-2[/sup] M。如果存在 胃潴留或梗阻,应该通过胃肠外途径给予亚叶酸。同时进行水化(3 L/d)并且用碳 酸氢钠碱化尿液。调整碳酸氢钠的剂量使尿PH 值大于等于7。应该间隔24 小 时分析血清样本中肌酐和甲氨蝶呤的水平。如果24 小时血清肌酐水平在基线上 增长了50%或者如果24 小时甲氨蝶呤水平大于5 x 10[sup]-6[/sup]M 或48 小时甲氨蝶呤水 平大于等于9 x 10[sup]-7[/sup] M,那么亚叶酸钙的剂量应该增加到100 mg/m[sup]2[/sup] 每3 小时静 脉注射直到甲氨蝶呤水平[10[sup]-8[/sup] M。亚叶酸钙输注的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16.0 mL (160 mg 亚叶酸钙)。有明显第3 间隙蓄积的患者具有高风险,不论他们24 小时 血清甲氨蝶呤水平如何都要持续监测直到血清甲氨蝶呤水平小于10[sup]-8[/sup] M。以上所提到的亚叶酸钙的剂量并不适用于大剂量甲氨蝶呤治疗中。在不同 的研究和发表的文献中亚叶酸钙的剂量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发表的有关大剂量甲 氨蝶呤用药的文献。无论是标准的血液透析或者腹膜透析都不能明显改善甲氨蝶呤的清除。如 果患者完全无尿,那么通过血液透析可能会清除部分甲氨蝶呤,此外也没有其它 可以选择的治疗手段。有报道使用高通量透析器进行急性间断性血液透析对甲氨 蝶呤的清除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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